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2021年度-2022年度不锈钢水表箱、不锈钢分水器等采购项目”,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1.2、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所有产品均须标明功能、使用说明、所含附件及其用途;
1.3、投标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招标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 后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4、投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
1.5、中标人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货物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2、采购清单及最高单价限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最高单价限价(元/只) |
1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25*15*2 |
47.84 |
2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25*15*3 |
68.38 |
3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15*2 |
69.52 |
4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15*3 |
98.44 |
5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15*4 |
129.70 |
6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15*5 |
163.75 |
7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15*6 |
183.85 |
8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0*2 |
71.28 |
9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0*3 |
101.34 |
10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0*4 |
133.36 |
11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0*5 |
167.86 |
12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0*6 |
189.07 |
13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5*2 |
73.58 |
14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5*3 |
104.98 |
15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5*4 |
138.08 |
16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5*5 |
173.56 |
17 |
304不锈钢分水器(丝接挂表) |
DN50*25*6 |
195.35 |
18 |
不锈钢水表箱 |
箱体板材选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箱体尺寸为1000X600X160。 |
568.77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应遵循的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或高于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如有冲突,按严格的执行。
GB/T 1277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19228.1 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1部分 卡压式管件
GB/T 19228.2 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2部分 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 29038 薄壁不锈钢管道技术规范
CJ/T 151 薄壁不锈钢管
1、不锈钢钢管的外径及壁厚尺寸应严格按照表1的要求。管件的尺寸应符合GB/T19228.1-2011规定,且其最小壁厚应不小于管材壁厚。
表1 钢管的基本尺寸(单位:mm)
公称尺寸DN |
外径D |
壁厚S |
公称尺寸DN |
外径D |
壁厚S |
15 |
16±0.1 |
0.8±0.08 |
80 |
88.9±0.44 |
2.0±0.20 |
20 |
20.0±0.11 |
1.0±0.10 |
100 |
101.6±0.54 |
2.0±0.20 |
25 |
25.4±0.14 |
1.0±0.10 |
125 |
133.0±1.01 |
2.5±0.25 |
32 |
32.0±0.17 |
1.2±0.12 |
150 |
159.0±1.19 |
3.0±0.30 |
40 |
40.0±0.21 |
1.2±0.12 |
200 |
219.0±1.64 |
3.0±0.30 |
50 |
50.8±0.26 |
1.2±0.12 |
250 |
273.0±1.91 |
3.0±0.30 |
65 |
76.1±0.38 |
2.0±0.20 |
300 |
325.0±2.44 |
4.0±0.40 |
2、钢管两端应锯切平整并与钢管轴线垂直,钢管端部的切斜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钢管端部的切斜(单位:mm)
钢管外径尺寸 |
切斜 |
≤20 |
≤1.5 |
>20~50 |
≤2.0 |
>50~100 |
≤3.0 |
3、薄壁不锈钢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薄壁不锈钢管的力学性能
统一数字代号 |
新牌号 |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MPa |
抗拉强度 Rm/MPa |
断后伸长率A/% |
|
热处理状态 |
非热处理状态 |
||||
S30408 |
06Cr19Ni10 |
≥210 |
≥520 |
≥35 |
≥25 |
4、薄壁不锈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折叠、分层、毛刺、过酸及氧化铁皮、轻微划伤、压坑、麻点等深度不超过壁厚负偏差值,切口无毛刺。
5、薄壁不锈钢管外焊缝应与母材平齐并圆滑过渡,内焊缝最小高度应大于0.05mm。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假焊、气孔、咬边、夹渣、火色,内外面应光滑。
6、管件外观应清洁光滑,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咬边等缺陷,其外表面允许有轻微的磨痕,但不应有明显的凹凸不平和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划痕,纵向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壁厚的10%。
7、薄壁不锈钢管、管件应采用不添加填充金属的自动电弧焊接方法制造,且须进行内外氩气保护,防止焊缝处氧化而降低耐腐蚀性能。
8、薄壁不锈钢分水器、管件在完成机加工、焊接等工序后,应进行固溶热处理;不锈钢管、管件以及分水器表面交货方式为机械抛光(非哑光)。
9、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17219《生活饮用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的规定。投标时提供投标品牌产品的不锈钢水管及管件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同一集团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的可视为同一厂家生产)。
10、应严格按照GB/T 19228的规定进行管材、管件、接头的型式检验。
11、不锈钢管出厂前,应逐根进行外观、尺寸、液压性能/涡流探伤检验。管件、接头出厂前,应逐根进行外观、尺寸、强度、气密性、耐压试验检验。管材、管件、接头等材料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时,按批次每批钢管中任取2个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供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招标单位分水器因表箱以及现场安装需求,主要为:丝接挂表
例1“丝接挂表”
DN50*1/2〞*5*180*2〞,技术要求为:主管DN50*1.2壁厚,5个分水口,分支口配1/2〞寸外丝,中心孔距为180mm(根据招标人实际项目需要可对间距进行适当调整,但最大间距不超200mm),主管一端为堵帽一端为2〞寸外螺牙。图例如下,且尺寸严格按图纸比例生产。
(分水器图纸)
其余规格分水器根据主管、螺牙、分水口等生产要求进行调整,尺寸比例保持不变。
1、箱体板材选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箱体尺寸为1000X600X160,采购方如有其他尺寸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方的具体尺寸要求。具体参见下图水表箱平面图。
2、制造工艺需为模具化制造,氩弧焊接,折边,整体钢度好,箱体、箱盖的表面应是光滑,不得有毛刺、凹陷、凸起等表面质量缺陷。整个箱体应清晰、美观、整洁。
3、表箱门板须激光刻字。字体、字高、颜色及内容等,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刻入。
4、以下不锈钢水表箱设计图纸为本次招标不锈钢水表箱的标准尺寸,但招标人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尺寸进行适当范围的调整。
5、挂式不锈钢水表箱应配置不锈钢插销、箱体应带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样品:一只DN50*15*5的不锈钢分水器(中心孔距为180mm)。
2、样品在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保管,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接收,截标后的递交的样品或者未密封的样品将被拒收,在截标后代理公司和采购单位统一对各投标人样品进行编号,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截标前应自行保管并注意各自样品完整性,在样品提交代理公司后将由代理与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便于专家独立评审。
3、样品在评审过程中,如需要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等破坏性检验测试,由此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标方的样品将作为验收时的依据之一。落标方的样品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评标结果后当日前来办理退回手续,否则将视为落标方丢弃样品,招标代理人不负保管责任。
5、样品不得体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和供应商相关的信息,否则按未提供样品处理。
6、样品标记和密封:
