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按月考核,考核合格后分次支付物业管理费。采购人依据中标人开据的正规发票转帐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采购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进场服务1年。服务结束后,履约良好,双方同意且在资金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二、项目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实行封闭管理的寄宿制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合肥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校园占地面积427亩,分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三部分。鹤琴楼主楼6层1幢、鹤琴楼辅楼4层2幢,元培楼5层1幢,行知楼5层1幢,星海楼4层1幢、图书馆9层1幢,学生活动中心2层1幢,学生宿舍楼15层4幢、6层2幢,玉兰轩食堂2层1幢,桂花轩3层1幢,幼儿园3层3幢、2层1幢。体育馆2层1幢,学术交流中心11层1幢、4层1幢,后勤楼6层1幢。运动区标准400米跑道和配套运动场地若干。高压中心配电房1个,高压分配电房8个,楼内配电间20个,小配电间每层楼1个,泵房7个。
三、招标范围
(一)单体建筑面积:
1、鹤琴楼:建筑面积22787平方米
2、行知楼:建筑面积15966平方米
3、星海楼:建筑面积11131平方米
4、图书馆:建筑面积19717平方米(不含1-4层保洁)
5、学生公寓:建筑面积63133平方米(桃苑、李苑、桂苑、梅苑、竹苑、杏苑)
6、两个食堂:建筑面积14278平方米(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
7、体育场看台:总建筑面积515平方米
8、元培楼:建筑面积15661平方米
9、学生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
10、幼儿园:建筑面积8063.4平方米(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不含室内保洁)
11、学术交流中心:建筑面积21028平方米
12、体育馆:建筑面积8973平方米
13、后勤楼:建筑面积7553.9平方米
14、运动场、广场、道路(73583平方米)
15、上述各单体建筑楼顶、地下室与地下通道等。
现有总建筑面积为212586.3万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保洁服务:室内保洁,室外保洁;
2、水电管理及零星维修;
3、配电房维保及巡查值班;
4、泵房维保及巡查值班;
5、消防维保及巡查值班;
6、锅炉维修保养及浴室管理保洁;
7、宿舍管理;
8、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四、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保洁
1、室内保洁范围:鹤琴楼及辅楼、行知楼、图书馆、星海楼、元培楼、体育场看台、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学术交流中心、后勤楼的楼梯电梯、走廊、连廊、屋顶、地下室与地下通道、卫生间。
(1)校领导办公室桌面及地面每天保洁;
(2)楼道墙面、地面、楼梯、每日清扫、拖洗,擦拭;
(3)卫生间每天拖洗,每堂课上课铃后保洁,保持地面清洁保洁;
(4)开关盒、表箱盖、壁画框保洁;
(5)扶手、门保洁;
(6)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保洁;
(7)楼宇外立面玻璃(每年至少1次)及室内公共区域玻璃保洁(如遇临时活动或检查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清洗);
(8)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报告厅、音乐厅日常保洁,东西辅楼阶梯教室、公共教室等活动场所临时保洁;
(9)假期、学生离校、新楼使用前等特殊时间段学生寝室、教室内部卫生打扫。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应在学生放寒暑假后根据教学活动安排,不需使用的楼宇及时封楼、关停部分公共卫生间和水房;
(10)保持电梯间、楼梯间和开水间的整洁(清除电梯、楼梯和开水器等设备广告纸张和涂画字迹);
(11)室内各强、弱电井,配电间内的除尘、保洁;
(12)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对楼宇内供水系统的跑、冒、滴、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修。
2、室外保洁范围:
(1)广场、道路,每天上午8:00点以前完成清扫;
(2)校园环境及时整治,(清除绿地、植物色带、树池、树盘内垃圾);
(3)所有垃圾必须按照市政及采购人要求的垃圾分类方案进行分类,对校园服务区域内所有室内外垃圾每天按时进行清理并运送到指定存放点,做到垃圾篓、箱不得有垃圾外溢,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确保校园清洁卫生;收集所有清洁、保洁过程中的垃圾,分类装桶并运至垃圾桶集中存放处有序摆放,垃圾筒保持清洁;
(4)楼宇门、外玻璃(1层)、窨井(含集水井)、明沟;
(5)消毒灭害: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按学期灭鼠、灭蟑螂,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
(6)室外栏杆、扶手;屋顶、一层雨棚和屋顶水沟;
(7)对于各楼宇建筑内、外出现的乱张贴等现象,由各楼宇中标人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8)雨雪天气、秋冬落叶季节应及时清扫、铺防滑垫;
(9)定期将校内所有化粪池清理,保证下水道畅通。发现管沟堵塞、漫溢要及时疏通清淤;
(10)每年春秋二季在宿舍周围各喷洒至少一次杀虫药或安装措施。
(二)水电管理及维修
1、对门、窗、门锁、给排水阀门、井沟盖、龙头、卫生间水管及配件、灯具、灯座、开关、插座、电路布线、洁具、消防、桌椅板凳等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2、校园内垃圾桶(箱)、走廊照明及室内、外灯具、路灯等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3、校园环卫物业所辖范围内的各类设备、设施一旦出现损坏的情况(如:供水管路、阀门、消防栓跑水、漏水等)需及时向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上报并维修。
4、水电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原则上小问题1小时内解决,大问题24小时内解决,若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需给报修人解释反馈并积极不间断投入抢修,无正当理由不维修的处以罚款1000元。
5、派1名水电工,负责对全校所有设施设备每日排查巡视,发现损坏的物品及时上报并维修,负责建立全校设施设备的巡视档案。
6、负责单价1000元以内的设备配件和易耗品采购。若所用维修材料没有节能证书需经采购人认可。
(三)配电房维保
维保范围:全校所有变压器、配电房,每月一次总体检查、保养,确保高、低压配电柜的正常、安全运行,预防配电房出现用电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配电房正常运转。
维保内容及要求:
1、负责单价1000元以内的设备配件和易耗品采购。若所用维修材料没有节能证书需经采购人认可。
2、每月对配电房进行维保根据配电房维保情况出具维保报告。
3、维保项目:包含主变压器、开关柜、直流系统、避雷器、电容器、电缆头、母线、接地系统等(维修项目按采购人要求制定);
4、配电房维保须为专业维保公司,维保人员须持有《高压电工入网证》,并且具备进行大型配电房维保经验(进场服务前须提供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证明)。物业公司与维保单位签定合同后须到采购人进行备案。
(四)配电房日常巡查值班
巡查范围:派电工对全校所有变压器、配电房进行每日巡查。
巡查内容及要求:每日巡检三次,上午7:00起;下午18:00起,晚上21:00起对全校所有变压器、配电房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值班:每晚保证至少1名电工在校内值班,处理应急事件。做好巡查记录。
(五)泵房维保
维保范围:包含校园内所有地上地下及泵房内的生活给水泵、消防水泵、排污泵、电动机、电控柜、阀门等控制系统及管道系统进行维护保养,预防生活用给水泵和排污泵出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全校泵房正常运转。
维保内容及要求:
1、负责单价1000元以内的设备配件和易耗品采购。若所用维修材料没有节能证书需经采购人认可。
2、每月一次维保,每月根据泵房维保情况出具泵房维保报告。
3、维保项目:给水泵轴承每个月检修一次。检修项目为:更换轴承、更换机械密封、更换润滑油、检查叶轮汽蚀情况、或者更换叶轮。检修工序:打开泵体检查轴承磨损情况、检查叶轮汽蚀情况、检查泵轴磨损情况、清理油室。回装时按照泵的工艺要求组装。给水控制柜配件检查更换,变频仪设置调试,线路系统检查更换;排污泵泵体检查维修保养,控制柜检查及配件更换,线路系统检查更换,止回阀等闸阀情况检查及更换。
4、泵房维保须为专业维保公司,且维保人员须持有泵房操作证件或机电操作证,具有大型泵房管理经验(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须提供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证明)。物业公司与维保单位签定合同后须到采购人进行备案。
