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九华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730000元,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三、服务对象:
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卫生院、响水乡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九华经开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湘潭市雨湖区九华第一中学、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中心学校、湘潭县响水国土资源管理所、九华管委会机关、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后背塘电灌站、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街道办事处、九华和平科大小学。
对园区资产进行清理核实,主要清理往来、资产、土地成本与收益、投资项目及债权债务情况等,全面理清各清查单位历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
五、工作目标:全面摸清九华财政局“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归属。
六、清查基准日:成立之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
七、成果要求
完成对园区往来、资产、土地成本与收益、投资项目及债权债务情况清理核实工作,清查财务问题并完善财务制度。同时全面理清各清查单位历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出具正式清查报告,清查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
八、其它要求及说明
1、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0日完成清查并出具正式报告。
2、服务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由国库直接支付;交付初步成果(审计报告初稿)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最终成果审计报告正式稿经采购人确认后,余款无息一次性支付。付款凭正式发票和每期支付金额付款通知书,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耗材、合同期内因故更换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 、其他未列明事项以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承包或分包给其他中标人。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