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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戴庄镇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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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5070000153447 发布时间:2021-05-07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邳州市戴庄镇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项目名称:邳州市戴庄镇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邳采公(2021)XZGXZB001

采购预算:111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此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及承包费用:服务周期为3年,年承包费用为370万元

2、项目内容及要求

1、镇区道路保洁——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二级要求

村(居)保洁——符合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洁村考核标准要求

垃圾转运——全镇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符合CJJ27-2012的要求)

2、工作内容:

(1)镇区范围内( 含撤并乡镇原政府驻地与城区出入口道路两侧) 道路、街巷的清扫保洁、已建成公厕的管护、墙体野广告的清理;清扫保洁等机械化作业车辆、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

(2)村庄内外区域、沟塘河渠的保洁、已建成公厕的管护、墙体野广告的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

(3)镇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5)镇级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管理。

达到《邳州市农村环卫市场化保洁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3、服务周期及承包费用:服务周期为3年,年承包费用为370万元。

(一)作业范围

1.保洁:作业区范围内的镇区道路、街巷、绿化带、自然村、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村庄道路的保洁、野广告清理等。(镇区道路保洁资料见附件1、村居保洁资料见附件2)。

2.清运:作业区范围内垃圾桶、箱内垃圾的(分类)收集、并收运至垃圾中转站;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另行补充。(注:清运作业资料见附件3、4)

3.道路、绿化隔离带、人行道(横向为建筑物门面或围墙至路边侧石)、两侧沿街绿化带(花坛)的清扫保洁,垃圾(含垃圾箱内、垃圾桶)收集清运,隔离栏清洗,卫生死角清除,道路两边和城乡结合部乱倒无主垃圾(含建筑垃圾及弃土)清除;垃圾箱、垃圾桶清洗、更换、补缺(垃圾箱、垃圾桶由承包方每年更换一次及新增路段的增补),沿街建筑物,人行道,地面,市政、交通、环卫设施等立面乱涂写,乱张贴清除保洁及公厕清洗(公厕不包含水电维修)。

4.有争议的区域,由监管方指定承包方清理,须无条件执行。

(二)作业标准及要求

1.镇区道路、街巷保洁到位,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存、暴露垃圾,渣土撒漏及时清理;路面、绿化带内烟头、杂物、纸屑及其他它杂物每100㎡不得超过2处;河道无垃圾等漂浮物;两侧建(构)筑物表面野广告及时清除及保洁。

2.村庄道路、房前屋后、田边低头、沟塘河渠等无积存、倾倒垃圾(包括生产经营垃圾及废弃物)、建筑垃圾和漂浮物,无焚烧垃圾现象;镇、村建筑物外立面无墙体野广告;垃圾收集容器整洁,不见垃圾外溢现象,无零星垃圾。公厕干净、整洁、无蚊蝇、无异味、无杂物,定期消杀毒。

3.镇区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要求,按照服务半径70米的标砖设置分类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所有收集容器外观颜色、标志标识要与省市标准相符,不占用道路,外观整洁、完好、闭盖状态,及时清运,无垃圾外溢,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所有村庄采取“桶车对接”方式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实现“垃圾不落地”,自然村按照10-15户标准配备1个240L垃圾桶;按照每万人不少于3吨运力配备密闭环保垃圾运输车辆,农村生活垃圾密封运输率达到100%。

5.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比例。

6.清运车辆必须按规定封闭运输,途中不得有抛洒滴漏现象。

7.如遇重大活动及上级检查,按工作要求进行实时保洁。

8.人工普扫:道路及街巷人工普扫时间为冬春季节(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早上6:00至8:00;夏秋季节(5月1日至10月31日)早5:30至7:30。在普扫结束时间之前必须完成首次路面普扫和垃圾清运工作,下午14:00进行第二次普扫,并及时清运垃圾,重要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晚上再增加一次普扫。

9.巡回保洁:道路普扫结束后,转入正常巡回保洁。冬春季节8:00至18:00,夏秋季节7:30至19:00。

10.机械普扫和保洁:每日对道路快慢车道机械普扫和保洁各2次,普扫时间为:早上6:00至9:00。保洁时间为下午13:00至17:00。速度不得高于8公里/小时,要求按道路单边进行作业,来回各一次。

11.道路冲刷和洒水:最低气温高于零摄氏度的天气,夜间要对道路进行冲刷,时间为晚上23:00至次日早上3:00,特殊要求除外,进行道路冲刷时,应按单边进行冲刷作业,且来回各一趟。最低气温高于零摄氏度的天气,白天上午10:00和下午3:00分别各进行洒水降尘一次。道路夜间冲刷速度不得高于10公里/小时,白天洒水速度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投标人应听从采购人随时安排道路冲刷和洒水)。

12.公厕按照《邳州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清”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需有专人管理,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野广告”和乱张贴,化粪池及时清运,无外溢,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就地资源化利用,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

13.垃圾中转站:①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的配备符合标准、满足压缩转运要求,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中转站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抛洒滴漏,称重设备正常使用,进出站等记录台账资料齐全,垃圾渗滤液按环保要求及时外运、无害化处置并做好记录;②镇域垃圾收集转运率达到100 %;③运送的生活垃圾中无掺杂砖瓦石块、淤泥等非生活垃圾以及故意掺水等违规现象。

14.绿化带保洁:绿化带采取拾、捡、扫的方式,保证绿化带内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全天巡回保洁,保证随产随清。