(六)泵房日常巡查值班
巡查范围:派水电工对全校所有地上地下泵房及供水系统进行每日巡查。
巡查内容及要求:每日巡检三次,上午7:00起;下午18:00起,晚上21:00对全校各个泵房的给水系统、泵体、电机、控制系统、闸阀、浮球阀、水箱、排污泵等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值班:每晚保证至少1名水电工在校内值班,处理应急事件。做好巡查记录。
(七)消防值班及设施维保
1、工作范围
(1)校园内建筑单体(包括鹤琴楼(含东楼和西楼)、元培楼、行知楼、星海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桃苑、李苑、桂苑、梅苑、竹苑、杏苑)、食堂(玉兰轩、桂花轩)、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学术交流中心、幼儿园、后勤楼、配电房、泵房)设置的室内(含楼顶和地下室)所有消防设施;
(2)校园内室外所有消防设施,包括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供水管网、消防联网线路。
2、工作内容
(1)消防控制室值班
① 按规范标准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质),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
② 值班人员按照相关法规和采购人制度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巡查,做好值班记录。
③ 遇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响应,做好扑救初起火灾和火警报告等有效处置工作。
(2) 设施维保工作,消防维保人员持有《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
① 校园内消防设施系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供水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
② 定期进行检查和系统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火灾报警器“零故障”、“零火警”和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设备和器材维保工作
① 定期检查火灾探测器,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或更换。
② 定期检查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配备情况,发现损坏和缺失,及时维修和添置。
③ 定期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和有效期,按照规范及时进行检测、充装、换粉。
④ 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发现故障和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⑤ 定期检查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发现故障和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4)其他工作
协助采购人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3、相关要求
(1)实施24小时值班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值班人员需符合消防部门相关资质要求。
(2)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校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设备显示故障信息或接到采购人通知情况异常,1小时响应,最多24小时内检修排除故障。确实无法排除的,应做到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在正常维保的情况下,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批量安装烟(温)感、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及器材。
(5)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全校的灭火器进行整体检测、充装,统一灭火器有效期。
(6)提供详细的维保方案、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报告和值班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一年内对全校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报消防部门备案。
(八)锅炉维修保养及浴室管理保洁
1、配备5名人员(女,经设备厂家培训合格)负责浴室(男、女生浴室)、锅炉房设备操作和卫生保洁工作;
2、锅炉维修保养须为设备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遇突发故障,维保人员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给予修复。
3、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负责浴室的正常开放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单价1000元以内的设备配件和易耗品采购。若所用维修材料没有节能证书需经采购人认可。
5、太阳能、空气能及淋浴系统保养维修。
(九)宿舍管理服务
1、学生宿舍6幢 ,设7个值班室(含男生1个),执行24小时值班,每个班同时2人在岗。按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楼管理规定》等文件,配合推进学生党团组织进驻学生公寓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学生公寓的工作,以及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采购人有关公寓管理工作;
2、按时开、关门,负责公寓楼的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做好服务育人以及其它服务工作;
3、负责公寓楼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管理、报修工作;
4、严格执行采购人作息时间等制度,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5、协助采购人做好公寓环境、寝室卫生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6、做好公寓楼内防火、防盗工作,及时报告并协助排除安全隐患;
7、加强楼内和楼外安全巡视,关注学生动态,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学生纠纷等突发事件;
8、妥善保管钥匙、住宿学生信息等物品和材料;
9、做好值班记录和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等工作;
10、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宿舍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其他事项
1、物业所有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果不服从采购人的领导与监督,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进行人员调整和更换。
2、会务及各项活动服务,迎宾及礼仪服务,做好会议和活动现场的保洁和布置工作,对会议和活动使用的茶具消毒清洗,会议中的倒水、续水及其它会议服务工作等。如遇采购人重要接待等重大活动时,应服从采购人安排,主动热情做好服务。因此需增加保洁、水电管理等服务强度和提高服务标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办公桌椅等物品的搬运服务工作(校园内,紧急大批量搬运除外),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按采购人要求对各楼宇专用钥匙(楼顶和地下室等)综合管理。
(十一)岗位配置及要求
各岗位人员配备由投标人根据岗位职责依据《劳动法》《消防法》及有关规定自行测算具体人数。项目经理总负责,设置“保洁中心”、“宿管中心”、“维保中心”、“维修中心”,各中心需指定一名负责人,公示服务联系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师生员工的咨询和投诉。原则上如确须更换项目同等管理人员,须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更换。具体设置如下:
1、项目经理:1人,5年以上物业服务工作经验。
2、校园保洁:共69人,其中保洁中心负责人1名。
内保56人:鹤琴楼10人,元培楼5人,行知楼5人,星海楼4人,图书馆4人,学生活动中心1人,学生公寓18人,体育馆3人,学术交流中心3人,后勤楼2人;外保13人。
要求:外保须为男性,内保须为女性,要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举止文明。会务服务要求:会议及校领导公务接待等保障服务;日常会议服务;每天和校办公室联系,掌握会议安排及流程要求。
3、水电管理及维修:水电工共11人,其中维修中心负责人1名。
