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一、工作内容及机构人员要求
A03 包:驻局服务指导
配合区局执法检查、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安全论证、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现场监督指导、配合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互查、省市安排临时性执法检查、举报查处等工作。
专家组要求:化工、冶金煤气、尾矿库、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方面省、市级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
机构人员要求: 化工、冶金煤气、尾矿库、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方面省级及以上专家至少 3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自有市级专家至少 10 人。
机构人员证明材料:本机构专家须提供 2021 年度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人员名单)、外聘专家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及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布或公示的专家名单。省级及以上专家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二、评价机制及处罚条款:由采购人制定,中标人按照约定执行。
三、责任划分:
1、中标人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由于中标人未及时上报而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
2、由于中标人原因,对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未检查出来、作业不到位等问题发生事故的,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中标人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上报采购人后,如果此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或者因企业未按期整改而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4、企业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5、协议签订后,中标人应信守承诺,本着对政府、对社会、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安全服务工作。被检查企业如因中标人未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直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中标机构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专家服务名录库,由区局根据工作需要选择。
不得利用工作关系给企业推荐其他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