15.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的保洁: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每日进行保洁,便携式垃圾桶需放置垃圾袋,做到箱体(收集容器)无污迹、无野广告,清洁光亮,内部垃圾不得超过容积的1/2,周围地面洁净。

16.杂物清理:对快慢车道、人行道、花坛、树穴、墙根等处的砖头、瓦块等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路面及两侧干净整齐。

17.野广告清理:清理范围为所有承包区域、广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管线、树木、地面及其他设施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要求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协调美观”的要求使用相近色彩进行复原。确保每天早上8:00完成清理工作。

18.标牌清洗:对所有接管道路的路道指示牌和标牌要进行冲洗及日常维护,每日冲洗干净。安排专人巡回检查,如有损坏、倒地等影响交通的现象,须及时扶正和维护。

19.配合各级环境卫生管理、监管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20.积极协助采购人及上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个人和单位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取证工作。

21.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如停电、冬季除雪等保障处理预案。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保洁及清运工作。

22.戴庄镇人民政府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不另增加费用)。

(三)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1.设置一个项目部,其中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1名,其余配备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置,并向戴庄镇人民政府报备。

2.镇区及街道:按照镇区环卫保洁标准每人4000-6000平方米,戴庄镇及街道总计面积132400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洒扫面积56400平方米,人力清扫面积76000平方米需配备保洁人员不低于19人,每人配备电动保洁车一辆。镇区公厕3个,配备专人管理。

2.村庄基本情况:全镇共16个行政村,人口约4.66万人。保洁人员配备:按人口数不低于3‰的比例配备保洁员,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名保洁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保洁员要坚守岗位。需配备保洁人员不得低于140人。农村公厕16个,可由保洁员兼职。

3.垃圾转运车驾驶员及操作人员的配备必须保证正常作业。中标单位须配备3吨后装垃圾压缩车不得低于3辆,采购人现自有4辆钩臂车、1辆吸污车、1辆洒水车、1辆铲车以及1辆装载机供中标单位使用,采用结合方式运营。每辆车配备2名挂桶工(本项目至少配备6名挂桶工),服务期内车辆的保险及维修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1辆总质量不低于8吨的洗扫车。

5.要求:管理人员专职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工作,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必须按规定驾驶的车型配备驾驶员,驾驶员、作业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垃圾桶保洁

中标单位提供不低于2800个240L垃圾桶,定时对垃圾桶进行擦洗,确保垃圾桶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现象,垃圾桶周围无散落垃圾。4-10月份期间,对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垃圾桶进行药物消杀。

(五)文明作业要求

保洁人员应坚守岗位,上岗统一着工作服(反光服),雨雪天气要着统一雨衣作业,整洁干净,作业工具按要求配备,严格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作业,服务文明优质,在作业时严禁向沟塘坑渠内及房前屋后倾倒垃圾,将清扫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在道路上中转焚烧垃圾,严禁将垃圾、积灰尘土、杂物倒入绿化带、墙边、路边以及果皮箱内或扫入下水道。村庄和道路普扫率要达到100%,保洁率达到100%,要及时清除砖石及纸屑、塑料袋等杂物;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随意乱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村庄及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六)其他项目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

1.人员投入:

(1)中标人必须保障道路保洁员、车辆驾驶员及挂桶工三项用工行为符合《劳动法》用工规范,办理相应保险等,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的100%;村居保洁员工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公司招收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等男不得大于60岁、女不得大于55岁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须按时按月发放人员工资,不得发生拖欠,同时为每个清扫保洁人员,按要求发放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福利待遇。

2.车辆、设备及工具、服装的要求:

(1)合同生效后,在现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投标人统一规划,根据项目要求增添垃圾收集容器,确保满足保洁、清运需求,原戴庄镇配备及投标人新增的垃圾收集容器归投标人使用。

(2)车辆和设备配置

①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所配备的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所有,按本项目采购需求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均为全新车辆(不包括接收的车辆)。暂无或缺的车辆,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配备到位,并提供发票、行驶证原件核查,如未能及时配备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为本项目合同服务的车辆不得再为其它合同项目使用。

②镇区保洁员人每人1辆电动保洁车。

(3)按标准为每名保洁员配备必备的保洁作业工具及材料。

有关标准及要求:大扫把、小扫把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把的定额配备;铁锨、簸箕、垃圾捡拾器按照每人1套的定额配备,随坏随换;另外根据绿化带、沟渠等保洁的具体情况,配备垃圾清理特制工具;根据垃圾桶、垃圾车的卫生情况及时采购消毒药剂。

(4)按标准为每名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

①每名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人员每年夏装2套,冬装1套。

②每名人员一套雨衣,一双雨靴。

③工作服装式样要符合环卫管理部门规定,要印有承包方企业标识,要有明显安全反光装饰。

④定期发放劳动防护及福利用品。

(5)群众投诉:凡涉及镇政府对社会服务承诺内容的,投标人要按照承诺服务时限完成。对群众投诉的涉及道路和村居生活垃圾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不能造成影响,不能被媒体曝光。

(七)考核标准和方法

1、对投标人的保洁工作按照“拟签订合同文本”表1、2、3实施检查、考核。

2、考核由戴庄镇公共运行维护办公室统筹负责,根据《戴庄镇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评分标准》组织对村庄及道路保洁人员设置、保洁质量、保洁时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进行考核,并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罚款;考核结果于次月的10号前报至财政所,核算拨付每月费用。

中标公司负担承包期内的设备维修及设备的更换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中“拟签订合同文本”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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