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及相关要求
第一节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要求,和县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需达到4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需达到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15%以上,完成节水型载体验收后,并完成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书及马鞍山市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支撑材料编制。
二、 服务内容
1、3家节水型企业(安徽晶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安徽华安玻璃制品有取公司、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向待测试的企业提出安装水计量仪表方案,对其各用水设备设施、用水点、用水量和取水量进行调查,编制整改指导报告。
评估用水管理资料:对待测试的企业用水管理资料进行调查,帮助其完善用水管理资料,指导其健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
指导现场整改:根据单位实际用水情况,指导其现场具体整改,达到节水型单位验收的要求。
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要求,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编制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报告书:根据《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安徽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编制创建节水型单位报告书。
2、8个节水型居民小区(和州公馆、陋室小区、龙潭北庄、富城花园、龙潭南庄、一品和庄、中央花园、香格里拉)
评估用水管理资料:对待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用水管理资料进行调查,帮助其完善用水管理资料,指导其健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
指导现场整改:根据待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情况,指导其现场具体整改,达到节水型小区验收的要求。
编制节水型小区创建报告书:根据《安徽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指标分析表》和《安徽省生活小区考核验收标准及说明》编制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报告书。
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内容:
全面了解分析和县用水节水工作开展基本情况的基础,并深入剖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 号)考核要求,突出和县节水型社会工作特色和亮点,完成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验收规范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技术支持: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服务;
2、项目负责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公司应设有24小时热线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并提供咨询服务。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设计、材料、劳务、利润、税金、验收、各类保险、补偿费及指导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中标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变更而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五、付款方式:项目通过省级部门验收通过并向业主提交项目所有基础、成果资料(纸质、电子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