水电工要求:必须为男性,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电工作业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书。原则上年龄60周岁以下;正常工作日11人必须全部在岗;维修中心负责人要有较强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水电班组管理经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配电及水泵巡查值班的2名人员在巡查值班当日不得参与维修工作,这两人要技术过硬且相对固定;所有人员要能熟悉采购人的各个关键节点;要有责任心,服务意思强,能吃苦耐劳;有主人翁意识,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举止文明。
4、消防值班:共计9人,值班2个岗位(每岗3人,共6人),巡查1个岗位(每岗3人,共3人)。
要求:24小时值班,确保每个时段有3人同时在岗,所配9名人员均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5、浴室管理:浴室管理保洁员5人,每天2个浴室开放时各须2人同时在岗(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调整)。
要求:掌握浴室热水设备的基本操作和易耗品及时更换。浴室开放时间确保在岗值守。确保浴室正常使用和秩序管理。
6、学生公寓楼管理:管理员7个岗位(每班2人在岗,即每岗6人共6个岗位,男生岗3人,学术交流中心岗位3人,合计共42人)。
要求:7个值班室,执行24小时值班每班同时2人在岗(男生值班室每班1人在岗);初中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为主(男生寝室除外);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对学生有耐心;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严肃认真、举止文明。
7、 综合管理员:1人。
要求:熟练操作网上报修平台操作系统,快速协调解决网上报修事项,对采购人师生以及各类服务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整理反馈报告,提出建议方案。
注:根据项目具体岗位设置需求,人数合计不少于138人,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 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标人在进场服务前将全部材料提交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场服务。
(十二)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服务费用支付
服务期内消防维保经费,配电房、泵房、锅炉房的维保经费、化粪池清理费和楼宇外玻璃清洗费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内用于维修、检修的水、电、五金等材料,单价低于1000元(含1000元)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所用维修材料没有节能证书需经采购人认可;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假日期间要求
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要正常做好采购人的物业管理工作,如遇采购人重要活动要服从采购人安排,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每天值班和加班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费用不另计。
(十四)场地提供及相关要求
1.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30平方米,但办公用品(如电脑、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如需洁具堆放间、员工休息室等将在合同生效后后视情况协调解决。
4、合同期的开始和结束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无条件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5、合同期间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种基础资料、台账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十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实地了解配电房维保、泵房维保、消防维保、锅炉维保、水电维修、化粪池清理和楼宇外玻璃清洗等工程量,充分考虑项目服务期间的各项风险因素。采购人对物业整体进行目标管理,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包含服务期内配电设施、水泵设施、消防设施、锅炉设施和化粪池清理的维保费、维修费等费用以及单价低于1000元(含1000元)用于维修、检修的水、电、五金等材料的费用。
2、合同签定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合同期满如果物业公司更换,此次中标人必须在下一物业公司进驻前两周内办理交接手续,下一物业公司进驻前两周进校检测所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签字接手消防维保、配电房维保、泵房维保、锅炉维保任务后,采购人方可支付最后一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如果消防、配电房、泵房、锅炉等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此次中标人必须限期整改完成,并与下一物业公司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采购人才支付最后一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若限期内未整改完成,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不支付最后一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
3、杜绝火灾和刑事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所用人员与采购人没有聘用关系,所发生的一切工伤、劳资等纠纷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五、服务考核及措施
(一)考核组织
采购人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部、工会、总务(保卫)处、学生和监察审计处代表组成,实施对服务过程考核和监督。考核小组办公室(简称“物业考核办”)设在总务(保卫)处,负责组织考核、统计等。
(二)考核要求
本次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为了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物业服务考核按月进行,年度考核按前10个月的平均成绩计算。原则上每月1次集中考核,总务(保卫)处负责日常管理材料的累积,作为考核依据。集中考核时须对现场考核,随机抽查楼宇区域。月度考核总成绩为5项分项成绩的平均值。
考核等次标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分至75分(不含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日常考核措施
1、转账支付前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约谈,形成约谈纪要作为支付依据。
2、中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应经济赔偿,赔偿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人员进行能力考核,若考核未合格,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要求中标人调换成合格工作人员并对中标人酌情扣减物业管理费用。
4、考核措施:
(1)月度考核低于75分,约谈项目经理;月度考核低于60分,扣减当月5%物业费且书面通报批评;1年内2次月度考核低于60分,下一年度合同不予续签;年度考核未达良好,合同不予续签。
(2)如发现路面、绿化等地,有烟头、木棒、砖块等物品,与垃圾扫入雨水井、垃圾桶外溢以及垃圾桶污垢等情况,发现一次处以扣减100元,月度考核扣0.5分。
(3)物业人员须服从学校管理,无条件执行管理要求。如对采购人口头要求不落实,每次处以扣减100元,月度考核扣1-3分;如对采购人书面要求不落实,每次处以扣减1000元,月度考核扣3-5分。
(4)未按投标文件标准配备项目经理、主管等关键人员,7天内不到岗,每人扣减1000元;30天内不到岗,每人次扣减5000元,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物业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培训后上岗工作,如未经培训上岗工作处以扣减1000元,月度考核扣3分。
(6)物业所有人员都要承担服务育人职责,物业人员不得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相关的事情,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争吵、纠纷。如因服务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扣减5000元,月度考核扣3分。
(7)因物业管理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学校设施设备损失的情况,须照价赔偿且每发生一起处以扣减5000元,月度考核扣3分。
