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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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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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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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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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预算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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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预算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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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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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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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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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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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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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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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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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测量内容中应包含建筑附属物(塘、墙、道路等所有附属物),该部分测量内容面积不计入计价面积,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内。最终拆迁量以上级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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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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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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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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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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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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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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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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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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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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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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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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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要求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招标人备案,同时申领《龙湾区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从业人员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
(2)中标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期由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如连续两年未参加培训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收回工作证。重新参加培训后,方可再次申领工作证。
(3)承接项目时,乙方应确保前期入户调查、中期协商签约阶段至少配备20名持工作证的从业人员。代理项目所涉户数达到250户的,应配备不少于12名持工作证的从业人员;户数达到500户及以上的,应配备不少于20名持工作证的从业人员。后期认购安置权证注销阶段或后期档案整理结算权证注销阶段至少配备5名持工作证的从业人员。代理项目所涉户数达到250户的,应配备不少于6名持工作证的从业人员;户数达到500户及以上的,应配备不少于9名持工作证的从业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工作。
(4)上述项目实施情况以上级部门相关实际要求为准。
(5)服务期限计划时间
本项目所有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计划于合同协议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开始进行前期入户调查;拆迁事务代理服务按甲方的相关公告为准完成中期协商签约;后期认购安置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另行确定。
(6)服务购买费用标准(上限)
住宅服务购买费用根据不同阶段按以下标准按实计价:
(一)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棚、道坦与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5元/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涉及棚与道坦按实际面积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1.5元/平方米。
(二)中期协商签约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棚、道坦与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13元/平方米。
(三)后期认购安置权证注销阶段。住宅用房货币补偿的根据协议补偿房屋建筑面积(含一翻三)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2.5元/平方米;产权调换的根据协议安置建筑总面积(公摊率按25%计算,套型差及户增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5元/平方米。
工业企业服务购买费用根据不同阶段按以下标准按实计价:
(一)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棚、道坦与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3元/平方米;
(二)中期协商签约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棚、道坦与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6元/平方米。
(三)后期认购安置权证注销阶段或后期档案整理结算权证注销阶段。工业用房按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棚与道坦与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2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