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要求以全扬州市为评估范围,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综合考虑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状况和行政区划等因素,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控值、地下水使用功能和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结果,划定区地下水分区种类和级别。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行政区划等国土空间管控相关的文件,建立扬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划定全市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同时根据确定的分区结果,提出各区针对性的后期保护、防控或治理建议和后期工作重点。
到自然资源、水利、园区及重点监管企业等进行资料收集,主要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地下水利用现状及变迁资料、工作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工作范围内的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重点工业园区和典型污染场地相关记录、工作范围内的气候气象资料、有关政府文件、工作区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重点调查全市内已有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自然资源和水利部门自备监测井,民井及企业自备井等可供本次调查利用的地下水监测井。
进行区域资料收集,主要包括调查区域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土地利用资料,气象、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资料。
在收集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现场进行踏勘、进行人员访谈以了解各区域现状条件和污染源情况,为制定调查及采样方案提供依据。
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开展区域内的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划分地下水水文地质单元边界。对地下水埋深、补给、径流、排泄及地下水含水层介质的渗透性开展调查。
污染源调查:对辖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加油站、农业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等基本信息及环境状况进行资料收集和调研。包括野外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测试,查明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程度和范围,变化趋势及其与相关影响因素的关系等。
依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中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精度一般不低于 1:25 万。新建标准地下水监测井不少于22个,完成监测井保护筒、井台、抽水试验等;部分点位地下水GP建井,采集地下水样,送检实验室分析测试,地下水分析测试样品总数不少于230个,各地工作量见下表1。
表1-各地工作量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主要工作内容 |
工作量 |
单位 |
1 |
市直 |
新建监测井 |
8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89 |
个 |
||
其中: |
广陵区 |
新建监测井 |
1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12 |
个 |
||
|
邗江区 |
新建监测井 |
1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19 |
个 |
||
|
江都区 |
新建监测井 |
3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48 |
个 |
||
2 |
仪征市 |
新建监测井 |
4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35 |
个 |
||
3 |
高邮市 |
新建监测井 |
5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47 |
个 |
||
4 |
宝应县 |
新建监测井 |
6 |
个 |
地下水采样、分析测试 |
59 |
个 |
根据资料分析结果,采用各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荷载分区、地下水脆弱性分区、地下水功能价值分区等工作。
根据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现状评估结果、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等,划分为保护区、防控区、治理区。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扬州市辖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30年)》,并提出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9.需要提交工作成果
扬州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扬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报告,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报告
提交的成果以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10.2021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相关成果报告,2021年10月底前,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