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需求
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冰鲜类、生猪肉类、蔬菜类、米面粉类、油盐类供应商 |
1项 |
2021年9月-2022年7月 |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的通知》(山市监[2020]联字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2022年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项目作总体要求。
2、本项目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内指定的16所学校(详见三、供应学校一览表)食堂供应冰鲜类、生猪肉类、蔬菜类、米面粉类、油盐类等食材和配送服务,服务周期为2021年9月-2022年7月,学校师生约12037人(注:师生人数不等同于就餐人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就餐的人数、天数、当地习惯等的影响,注意投标风险),营养膳食生餐标均补助标准为5元/天/人。
3、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冰鲜类、生猪肉类、蔬菜类、米面粉类、油盐类等食材或货物。中标人可能是供应上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产品,视乎采购人的需求而定。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送达。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
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不能履行合同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相关保险,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将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三、供应学校一览表
序号 |
乡镇 |
学校名称 |
1 |
小三江镇 |
加田田家炳学校 |
2 |
小三江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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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三江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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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堂镇 |
福堂中学 |
5 |
福堂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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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吉田镇 |
三水小学 |
7 |
沙田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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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族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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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连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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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族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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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永和镇 |
永和中学 |
12 |
永和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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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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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上草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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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禾洞镇 |
禾洞中心学校 |
16 |
太保镇 |
太保中心学校 |
四、供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求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储存和运输安全。
2、运送禽、畜肉及肉类制品(含冷冻产品)应具备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内部结构平整,便于清洁消毒,并有温度控制冷藏设备,确保运输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
3、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品牌等。
4、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其中蔬菜类和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在供货日当天上午十时之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和核对等。
5、所有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6、若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品牌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9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并经采购人验收和核对等。
7、中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每出现1次上述情况的,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违约金。
8、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9、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和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10、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需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12、中标人必须设立专职人员(需持有健康证),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3、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不得擅自变更产品(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5、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每出现 1 次上述情况的,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违约金。
16、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7、货物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8、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9、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20、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2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规。
22、中标人应具备食品配送经营能力,符合风险等级B级相关要求,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应达到350平方米以上,冷冻(藏)库、冷链车应真实的记录每天温度,具备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的食品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持证上岗的检验人员,规范开展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等工作。
23、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组织架构,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4、中标人应建立信息化食品追溯系统,建立完善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及台帐,(1)带公章的进货票据(2)供应商的相关证件(带章)(3)产品的检验报告(4)生产商的相关证件(带供应商的章)(5)大米需要第三方检测报告;制作一式两联以上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等。
五、供货价要求
1、基准价的确定:中标供应商参考连山县市场服务中心价格公布的农副产品市场平均零售价
2、定价时间以每个半个月为周期,每期参考连山县市场服务中心公布的农副产品市场平均零售价标准,中标供应商结合食材的材质、品质、加工程度、市场均价等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交当期报价,以经采购人确定的当期报价为中标供应商的结算基准价(15天内此价格不变)。
3、如连山县市场服务中心未公布的农副产品品种,则参照不少于三家连山县内主要肉菜市场平均零售价格。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确定的价格为基准。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供应商应提前电话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到周边肉菜市场调查确认后方可调整。
六、货物具体需求如下:(以下是采购的主要货物品种,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的品种,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增减货物品种)
序号 |
货物名称 |
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1 |
冰鲜类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馒头、包子、肉丸、鸡蛋、冰鲜鸡鸭翅、鸡鸭腿和鸡鸭肉、干蒸、蛋卷、蛋饺、腊肠、火腿肠、烤肠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食品应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生产者生产。 |
三鸟类:包括但不限于冰鲜鸡鸭翅、鸡鸭腿和鸡鸭肉等。 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检验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2、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 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 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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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冻品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馒头、包子、鸡蛋、肉丸、干蒸、蛋卷、蛋饺、腊肠、火腿肠、烤肠等。 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 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4、面粉制品品色泽乳白,口味鲜香,包装完整,无破损,货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质量标准。 5、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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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猪肉类 |
所有生猪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肉类供货时需提供相应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等文件,不接受冰冻猪肉。 |
每次供货必须随货提供当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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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肉类质量要求: 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3、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4、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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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类 |
蔬菜类质量要求: 5、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时令蔬菜为主,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6、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并提供每批次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合格证明文件。 7、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8、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 9、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 10、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11、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12、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13、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14、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 15、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16、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 17、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18、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19、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
4 |
米、面粉类 |
米类质量要求: 1、大米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 l7109)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大米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大米质量不低于粮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安全标准,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淀粉制品类: 1、面粉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 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 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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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盐油佐料类 |
油类质量要求: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的要求,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
调味品类: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2、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3、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4、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5、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6、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7、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8、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
七、货物质量及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2、货物有包装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肉类、粮油及副食品、蔬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90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一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5、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采购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每出现1次含量超标情况的,由中标人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违约金,出现5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7、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7.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支付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违约金。
7.2、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等费用。除没收风险保证金外,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7.3、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中标人首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或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 别 |
资质证明 |
冰鲜类 |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三鸟类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3、冷冻食品类必须提供每批次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文件 |
生猪肉类 |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等文件 |
蔬菜类 |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每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米、面粉类 |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大米应提供每批次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和6个月内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大米包括重金属镉的检测报告 |
盐油佐料类 |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用油应提供6个月内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食用油检测报告 |
九、违规、违约处理情况
1、违规、违约行为情形
序号 |
违规、违约行为情形 |
违约责任 |
1 |
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货物的 |
①书面警告,中标人每次缴交违约金人民币¥500 元~¥10,000 元。 ②取消服务资格,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
2 |
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服务合同中约定 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
|
3 |
在供应期间,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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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拒绝配合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管理 和检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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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没有取得采购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采购资料泄露 给其他人的。 |
|
6 |
超出其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的。 |
|
7 |
其它违约行为。 |
2、其它违约责任
2.1、供应期间内,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每出现1次,缴交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违约金。
2.2、供应期间内,若供应的食品出现以下问题的,除全部退货外,将直接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风险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监督管理
1、供应期间内,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可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动态监督管理。
2、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反映;监管部门如发现中标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服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人在供应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经营资质等,须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4、中标人在供应期限内不得停止供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被有效投诉超过三次的,经调查属实后,直接取消服务资格。
十一、付款方式
1、如无特殊情况,送货款项将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以月度实际供货数量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