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
2021年交管局职工疗休养项目
二、实施原则:
为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休息休养权、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履行好党和政府赋予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的社会职责,保护和促进我市广大职工身心健康,让职工愉悦身心,休养生息。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则上采取单位统一组织、相对集中的疗休养方式,委托供应商(旅行社)组团实施。
2021年交管局职工疗休养项目以参加职工疗休养的人次为单位,总人数按610人次计。职工疗休养按合同约定的线路、服务标准和其他要求,根据疗休养职工实际报名的线路组团实施,按照实际组团的人次结算。
服务期限为1年。
职工疗休养时间(含在途时间)每人不超过5天(飞机线不含双休日),费用为3000元/人(其中,省内线路为3000元/人;跨省线路除单位福利费支出3000元外由职工个人补差,但补差不超过3000元/人,飞机线机票由职工个人另外核算)。
职工因公无法报名参加约定的线路进行疗休养的,可根据以上标准安排在温州市总工会发布的疗休养接待点(基地)进行疗休养。
三、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要求:
(一)疗休养线路
职工疗休养总数暂定为610人次,具体结算人数以疗养出行的个数进行结算,投标人需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路线:其中省内线路为:市域⑴文成、泰顺五日、⑵洞头五日、⑶乐清、永嘉五日、⑷平阳、苍南五日、省内高铁⑸宁波、普陀、乘泗列岛五日、⑹湖州莫干山五日、⑺金华横店五日、⑻千岛湖五日、⑼嘉兴乌镇五日,跨省线路为:临省高铁⑴福建厦门五日、⑵上海迪士尼五日、⑶安徽黄山五日、⑷江苏溧阳五日、⑸三清山婺源五日、⑹苏州、无锡五日、对口支援(飞机)⑺吉林,长白山,⑻重庆涪陵、⑼青海格尔木、⑽红原九寨、成都、⑾新疆拜城,具体要求如下:
1、线路:在实施阶段,职工可任选省内或跨省某一线路。供应商应考虑职工顺疗休养的公平性、均衡性(即保证省内任一线路的疗休养标准基本一致、跨省任一线路的疗休养标准基本一致),自行安排上述线路的具体方案。中标人的方案应获得招标人的认可,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
2、时间:5天(含在途时间)(飞机线不含双休日)。组团按招标人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3、餐标: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10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每人正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50元/人,且每人餐费总额不低于500元。具体供应正餐次数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4、住宿:挂牌四星或相当于四星标准的酒店以上(或度假村、民宿等同标准住宿,下同)(酒店未评挂星的,应提供相关酒店网站截图、评分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供评委评审认定),住宿为标准间。住宿要求尽可能在同一楼层,房间干净,各个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24小时供应热水。供应商方案应列出每一线路的酒店名称、具体地点、网评分(网页截图)、单人房补差的费用等,具体成团的酒店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5、交通:采用高铁(或动车组,下同)从温州至线路目的地就近的车站(个人出发点至高铁站点的来回路费由个人自理,如供应商主动提出人员接送的除外),其余路线采用空调旅游车(包括从车站至疗休养酒店或安排的景点、景区内交通等)。高铁为二等座;空调旅游车应提供车况好(2020年1月以后登记上牌)、内饰干净、下部有行李箱的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准驾车型三年或以上驾龄。供应商方案应对此作出承诺,并预备不同人数团队的适配车型,并应获得招标人认可;团队出发前需提供高铁车票、旅游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抱团出行人按供应商要求提早提供相关身份证信息,以供购买高铁车票。
6、景点:包含线路安排的主要景区,至少包括一处5A级景点,其他沿途景点或周边景点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不得安排购物点。景点门票包括大门票和景点内必游的小门票,以及索道(如有)、电瓶车(如有)、游船(如有)等,自费的娱乐项目除外。方案应针对每条线路具体编制,并列出每个参观景点及计划参观时间等。
7、服务人员:设本项目服务专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定的资历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加强双方沟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方案并获得招标人认可,应急处理相关事务等。具体出团全程(高铁除外)配导游(地陪),要求不少于三年导游经验,引导、讲解景点山水、典故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8、组团:招标人内部公布线路和供应商方案后,由职工自由报名组团[车53座(每团最少安排45人,每团人数范围45人至50人)或车37座(每团最少安排30人,每团人数范围30人至34人);不足30人时可与招标人协商提供其他较少座位数车辆,但必须保证车辆足够舒适,供应商可提前在标书中做好预案供招标人参考],最低组团人数不低于20人(已报名成团的,因临时退团不足20人的,该团继续出行,退团人员按退团规定补退团费用即可),供应商可提出更灵活更优惠的方案。因招标人工作的特殊性,组团后可出现临时退团的情形,供应商应允许出团前4个工作日前除预定的高铁车票退票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由退团职工自负及飞机票退票(按各航空公司规定不同航空不同折扣,四折以下均不退票))外可无条件退团,并保证不得降低未退团职工约定的疗休养标准;出团前第2日至第4日提出退团的,按退团人数补供应商500元/人的退团费用(总补偿费用为退团费用500元/人+高铁车票退票费用),当天提出退团的,按退团人数补供应商1000元/人的退团费用(总补偿费用为退团费用500元/人+高铁车票退票费用),供应商保证不得降低未退团职工约定的疗休养标准,由以上原因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出团时如临时替换换人员的,被更换人员应承担高铁退票费用。
除上述外,投标人还应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如出团前4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团的或因退团导致出团人数过少的解决方案或应急措施,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9、费用:包括以上参团职工吃、住、行及景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旅游全程保险费)、服务人员(导游、司机等)吃、住、行费用、供应商预计的其他费用和风险费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方案并考虑职工疗休养的公平性、均衡性,对省内线路和跨省线路分别综合考虑。
当期旅游费用为当期旅游人数×个人费用,提供发票支付当期旅游费用(扣除相应考核费用后)的100%。
10、其他要求:符合温州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温州市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的规定。
11、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3次或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2、每期完成疗养服务后,必须让出行代表填写《满意度调查表》,
满意度调查表
疗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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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养时间 |
_____ 年___ 月 ____日至 ___ 月 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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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满意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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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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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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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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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满意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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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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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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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满意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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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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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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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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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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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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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评价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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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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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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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疗休养的整体评价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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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调查表“一般率”达到一定按下列规定,对当期费用进行相应的扣除
序号 |
一般率 |
当期出行费用扣除比例 |
备注 |
1 |
85%至75% |
2% |
不含85% |
2 |
74%至6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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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4%至5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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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4%以下 |
当期出行费用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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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调查表出现差评,扣除当期出行费用的10%,差评率达到95%(不含)以下时,当期出行费用不予支付。
以上费用扣除可累计相加。
(二)温州市疗休养接待点(基地)安排
职工因公无法报名参加约定的线路进行疗休养的,可零星安排在温州市总工会公布的温州市范围内疗休养接待点(基地)进行疗休养(具体由职工自行选择),时间为2~3天,可安排单人房或家庭房。其余参照以上疗休养线路的要求实施。
(三)本次采购提供类似疗养路线供供应商参考,路线具体由供应商自行具体安排,参考路线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