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水利部分PPP 项目监理服务
建设单位:阳朔县水利局
建设规模: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护岸2.01公里、拆除阻水水坝6座、新建4座壅水闸和1座防洪闸,新建管理维护道路7.02公里。
治涝工程:主要包括对新一河~新三河和新五河(兰溪路、临月路下游部分)进行开挖,总长0.94公里,对开挖河道两岸边坡进行防护,护岸总长1.341公里,新建管理维护道路0.832公里。
项目地理位置:阳朔县城南部。
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详见图纸及实际情况。
2.监理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服务,为招标人实现建设目标参与总体筹划,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施工、工程费用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建设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对参建各方进行工作协调,并为本工程的监理负全部责任,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
3.监理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符合“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
5.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
1.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2. 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1)纸质版的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2)电子版的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3)其他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规定。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
2.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3.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3.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