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采购人提出的服务需求
铜陵市大通风景区鹊江南岸片区(澜溪老街)物业项目
一、项目概况:铜陵市大通风景区鹊江南岸片区(澜溪老街)物业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大通古镇风景区内,包括澜溪老街前街及后街至大士阁门前区域、天主教堂钟楼旧址、滨江岸线大通段、环祠堂湖以北区域管理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共厕所、景观小品及绿化带。
二、项目背景
1、景区简介
铜陵大通古镇风景区现属铜陵市郊区的大通镇,大通位于安徽省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古名澜溪。镇东毗邻铜陵县天门镇,南以青通河与池州市为界,西隔长江与安庆市枞阳县相望,北连铜陵市区。据宋代《元丰九域志》记载,它早在北宋开宝八年(即公元975年) 之前就已正式建镇,其建镇历史至今已超过一千年。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所著的名诗《舟过大通镇》,是其进入文学作品的最早记载。大通背负长龙山,面对长江,江心有和悦洲阻缓江流,江岸有长江四矶之一的羊山矶屏障阻风,既能停泊船只,又能保障安全,遂形成往来船只理想的泊岸栖息之所与长江下游的天然良港之一。正是这种优越的地理区位,才得以让大通一千多年来几度繁华。因此在历史上,大通曾是一座名蜚中外的江南水乡重镇,是与安庆、芜湖、蚌埠并称的安徽“四大商埠”,有着“小上海”的美誉。
2014年2月19日大通古镇获批国家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加上此前安徽省提出的“铜池一体化”发展举措和铜陵市郊区政务新区正式迁入南部城区核心区大通古镇,使得位列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之中、依青通河紧紧相邻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江南核心区的大通古镇加速发展的区位条件和政策优势得到极大提升。
2016年大通获批中国首批特色小镇,2017年大通古镇风景区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三、服务范围
1.物业类型: 环卫保洁、绿化管护、垃圾分类及清运、公厕设施维修;
2.座落位置: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大通古镇风景区;
3.物业服务区域:大通古镇风景区(包括澜溪老街前街及后街至大士阁门前区域、天主教堂钟楼旧址、滨江岸线大通段、环祠堂湖以北区域)管理范围内所有道路及景观小品及绿化带,具体见后附图
4.区域内绿化面积:约 46000 ㎡。
注:红色区域为物业管护范围。
四、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第一条 委托管理的事项
1.负责本景区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及绿化管护。
室内部分:包括8间公共卫生间、滨江岸线管理用房卫生保洁;水电设施维修(水龙头、灯具、开关、下水管、门把手等小设施包工包料)。
室外部分:景区管理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公厕的环境卫生,风景区内所有道路及巷道两边各延伸 10 米范围内均需保洁;
具体要求:及时清理收集各类生活垃圾和杂物,做好垃圾收运处理;卫生间等要害区域定期做好消毒、杀菌以及“四害”灭杀;清洁工具及用品由物业公司自备,全天候跟踪保洁。
2. 负责景区内公共绿化场地的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扶正支撑、绿地容貌等。
具体要求:养护人员每天需在景区进行日常养护,按照绿化养护方案进行作业。绿化养护设备、工具、所需耗材由物业公司自备。
3.对物业管理范围区域,按《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4.做好管理区域内汛期等自然灾害及后期的清理及清淤工作。
5.负责景区的物业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存档;
6.法律政策规定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事项。
人员配置
根据业主对景区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方案要求,乙方须在本物业区域内长期配置服务人员 2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保洁人员18名,绿化人员5名,其中含兼职水电工1名。)
设备配置
提供一辆洒水车,5辆快速保洁车及打草、除草设备等其他完成此项目的其他设备。
具体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水电设施维修人员白天必须全天在岗;非工作时间如遇紧急情况,必须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绿化养护负责人需有中级职称,绿化管护人员须有2年以上绿化养护工作经验,且经业主认可后方可上岗,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2.保洁、绿化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符合景区的运营时间和管理要求,具体作息安排需报经采购人同意;
依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的通知》(财购【2018】215号)精神,合同到期后,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愿情况下,保持原合同内容不变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一年一签(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现象,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与所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所聘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福利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在物业服务中所需一切清洁管护用品、设备及相关耗材均自行承担。
5、采购人可根据具体物业服务要求增加人员,人员服务费用按照成交供应商人员单项报价给付。
6、绿化管护部分费用以实际交接时间开始计算。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人工费用,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作业设备、劳保用品、公厕易损件等费用及税金其他所有费用。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