(四)月度考核措施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抽查内容 |
扣分标准(分) |
考评扣分 |
备注 |
|
浴室管理及其他服务(100分) |
管理类 |
1 |
未按投标文件标准配备管理人员,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 |
每次扣3分 |
|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2 |
服务人员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标准化培训。 |
每次扣3分 |
||||
3 |
针对服务质量差、态度差的服务人员,未及时配合学校进行人员调整的。 |
每次扣3分 |
||||
4 |
其它管理不到位 |
每次扣1-5分 |
||||
服务类 |
5 |
浴室遇突发故障,维保人员未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需给报修人解释反馈并积极不间断投入抢修) |
每次扣1-3分 |
|
||
6 |
浴室锅炉设备不能正常运作,未及时报修 |
每次扣1-3分 |
||||
7 |
浴室未按时开放,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
每次扣1-3分 |
||||
8 |
未按时出具浴室锅炉定期维保报告、维修记录 |
每次扣2分 |
||||
9 |
浴室人员未配备到位 |
每人次扣1分 |
||||
10 |
浴室的卫生保洁不到位 |
每次扣1分 |
||||
11 |
浴室锅炉维修无维修记录、无维保记录 |
每次扣1分 |
||||
12 |
未及时对浴室损坏的花洒、混水阀、软管等及时维修更换 |
每次扣1分 |
||||
13 |
网上平台报修不能及时响应 |
每次扣1分 |
||||
14 |
未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会务服务 |
每次扣1分 |
||||
15 |
搬运服务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 |
每次扣1分 |
||||
16 |
未按要求统一管理楼宇钥匙 |
每次扣1分 |
||||
17 |
工作期间未统一着工作服 |
每次扣1分 |
||||
18 |
未及时整理装订工作档案材料 |
每次扣3分 |
||||
19 |
物业服务人员都要承担服务育人职责,物业人员不得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相关的事情,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争吵、纠纷。如因工作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 |
每次扣3分 |
||||
20 |
定期将校内所有化粪池清理,保证下水道畅通。发现管沟堵塞、漫溢要及时疏通清淤;如因下水管道堵塞,造成不良后果 |
每次扣3分 |
||||
21 |
未积极配合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
每次扣1-3分 |
||||
其它措施 |
22 |
服务育人效果显著 |
每次加3分 |
|
||
23 |
重大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认可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
24 |
拾金不昧、为学校消防及其它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
25 |
若发生其它违反学校纪律的或发生安全事故,视违反纪律程度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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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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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序号 |
抽查内容 |
扣分标准(分) |
考评扣分 |
备注 |
|
保洁服务 |
管理类 |
1 |
未按投标文件标准配备保洁中心主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 |
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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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2 |
服务人员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标准化培训 |
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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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配备未按学校要求到位,卫生保洁未实行责任制,未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 |
每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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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洁人员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
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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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针对服务质量差、态度差的服务人员,未及时配合学校进行人员调整的。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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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它管理不到位 |
每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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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7 |
教学区卫生间,每堂课上课铃后卫生不能及时保洁、有水渍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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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公室桌面及地面卫生,办公室热水等,如有投诉发生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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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楼宇楼道墙面、地面、楼梯、天花板、公共楼道灯、开关盒、表箱盖、壁画框、扶手、门、窗台,未按要求进行保洁有灰尘、蛛网等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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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劳动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无序乱放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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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如遇临时活动或检查需要时,未按学校要求进行清洗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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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能及时对校园内公共区域烟头、木棒、砖块等进行清理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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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楼宇门、外立面玻璃(每年至少1次)及室内公共区域玻璃未及时清洗;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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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假期、学生