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黄麓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相关规划和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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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5170000155469 文档页数:68页 所需下载券:10
巢湖市黄麓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相关规划和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全域测量和村庄规划方案批准后,支付至合同价的20%;农用地整理项目专项规划方案、建设用地整理及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方案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专项规划方案编制、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新增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通过市、省及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服务全部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服务地点

巢湖市黄麓镇

3

服务期限

1.本项目为黄麓合群村、花塘村、临湖村等3个居委会全域的“1+3+N”规划、测绘与方案编制,“1”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期限不得超过45日历天,“3”为专项规划方案,服务期限不得超过60日历天,“N”为方案编制,服务期限不得超过120日历天。

2.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120日历日,以上“1+3+N”项必须同步进行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项目规划

二、项目概况

1、试点整治区范围拟定在黄麓镇的合群村委会、花塘村委会、临湖居委会等3个居委会。整治区面积为3039.2093公顷,其中耕地1264.2116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414.9026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192.5699公顷。试点期限为2020-2024年。

2、本项目为黄麓合群村、花塘村、临湖村等3个居委会全域的“1+3+N”规划、测绘与方案编制,面积为30平方公里。

3、内容包括:“1”是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规划编制,3个村为整体规划编制,并将3个村单独成册及全域测绘;“3”是指农用地整理项目专项规划方案、建设用地整理及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方案;“N”是指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专项规划方案编制;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新增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等。

三、服务需求

(一)村庄规划任务内容

1、规划期限规划远期 2035 年,近期 3-5年。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规划服务年限为2020-2035年,规划近期3-5年为结合村庄实际情况分析并确定规划方向以及具有可实施性的项目建设内容、时序安排和投资情况等规划方案,规划远期2035年根据不同村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有科学性的可行性的编制规划方案

2、编制内容符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及其他现行规范及政策性文件要求。内容涉及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及特色风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与布局、宅基地布局和住房设计、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人居环境整治、以及近远期建设计划等。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测绘和规划方案编制。

(二)规划成果需求

1)成果形式:规划成果可分为村民公示版和报批备案版

1.1 村民公示版

村民公示版包括“两图一表一则”,分别为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1.1 两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包括规划用途、规划留白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土地综合整治区、生态公益林范围、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村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重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等。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包括建筑、道路和设施等空间布局,方便村民阅读、理解。

1.1.2 一表: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包括农房改造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整治、土地综合整理、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名称、空间位置、用地面积、资金规模等内容。

1.1.3 一则:村庄规划管制规则:包括村庄规划中各类空间及其管制要求、约束性指标、村庄风貌、产业引导等内容;

1.2 报批备案版:报批备案版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1.2.1 文本 文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简述村域概况,规划编制的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

2)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现状:简述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现状特点、主要问题和规划策略;

3)规划目标:阐述村庄发展定位和规划调控指标;

4)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阐述国土空间布局总体安排和各类规划用途使用管制规则;

5)重要国土空间规划安排:阐述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历史文化及特色风貌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住房布局、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规划措施及空间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6)近期行动计划:阐述近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时序安排和投资情况等;

7)附表:村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重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村庄规划管制规则。特色保护类村庄还要附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名录。

1.2.2 图件:必备图件包括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和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图件应直观地反映规划成果,通过不同的符号、颜色、注记等方式来反映专题要素。标明图名、图廓、地理位置示意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制图单位和时间等。

1.2.3 数据库: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规划图件的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及元数据等,有关内容应符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

1.2.4 附件:一般包括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调查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村民参与规划记录材料、纳入村规民约的条款建议等相关材料。

(三)专项规划方案编制要求

(1)农用地整理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12月)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等文件要求,拟定开展本项目中涉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测绘、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验收等材料编制等工作。

1、实施地点:黄麓镇合群、花塘、临湖社区等3个村(社居委)

2、项目概况:黄麓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测绘、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验收等材料编制,服务内容为对项目区内约600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测绘、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验收等材料编制相关技术服务;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评审和修改工作,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做好项目成果系统备案工作。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测绘、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验收等验收和备案根据项目总进展开展。

4、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12月)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市农业农村部门评审、验收和网上系统备案标准等。

(2)建设用地整理及村庄建设项目

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等,调查区内村庄、城镇和工矿用地现状,征求当地干群意见,合理确定村庄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村庄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黄麓镇合群、花塘、临湖社区等3个村(社居委)

2、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整理及村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评审和审查工作。

3、成果质量要求:建设用地整理及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规划方案并通过市、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评审。满足《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产业发展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产发〔2020〕4号)和《巢湖市黄麓镇总体规划(2015-2030)》等,调查区内产业发展现状,研判产业发展形势,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制定产业发展布局,策划产业发展项目。

1、 实施地点:黄麓镇合群、花塘、临湖社区等3个村(社居委)

2、 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业发展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评审和审查工作。

3、 成果质量要求:编制黄麓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方案,提出发展措施和发展建议等。满足《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产发〔2020〕4号)规定,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四)方案编制要求

(1)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编制要求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7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对调整的92.2751公顷基本农田进行补划并新增5%面积。

1、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评审和审查工作。

2、工作成果

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并通过市、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建设基本农田调整数据库,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421号)要求完成自然资源部备案工作。

3、质量要求

满足《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规定,补划基本农田质量和等级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并通过两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达到报部备案要求。

(2)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发〔2002〕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结合黄麓镇实际情况,编制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1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方案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评审和审查工作。

2、工作成果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市、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建设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库。

3、质量要求

满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发〔2002〕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文件规定,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新增耕地项目

根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2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122号)等文件,对本项目中涉及的70.4253公顷(以测量实际面积为准)新增耕地,开展新增耕地项目方案编制工作。

1服务期限

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2、工作成果有: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规划设计方案;

3)预算报告;

4)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图等验收确认申报材料。

3、质量控制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预算报告按规定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确认申报材料通过验收审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审查及网上报备。

(4)增减挂实施

根据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及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相关政策要求,对本项目中涉及的31.4891公顷(以测量实际面积为准)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1、项目概况: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皖国土资﹝2012﹞34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勘察、现状测绘、施工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评审、复垦方案组卷申报、竣工实测、验收报件编制申报、网上报备等工作提供符合条件的成果,最终获得批准、通过备案。

2、实施地点:黄麓镇合群、花塘、临湖社区等3个村(社居委)

3、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4、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400号)要求。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项目的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审查及相关费用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1人的服务人员团队,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城市规划)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城市规划)规划师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以及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的资料扫描件。

(二)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具体联合体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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