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邗江区方巷镇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
2、工作内容
(1)梳理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发生变化的和权籍调查时未调查的进行更新调查,整理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所需的调查、测量及数据库成果,补充完善权籍调查成果使之符合登记发证要求。
(2)根据邗江区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文件,对方巷镇范围内,符合登记颁证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以“总登记”模式收集相应的权属来源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出具权属调查材料。
(3)协助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权籍调查成果录入导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受理、信息录入、审批表打印、制证、颁证工作,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验收。(空白证书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
3、预算金额:邗江区方巷镇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发证约15000宗(最终按实结算),单价不超过 148 元/宗。
4、服务期限:6个月,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3、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40号令,2008);
《房屋登记办法》(住建部第168号令,2008);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2)国家、省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以下简称《图式》;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3)地方文件
《邗江区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操作细则》
《扬州市邗江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4、主要技术要求
(1)资料收集及分析利用
利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土地和房产现有调查及登记资料,村庄布局点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摸清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底数与基本情况,梳理调查中发现的影响颁证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
(2)方案编制及技术培训
结合邗江区方巷镇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邗江区方巷镇“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和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和技术培训。
(3)调查成果复核、完善、入库。
对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复核权属来源及测量成果,检验界址点及界址线,确保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
(4)核实补充登记要件
对调查成果中缺件或未收件的宗地,核实补充收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权源材料等登记要件,完成权属资料的信息录入、数字化、挂接及信息匹配。
(5)协助权利确认
协助镇、村、组完成对权利人信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和家庭户的认定)、权属来源情况、房屋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三级确认”、公示等工作。
(6)做好资料准备
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村民申请登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协助完成登簿颁证的各种资料准备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7)完成登记公告
根据审核结果,制作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以行政村为单位在政府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行政村相应区域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8)协助完成证书打印
根据登簿信息,协助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的打印和颁证等工作。
5、成果资料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农村不动产登记库(包括登记簿等)。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若已下发权利人,则需提供相应台账)。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登记过程资料,包括三级确认资料、各种登记所需的表册、公示材料等。
(1)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的使用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交付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3)交付方式: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
(4)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①在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如遇与所供服务有关的问题,中标人须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并在24小时内完成;
②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③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提供常驻机构人员配备、办公地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