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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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1年度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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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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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BFFFN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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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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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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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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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开展产业园调查和集约利用评价工作,7月16日前将评价成果报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审查。服务期限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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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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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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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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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提交项目服务方案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修改完善成果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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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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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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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40号)的要求,本项目拟招一家供应商开展合肥市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服务,包括合肥市2021年度第一类产业园调查评价成果初审,第二类、第三类产业园调查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在2021年7月16日前完成技术服务成果报审。
三、服务需求
1、实现功能:完成对合肥市第一类产业园(14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2021年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的技术预审。完成合肥市第二类、第三类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与评价成果编制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合肥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任务,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与落实,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
2、执行标准:项目成果需符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满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3、质量要求:合肥市2021年度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需满足上报、公开发布的要求,并符合各类考核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评价文本通过专家评审率100%。数据库通过质检率100%。
4、验收标准:经技术预审符合上报要求的合肥市第一类产业园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通过专家论证的合肥市第二类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评价报告1份,通过专家论证的合肥市第三类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评价报告1份。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本项目采用服务费用总价包干方式,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编制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归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2)鉴于本项目需要进行日常调研与会议讨论,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每年度驻点办公不少于3个月,项目主要编制人员可以保证随时参加合肥市内调研与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