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高州市(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鉴江中上游,西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东接阳春市,西邻化州市,南连及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北靠信宜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6′46″—111°22′45″,北纬21°42′34″—22°18′48″。距广州450公里,总面积3045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高州市属山区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属云开大山、云雾山山系,多条小山脉由东北向西南走向横贯全市。境内地形复杂,北部山区群山屏障,最高点是马贵镇棉被顶,海拔1627.3米,中部丘陵起伏相连,南部为低丘、台地。山地丘陵相间,河谷盆地交错。设计作业区的地貌大部分属于丘陵和低山地貌,海拔在100-800米左右。
3、气候特征
高州市地处热带和南亚热带的过渡带。南亚热带季风暖湿,光热与降水资源丰富。全年太阳辐射强烈,年日照时数达1702.5至2351.6小时,平均为1945.3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4%,热量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22.9,最冷月(1月)平均温度15.1,最热月(七月)平均温度28.9℃,无霜361天,雨季长,雨量充沛,平均降雨量1892.7毫米,年平均雨日155.9天,雨季集中于4—9月,占全年雨量的85%。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夏长冬暖,无霜期长,四季长青,对林木生长极为有利。
4、土壤条件
项目作业林地的自然土壤成土母岩以为花岗岩为主,次为砂页岩、片麻岩等。土壤种类为赤红壤、红壤、黄壤,垂直分布明显。其主要特征是:土壤深厚,透水性良好,质地适中,土层厚度一般在100厘米以上,土壤结构为:粒为主,疏松。石砾量在2~10%。土壤肥力情况:有机质含量为1.15~3.5%,属中等;氮(N)0.01~0.1%;磷(P)0.02~0.11%之间,普遍属贫缺,个别地段为中等;钾(K)0.56~2.6%,属中等(个别属贫)。土壤pH值4.5~5.1%,属酸性。
5.交通条件
高州市内交通便利,境内国道里程64公里,省道200公里,乡道1766公里,村道1634公里,共计行车里程达4048公里。本项目设计区用地简易机动车多数可直达。
二、森林资源状况
高州市总面积490.8万亩(含国有农林场),其中有集体林业用地268.5万亩。按林种划分,商品林153.6万亩,生态公益林127.0万亩;按地类划分,有林地266.3万亩,疏林地0.4万亩,灌木林地6.9万亩,未成林地3.6万亩,无林地1.6万亩,其他林业用地1.8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663.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3.9%。
三、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供应商应当对充分了解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得由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响应文件中的充分反映;若因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其它未知因素和磋商文件无法体现的内容而产生费用,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包1(高州市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造林抚育项目(第一标段))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提供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当完成林地清理及种植总面积的85%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70%。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款项。项目款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注:本项目为财政资金,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并不是采购人向成交人直接支付资金。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后,如因财政集中支付导致支付时间延误的,不属于采购人责任范围;如因成交人前期请款材料未能及时提交给采购人导致支付时间延误的,也不属于采购人责任范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 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发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发包人同意为止。 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5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发包人组织承包人、设计等相关单位同意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按总价报价,并参照第二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高州市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造林抚育项目(第一标段)工程量汇总表格式填报报价明细。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税费、包管护费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须配备相应的人员、机械设备以满足项目需求及应急响应。 (1)服务团队要求:在服务期间需派出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 4.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林业相关应急抢险的经验,具备相应的人员、机械设备等保障,能满足采购人接到应急任务时苗木补植及配套服务的需求。 二、实施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本项目要求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响应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具体、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安排、工期进度计划等等。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负责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安全防护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应重视劳动关系,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及风险预案,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劳资纠纷,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2)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应急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充分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突发情况并针对其提供完善可行的安全防护制度以及应急处理措施。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病虫害等事件应急准备,包括对苗木紧急补种、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建设需要。 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5.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6.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对项目质量、服务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三、施工管理与质量保障措施:1.施工管理: 项目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工程技术管理程式,要求“高标准、高要求、高投入”营造高质量水源林。对施工单位实行包质量、包进度、包成活的“三包”责任制。项目结束后将严格按照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2.质量保障措施: 成交供应商邀请专业人员到林场举办森林抚育技术培训班,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参加培训。