离校、新楼使用前等特殊时间段未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打扫;未按学校要求及时封楼、停水停电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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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校内供水系统的跑、冒、滴、漏未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修;对公共区域照明设施,不能及时关停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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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室外栏杆、扶手、屋顶、一层雨棚、屋顶水沟、地下室及室内强弱电井、配电间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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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每天上午8:00前不能完成对校内广场及主干道路的清扫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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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雨雪天气、秋冬落叶季节未能及时清扫铺防滑垫;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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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未能及时清除绿地、植物色带、树池、树盘内垃圾;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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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按学校要求对各楼宇建筑内外出现乱涂乱画、乱张贴的广告宣传纸张等及时清理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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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未按学校要求进行消毒灭害,未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存在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每年春秋二季未在宿舍周围各喷洒至少一次杀虫药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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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未按学校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收集所有清洁、保洁过程中的垃圾,分类装桶并运至垃圾桶集中存放处有序摆放;对所有室内外垃圾每天按时进行清理并运送到指定存放点,做到垃圾篓、箱不得有垃圾外溢,未及时清洗垃圾桶 |
每次扣3分 |
||||
23 |
物业服务人员都要承担服务育人职责,物业人员不得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相关的事情,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争吵、纠纷。如因工作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 |
每次扣3分 |
||||
其它措施 |
24 |
服务育人效果显著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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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重大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认可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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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拾金不昧、为学校消防及其它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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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抽查内容 |
扣分标准(分) |
考评扣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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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维修(100分) |
管理类 |
1 |
未按投标文件标准配备水电主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 |
每次扣3分 |
|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2 |
服务人员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标准化培训。 |
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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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电工未持证上岗 |
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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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电工人员配备不到位 |
每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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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电工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
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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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执行水电工24小时值班制度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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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针对服务质量差、态度差的服务人员,未及时配合学校进行人员调整的。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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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它管理不到位 |
每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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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9 |