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均应单独密封装箱(须能够保护样品不受磨损,并使用标签标注产品名称)并在箱子上贴上如下表格式的标签:
投 标 样 品 |
|||||||||||||||||||||||||||||||||||
招标编号:FJFRPT-GK-2021-007 |
|||||||||||||||||||||||||||||||||||
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不锈钢水表箱、不锈钢分水器采购项目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及数量 |
|||||||||||||||||||||||||||||||||
1 |
1-1 |
一只DN50*15*5的不锈钢分水器(中心孔距为180mm) |
★三、商务要求:
(一)、说明:
1、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必须为中标厂家原装出厂的合格产品,每个产品必须附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送达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人民币,且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无条件退换,并对退换后的货物再次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未结算的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响应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原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和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服务承诺如有前提设定的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的;服务如涉及费用也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免费的。
4、投标人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货物的名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在招标货物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本项目所有货物均要求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对所有设备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零件免费包换和保养;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如发生故障,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予以答复;在采购人要求时,供货商的技术人员必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日之内到现场进行修理。若因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相应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有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需派2名及以上技术人员为采购人现场指导安装;提供安装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包含抢修时)。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服务。
5、投标人应随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硬件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为买方的使用人员进行有关货物的维护、操作、保养、分批次培训等,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验收要求
1、运输、包装
1.1 货物应有牢固可靠的包装,确保产品安全到达交货地点。
1.2 所有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必须完好无破损。如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
1.3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不得有任何损伤,而且必须为原厂生产,不得分包、外委给其它生产商加工生产或进行贴牌生产。
2、提供的主要资料
2.1、每个产品的产品合格证。
2.2、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技术资料、图纸。
3、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必须为厂家原装出厂的合格产品,每个货物必须附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
4、验收要求:
4.1、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
4.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4.3、投标人须有能力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供货,不得影响采购人的用表需求,若投标人无能力履行采购人的供货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支付货款并随时与投标人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货物送到使用单位指定存放地点后,经招标人、中标人和相应工程监理及施工单位现场对货物、品牌、外观、数量等进行验收签字确认,合格后办理货物移交手续。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每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样校验,检验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支付货款并随时与投标人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必须为使用单位维修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产品的有关证明,如产地、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6、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单,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7、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方才向投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投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必要的产品合格证。
(四)、签订合同要求: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分别向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不按规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次签订合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若采购人实际采购金额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时,中标人应立即停止供货,并由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活动。
(五)、履约保证金、预付款、货款支付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80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向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0.25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向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6.4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2、预付款:采购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
3、货款支付方式:
3.1.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货款支付方式:
(1)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每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存放地点,经采购人、中标人和相应工程监理及施工单位现场对货物、品牌、外观、数量验收,确认后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书、货物确认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相应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货物总价50%;
(2)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书、完工验收合格证明,经相应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货物总价95%;
(3)余下货款中的5%部分(不计息)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3.2.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货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每批货物送达后经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完税专用发票付每批货物总价90%,余下货款中的10%部分(不计息)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或质量保证金将被没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方完全承担: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如中标人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交货,第一次罚款10000元人民币,第二次罚款20000元人民币,第三次罚款30000元人民币,超过三次以上或延期超过15天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未结算的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若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对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时,经核实后,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相关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