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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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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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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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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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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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成果通过验收后 1 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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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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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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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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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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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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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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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1 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 号)要求,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开展东至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和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本采购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1 家评估单位,提供相关服务,预算价为人民币 80 万元。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东至县城区和大渡口镇、胜利镇、东流镇、洋湖镇、张溪镇、葛公镇、官港镇、泥溪镇、昭潭镇、龙泉镇、青山乡、花园乡、木塔乡共14 个乡镇规划范围。
(1) 全面更新东至县商服、住宅和工矿仓储用途基准地价。建立以级别价为核心,细分至二级类用途的基准地价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不同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 号)文件要求,增加东至县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分公共服务类和基础设施类两个基本类别,细分至二级类用途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及其相应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2)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等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东至县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农用地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及区位因素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东至县国有和集体农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
(3)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要求,完成东至县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根据《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要求,完成东至县国有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及其相应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4) 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东至县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样点数据库;建立东至县国有和集体农用地地价样点数据库。
(5) 根据土地市场和地价管理的形势发展、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导向需要,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地下空间使用权基准地价、旅游用地基准地价,以及服务于国有土地租赁、临时改变用途涉及土地收益金收取等应用需求的基准年租金标准体系等新内容进行研究,并建立相应的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研究制定基准地价成果在土地市场管理、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土地收购等方面具体的应用方案及政策建议。
(6)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 号)文件要求完成基准地价成果相关电子化备案工作
2、服务质量要求
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
3、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45 天内提供初步成果。
4、服务成果要求:
文本、图件等成果份数纸质版一式拾份。
四、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五、人员要求
具有 3 名以上(含 3 名)注册执业土地估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