未能在水电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解决小问题,24小时内解决大问题。(若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需给报修人解释反馈并积极不间断投入抢修)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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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校园内门、窗、门锁、给排水阀门、井沟盖、龙头、卫生间水管及配件、灯具、灯座、开关、插座、电路布线、洁具、消防等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换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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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校园内、走廊照明及室外灯具、路灯等损坏,不能及时维修或更换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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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不能配合学校做好规范用电和规范用水工作,切实协助学校节能降耗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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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业服务人员都要承担服务育人职责,物业人员不得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相关的事情,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争吵、纠纷。如因工作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 |
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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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无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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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建立全校设施设备的巡查档案。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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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单价1000元以内的设备配件和易耗品质量未达学校要求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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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措施 |
17 |
拾金不昧、学校消防及其它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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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服务育人效果显著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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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大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认可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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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抽查内容 |
扣分标准(分) |
考评扣分 |
备注 |
|
宿管服务(100分) |
管理类 |
1 |
未按投标文件标准配备宿管中心主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 |
每次扣3分 |
|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2 |
服务人员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标准化培训。 |
每次扣3分 |
|
|||
3 |
针对服务质量差、态度差的服务人员,未及时配合学校进行人员调整的。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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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执行值班室24小时值班每班同时2人在岗制度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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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宿舍值班人员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
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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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它管理不到位 |
每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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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7 |
不能按时开、关门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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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宿舍管理值班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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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能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等制度,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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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做好学生家长等来客人员的登记,未见来客登记记录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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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及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
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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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认真负责公寓楼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管理、报修工作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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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妥善保管钥匙、住宿学生信息等物品和材料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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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楼内和楼外安全巡视,关注学生动态,未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学生纠纷等突发事件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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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协助学校做好公寓环境、寝室卫生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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