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总说明
1、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
2、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如有) ,以获取本次磋商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3、▲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
5、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
6、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作来源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G-01地块一期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侧和南侧靠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G-01地块二期拆迁空地,西临建中南路,北邻拆迁空地和沧上河,中心坐标为东经120.815270°,北纬27.919768°,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9321 m2(29亩)。该调查地块现状由厂房拆迁空地组成,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以工业用地为主;历史上曾有企业进驻,分别为浙江五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G-01地块一期今后的用地类型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4月,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G-01地块一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为污染地块。
按照《温州市工业企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工作流程(试行)》(温环发〔2016〕81号)第一条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中“经初步调查,认为场地可能已受污染的,应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工作内容
为了确定本项目地是否为污染地块,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1、布点原则
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要求。
2、土壤监测方案
(1)采样点位
项目地块布设土壤点位不少于35个(含对照点)。
(2)采样深度
土壤采样深度为6.0m。
(3)监测指标。(不局限于以下指标,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分析)
G-01一期:镍、总铬、六价铬、锌、锡、氟化物、pH值、土壤含水率、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容重及土壤颗粒密度。
3、地下水监测方案
(1)采样布点
本地块布设地下水监测井不少于10口(含对照点)。
(2)采样深度
本项目初步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的采样深度为4.5-6m。
(3) 监测指标
镍、总铬、六价铬、锌、锡、氟化物、pH值等。(不局限于上述指标,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分析)
3、工作成果
成果体现形式:《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G-01(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G-01(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总共工期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