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做好高新区水环境整治、污水提质增效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采购包1(高新区水环境整治、污水提质增效技术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办理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前期费用);乙方具体到账 的时间以财政部门入账的时间为准。
2期:支付比例40%,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不少于80%,乙方提供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乙方具体到账的时间以财政部门入账的时间为准。
3期:支付比例20%,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配合甲方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顺利完成有关考核,且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 申请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乙方具体到账的时间以财政部门入账的时间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标准: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所签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为标准;(2)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及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费、场地使用费、调研费、报告撰稿费、专家咨询顾问费、资料收集费、第三方服务费、文件编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高新区水环境整治、污水提质增效技术咨询服务 |
项 |
1.00 |
2,057,000.00 |
2,057,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高新区水环境整治、污水提质增效技术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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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背景 (一)上级有要求 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BOD低于100mg/L的城市要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管网排查改造、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和工程疏干排水清退、溯源执法等措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 2022年6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除进一步强调低于100mg/L的污水厂需编制系统化整治方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排查并制定黑臭水体系统化方案外,还要求统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协调黑臭水体的上下游、干支流、城市和农村的协同治理。 综合上级最新文件要求,到2025年珠海市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应达到75%以上,且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这些目标对珠海全市各区“十四五”期间实施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珠海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考评办法》,市水务局每年将分2次对各区污水提质增效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评估及河长制相关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高新区2021年污水提质增效工作逐步实施以来有了一定提升,但距离目标值仍有差距。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北区水质净化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修编的必要性 通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的修编,评估高新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实际值,并根据实施情况预测“十四五”期间目标可达值,协助高新区制订科学合理的“十四五”逐年可达目标,避免被中央环保督察等相关督察、检查工作判定为制定目标不科学不合理、私自降低目标值等风险点。 (2)编制问题河涌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方案的必要性 对高新区问题河涌进行现状调研和资料收集,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编制问题河涌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方案。 (3)协助完成上级黑臭水体、污水提质增效考评及日常咨询工作的必要性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对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统筹把控,配合完成上级关于污水提质增效相关考评技术服务及日常的技术咨询工作。 三、项目范围 水环境整治、污水提质增效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服务范围为高新区全区范围:包含北区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淇澳岛片区、银坑片区。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确保高新区加快实现水环境整治及污水提质增效目标提升成效,达到上级对相关城市生活污水污水提质增效的要求,顺利通过相关考核,聘请技术单位开展为期1年的水环境整治、污水提质增效相关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北区水质净化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修编 修编高新区北区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并邀请水环境行业专家进行咨询、指导和评审。 成果输出:高新区北区水质净化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方案修编 (2)编制问题河涌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方案及配合问题河涌阶段性/系统性评估 编制9条问题河涌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方案,配合整理4条未通过珠海市河长办组织的系统性评估/阶段性评估的问题河涌评估材料。 成果输出:高新区9条问题河涌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方案 (3)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污水提质增效考核评估工作及日常技术咨询工作。 按照上级对高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考核评估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每半年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编制提质增效自评估报告。 成果输出:高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自评估报告(每半年1次);迎检考核上报资料、佐证材料、日常技术咨询成果汇编等。 (二)成果文件 (1)高新区北区水质净化厂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方案修编; (2)高新区9条问题河涌水环境进一步提升方案; (3)高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自评估报告(每半年1次);迎检考核上报资料、佐证材料汇编、日常技术咨询资料汇编; (三)时间和质量要求 总体技术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内容主要是编制一厂一策、一河一策、自评估报告、配合完成上级对污水提质增效/黑臭水体的相关考核工作及日常技术咨询工作。一厂一策、水质达标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自评估报告应满足上级部门的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