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内容
(一)2021温州国际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瑞安主题馆
1.项目描述:
项目内容:以“农业+文创”为主要内容,展示瑞安青年力量在“农业+文创”领域的重要作用,结合瑞安“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成果,体现“青春都市·幸福瑞安”的主基调。
项目实施地点: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
展会时间: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 5月3日,为期5天
展位面积: 设计搭建面积12m x 16m 共192㎡, 限高4.5m
2.展会日程(预计时间,最终以温州文博会组委会公布时间为准)
布展时间:2021年4月24日-27日
展览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3日
撤展时间:2021年5月4日-5日
3.项目要求:
(1)主题突出,需设立专属版块展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15周年内容和青春文创力量。
(2)特色鲜明,要展示体现瑞安本土文化特色及产业品牌魅力的农业文创产品和其他相关文创产品,展示销售高质量文化展品。
(3)注重协调,将瑞安城市形象及文化产业元素巧妙融入到设计,凸显独特靓丽的特装效果。总体形象富有震撼力和吸引力,展馆内可运用多种方式呈现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4)内容丰富,内部结构层次鲜明,设计功能分区合理,特色明显,展示瑞安农业领域的青年风采,能吸引青少年、儿童参观。
(5)形式多样,现场设置主题表演、快闪等互动体验环节,充分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展示手段,体现创意感、科技感、体验感和互动感,同时应结合数字化改革,延伸拓展线上展示空间。
4.服务要求
(1)温州市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瑞安主题馆展区整体展台的规划、运行及效果把控。
(2)温州市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瑞安主题馆展区整体展览、导览、讲解服务。
(二)2021温州国际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瑞安分会场
1.项目描述
项目内容: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任务,以“农创+文创”结合的形式,展现乡村振兴中文创产业激活乡村新活力,体现“青春都市·幸福瑞安”的主基调。
项目实施地点:瑞安市平阳坑镇塔石村
展会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3日,为期4天。
展位面积: 135m x 260m 共35000㎡
文博会瑞安分会场开幕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暂定)。
2.展会日程(预计时间,最终以温州文博会瑞安分会场组委会公布时间为准)
布展时间:2021年4月24日-28日
展览时间: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日
撤展时间:2021年5月4日-5日
3项目要求:
(1)负责策划文博会执行方案(包含会场开幕式流程、会场互动活动、会场文案整理、会场搭建布置、设备租赁、摄影摄像、网络直播、会场管理、商家资料收集整理、商家展区安排),要求会场布置应满足本次文博会应展现的主题氛围,互动活动策划具有可操作性,细化执行步骤,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等。
(2)负责制定文博会整体设计方案,需契合本次会场的背景和定位;提供会场主视觉设计效果图及会场所需的应用内容,包含且不仅限于会场展馆设计、氛围营造设计、互动游戏设计、会场LED背景、背景喷绘、H5邀请函、路标设计、展架、礼品袋、会场指南手册等内容(按照采购人的意向进行最终调整)。负责会场涉及的环境布置类及印刷类的物料设计、制作。
(3)负责做好展馆搭建工作,对商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4)负责本次文博会全程直播工作,与各商家协调提供相应的直播素材。
(5)负责协助主办方接待的开幕仪式嘉宾,能全面协调、配合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并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工作。
(6)负责安排主持人、礼仪小姐、邀请相关演艺嘉宾,安排8场演艺活动。
(7)负责分会场展区整体展览、导览、讲解服务。
(8)负责分会场展会期间安保工作,合理配置安保人员。
(9) 能严格做好各环节保密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服务质量。
(10) 协助主办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防护举措。
(三)2021温州国际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瑞安主题馆、分会场整体宣传
(1)负责文博会前期、中期、后期的展会宣传工作及主题宣传片拍摄。
(2)负责与主办方指定媒体合作,负责提供相应的素材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文博会期间互动奖品、打卡奖品。
(4)负责根据主办方需求做好会场现场直播工作。
(5)展会期间负责安排摄影(摄像)师跟拍照片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负责协助主办方做好文博会期间瑞安市区沿路主干道、城区出入口等宣传造势工作。
(7)负责推选展品参与评选文博会相关奖项。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瑞安市平阳坑镇塔石村。供应商如需勘查现场可联系:施明靖15967484666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起日至供应商所承担的全部工作结束止。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启动项目前期筹备工作采购人(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再支付合同总额的50%,供应商须提供全额发票。
4)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所承担的全部工作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人员进场全面正式开展业务,未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3)供应商负责人应全权代表供应商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地正常进行。
4)供应商要为本项目配备符合要求的合格工作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5)供应商任何更换或调整人员的行为应事先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6)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相关费用。供应商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在承包期内,供应商所有人员发生的事故由承包方自行全权负责,采购人将不负任何责任。
7)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8)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
9)瑞安主题馆、分会场安保人员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配备指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