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做好公寓楼内防火、防盗、防灾工作,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排除安全隐患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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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宿管值班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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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未积极配合各系部查寝查铺工作、未陪同维修施工人员进入宿舍施工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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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宿管人员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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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物业服务人员都要承担服务育人职责,物业人员不得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相关的事情,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争吵、纠纷。如因工作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 |
每次扣1-3分 |
|
|||
其它措施 |
21 |
服务育人效果显著 |
每次加3分 |
|
||
22 |
重大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认可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
|||
23 |
拾金不昧、为学校消防及其它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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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分) |
考评扣分 |
备注 |
|
维保服务(100分) |
管理类 |
1 |
未按投标文件标准配备维保主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更换 |
每次扣3分 |
|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2 |
服务人员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标准化培训 |
每次扣3分 |
||||
3 |
针对服务质量差、态度差的服务人员,未及时配合学校进行人员调整的 |
每次扣1-3分 |
||||
4 |
未执行消防值班人员24小时双人双岗制度 |
每次扣1分 |
||||
5 |
消防值班人员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
每人次扣3分 |
||||
6 |
未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工作 |
每次扣1-3分 |
||||
7 |
其它管理不到位 |
每次扣1-5分 |
||||
服务类 |
8 |
物业服务人员都要承担服务育人职责,物业人员不得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相关的事情,不得与学校师生发生争吵、纠纷。如因工作人员责任每发生一起 |
每次扣1-3分 |
|
||
9 |
未按校方要求配合学校开展消防疏散、防震减灾等演练活动及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保障工作 |
每次扣1-3分 |
||||
10 |
未按校方要求配合供电、供水、消防等部门及上级单位来校检测检查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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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设备显示故障信息或接到学校通知情况异常,未能1小时响应,未在24小时内检修排除故障。(确实无法排除的,应做到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
每次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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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电房、泵房和消防设施,日常巡查,每日巡查记录不规范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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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值班记录不规范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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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按时出具配电房每月维保报告、维修记录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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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按时出具泵房每月维保报告、维修记录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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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按时出具消防维保每月维保报告、维修记录 |
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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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一年内对全校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未按学校要求报消防部门备案,出具检测报告 |
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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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措施 |
18 |
服务育人效果显著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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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大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认可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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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拾金不昧、为学校消防及其它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情况 |
每次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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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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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为480万元,投标人均需按此价格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先到项目地点勘察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报价变更、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后期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中标人采购交通问题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