学习森林抚育的意义、森林抚育作业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掌握了抚育管理及操作规程。 3.档案管理: 成交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归档,建立项目管理的文件档案。包括: (1)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检查验收资料、小班照片等。 (2)建设管理附件,如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各道工序施工图片、验收报告等。 (3)工程建设前的林地状况、工程实施后抚育管理、幼苗生长情况。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苗木存活率达到98%或以上。施工期间若项目质量不合格,成交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响应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承诺、档案管理措施等。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及时林业局汇报进度和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及时提出返工整改。高州市林业局项目工作小组根据作业进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查验施工管理和监理执行的具体情况,实地抽查小班作业质量。 项目完成后,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首先进行全面自查,确认每小班的作业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后报林业局组织项目验收。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高州市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造林抚育项目(第一标段) |
项 |
1.00 |
1,072,107.00 |
1,072,107.00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高州市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造林抚育项目(第一标段)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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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森林抚育提升规模 根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新造林抚育作业地选择的一般要求和适用条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作业地主要选在荷花等镇(街道办),面积5293亩。生态区位比较重要,林地集中连片。 抚育对象为2022年和2023年财政投资的高质量水源林造林项目的新造林林地,为幼龄林。选择进行抚育的林地地貌以丘陵、低山为主,土壤以红壤、砖红壤为主,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层以中厚土层为主,腐殖质层薄,坡度多在15°-35°之间。现有树种有红锥、木荷、山杜英等。主要植被有芒草、小芒、大芒、银柴、岗松、蕨类、桃金娘、野牡丹等,平均植被盖度95%。 二、作业地分布及作业地现状 1)项目中本标段总面积5293亩,涉及1个镇(街道办),分布相对较分散,主要分布荷花镇(街道办) 高州市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造林抚育项目(第一标段)布局及面积分布表
2)项目本标段实施对象为2022年和2023年财政投资的工程造林的新造幼林,面积5293亩。原种植树种主要为红锥、相思、木荷等阔叶混交幼林;树龄2-3年;补植套种保存密度45-55株/亩,人工造林保存密度70-85株/亩;平均树高0.8-2.5米;植被盖度80%-95%。 三、主要技术措施 1.抚育方式: 根据建设区位的实际情况,本设计采取抚育措施主要割灌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补植等,本标段实施作业面积5293亩。通过割灌除草,抑制杂草、杂灌对幼树的侵害;通过松土扩穴、培土,可防止土壤板结,防止水分挥发,改善土壤透气性,促进树木生长;通过追肥,增加幼树的营养供给;通过补植,增加单位面积林地的目的树种,提高森林质量 2.抚育措施与技术标准: 割灌除草 清除妨碍幼树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对于郁闭前的森林碳汇林,采用局部割灌除草,割除幼树周边侧方或上方遮荫而显著影响其生长发育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以利于幼树获得较好生长空间和水肥优势。实施割灌除草措施时,应注重保护天然的幼树幼苗。 割灌除草采用带状方式。带状割灌除草以种植行为中心,割灌除草的带宽为1.2米。 松土扩穴 松土扩穴、培土,防止土壤板结,减少水分挥发,改善土壤透气性,促进树木生长。割灌除草后,以幼树为中心,松土扩穴的半径为0.5米。 追肥 追肥,增加幼树的营养供给。结合松土、扩穴开施肥沟。施肥沟位于幼树树冠投影外沿的上坡处,沟深不小于0.2米、宽0.20-0.25米。将肥料均匀施于沟内,后回表土覆土。要求施放复合肥,复合肥要求氮、磷、钾有效含量在35%以上。原种植类型为人工造林及套种补植每株施复合肥0.25kg。 对在本次抚育中补植的苗木,每株施放复合肥0.25kg作基肥,肥料有效成份与追肥相同,不再施放追肥。 培土 追肥后进行培土,将幼树周边土壤回覆整形成半径0.4米的圆形平台。 补植 抚育作业时,对出现死苗或缺株未达到原造林设计密度的,应进行补苗。根据作业区小班保存率的总体情况,设计每个作业小班设计补植苗木6株/亩,确保补植后林地上能成活的幼树达到原碳汇造林设计株数的95%以上。补植树种为红锥、台湾相思和木荷。补植树种配比为红锥40%、台湾相思40%和木荷20%。 苗木规格:红锥≥1.5年生,地径≥0.6cm、高≥60cm;台湾相思和木荷≥1.5年生,地径≥0.8cm,高≥80cm。苗木无病虫害,为合格苗。 优先选用良种苗木或良种种源的苗木。大力推广无纺布轻机质容器苗。苗木必须有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种源地标签,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或携带有薇甘菊种子的苗木上山造林。苗木要求采用就地育苗或就近调苗,减少长距离运苗等活动造成苗木损伤,提高造林成活率。 整地采用穴状整地。植穴规格50cm×50cm×40cm。植穴整地采用明穴方式,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以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 剩余物处理 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的处置应当综合考虑有效利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运出、平铺,或者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等适当方式处理,以有利于剩余物的自然分解。有条件时,可将抚育作业剩余物粉碎后堆放于目标树根部鱼鳞坑中。 作业区内余物干燥时易发生火灾,必须做好防火工作。 积极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对于抚育采伐受病虫害危害的林木、剩余物等,应当清理出林分,集中进行除害化处理。必要时,还应当对伐根进行适当处理。 3.施工期限 项目选于2024年下半年进行,工期时长≤45天。 4.附属设施维护 根据具体小班作业条件设定规划设施维护,主要为作业便道。在规划修建道路时应考虑以后营林作业、采伐作业和其他生产活动的需要。作业区设置宣传牌,告示项名称、作业范围、面积、抚育措施和管护责任人等。 四、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 1.工程量 项目本标段作业面积为5293亩。按原造林类型分,其中属人工造林类型的为1380亩,属补植套种造林类型为3913亩 2.用工量和物资需要量 1)用工量 本标段作业小班主要集中在高州北部山区、丘陵地带,作业难度相对较大。设计抚育作业的割灌除草、松土、扩穴、培土、追肥和补植等工序,原人工造林类型所需平均用工标准为1.6日工/亩,原补植套种类型所需平均用工标准为1.35日工/亩。 完成本项目所需用工总量为7490.55工日,其中属原人工造林类型所需用工量为2208工日,原补植套种类型所需用工量为5282.55工日。 2)肥料品种及数量 追肥所用肥料为复合肥,氮、磷、钾有效含量在35%以上。每株施复合肥施用0.25kg(含本次抚育补植所新植的苗木)。 完成项目所需肥料总量为86499.3kg。其中原种植类型为人工造林需肥料量为30344.2kg,原种植类型为补植套种类型需肥料量为56155.1kg。 3)补植树种及数量。 补植树种为红锥、台湾相思和木荷。红锥≥1.5年生,地径≥0.6cm、11高≥60cm;台湾相思和木荷≥1.5年生,地径≥0.8cm,高≥80cm。苗木无病虫害,为合格苗。根据设计区总体作业小班保存率,每个作业小班设计平均补植苗木6株/亩,完成项目共需苗木34939株(包含10%的苗木损耗量),其中红锥13976株,台湾相思13976株,木荷6987株。 高州市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造林抚育项目(第一标段)工程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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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