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注:
1、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项目考核小组根据《枞阳县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试行)》,每周对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环卫作业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每月汇总考核得分,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项目考核小组考核得分核定运行服务费,直接拨付中标单位(职工保险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凭保险发票据实报销)。服务费按月支付,下月付上月。经费必须开具税票(工资、保险除外)。 2、考核结果的运用: 总分值100分,平时考核累计平均分占总分的80%,月末考核占20%。95分(含95分)以上的不扣款,90分(含)~95分(不含)的按清扫保洁每月经费的95%拨付,85分(含)~90分(不含)的按清扫保洁每月经费的90%拨付,80分(含)~85分(不含) 的按清扫保洁每月经费的85%拨付,80分以下的按70%拨付。 年平均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2 |
服务地点 |
枞阳县城区 |
3 |
服务期限 |
不超过3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注: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考核在70分以下的,业主单位将终止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
4 |
★配置承诺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车辆器具配置标准; 2、人员配置标准; 3、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人员、车辆设备配备到位。 注: 1、配置标准不得低于枞阳县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六、车辆器具及人员配置” 中的要求; 2、投标人不按承诺履约的,业主单位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
5 |
★其它承诺 |
本着发挥资源配置和导向作用,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和产业发展潜力,须在纵阳县发展相关环卫产业链项目,服务全县经济和发展,投标供应商项目内容自拟。 |
6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6925.5万元/3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服务承包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按单价自行报价,以总价进行评标。合同履行期间, 价格不予调整。 3、请各投标单位根据现有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并结合实际经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理预测本项目承包服务费及其组成。服务承包费采取包干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福利及劳保器具、车辆设备费用、收集转运动力费、自来水费、不可预见费、合理利润、管理费、税费、保险费、垃圾分类试点、第三方考核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其中: a、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安徽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 的标准,即1380元/月·人。本次测算按照环卫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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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略微上浮,按1500元/ 月·人测算。 b、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其缴纳标准按照枞阳县缴纳标准执行。 枞阳县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基数最低3396.35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为26.9%,即 3396.35元*26.9%=913.62 元/月·人。 考虑到清扫保洁人员会有部分人员超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只能缴纳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650元/年·人,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所有员工都缴纳保险,一般员工(清扫保洁员、中转站、非机动驾驶员)社会保障按照50%缴纳社会保险,50%缴纳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进行测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人员按100%缴纳社会保险测算。 c、生活垃圾运往枞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经费中不计算垃圾焚烧处置费)。 d、不可竞争费用:垃圾分类试点经费:180 万元;第三方考核费用:30 万元。 |
枞阳县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概 述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枞阳县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项目
实施单位: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实施地点:枞阳县城区
实施模式:实行市场化运营模式,政府方负责监管考核。
中标企业在枞阳县注册成立独立的子公司(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县城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枞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项目公司的服务效果进行监督、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1.2 实施目标
①通过对枞阳县县城区及背街小巷、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以深入开展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环境薄弱区域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城区主次干道、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卫管理界限及区域分界处“脏、乱、差”现象,使县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的美丽县城,实现城区环卫一体化。
②本着发挥资源配置和导向作用,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和产业发展潜力,须在纵阳县发展相关环卫产业链项目,服务全县经济和发展,投标供应商项目内容自拟。
1.3 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服务内容:
主次干道及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公园环湖步道、隔离栏、背街小巷、城中村和无物业管理居住区和公共场地(含凤凰山菜市场)的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清扫保洁,以及项目服务期内城区新增道路和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清扫保洁;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枞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转站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道路果皮箱维修;城中村和无物业小区化粪池抽粪清理;背街小巷、城中村、无物业小区的牛皮癣清理;无产权或未承包的河道、沟塘水面及周边垃圾清理;应急检查;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行第三方考核等。
服务范围:
①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指枞阳县城区所辖 12 个居委会(前进、胜利、光明、建设、湖滨、莲花湖、新华、下枞阳、石岭、旗山、蒲洲、老庄)范围,东到枞阳镇五一村 G347 红绿灯止,南到枞阳镇东湖路安徽大帆食品有限公司红绿灯止,西到迎宾广场止,北到长安大道 G347 红绿灯止。具体以城区所有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准。
②枞阳经开区部分园区,指新楼园区和连城园区。其中:新楼园区范围含长安大道两侧市政支路;连城园区指以东侧连城湖沿湖路、西侧南枞路、南侧金山大道及园区北侧市政道路围合的园区范围。
③环卫保洁范围还包括:池州大桥枞阳收费站至 G347 官埠桥同安路岔路口。枞阳县城区的道路保洁面积约 205.44 万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其中一级道路面积约 181.82 万平方米,二级道路面积约 15.66 万平方米,三级道路面积约 7.95万平方米。
1.4 服务期限
不超过 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5 编制原则及依据
1.5.1 编制原则
1、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2、因地制宜,根据枞阳县的社会经济基础、生产管理能力,选用先进可靠、经济合理、高效节能的处理技术,节省投资,提高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3、在建设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做到节约投资,以及运行管理便利相结合。
1.5.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建督函〔2020〕259 号)
4. 《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10)
5.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的通知
6.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7.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8. 《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及执法规范实用手册》;
9.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标准规范实施手册》;
10. 《爱国卫生运动条例》
11. 业主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基础资料。
1.5.3 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版);
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3、《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4、《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2009);
5、《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
6、《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08);
7、《垃圾车》(QC/T 52-2015);
8、《压缩式垃圾车》(CJ/T 127-2016);
9、《扫路车》(QC/T 51-2006);
10、《洒水车》(QC/T 54-2006);
11、其他有关现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