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
一、服务内容
庆祝“建党 100 周年”大型剧目演出项目。
二、服务地点
格尔木市。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场次
30 场
五、服务要求
完成甲方单位举办庆祝“建党 100 周年”大型剧目演出。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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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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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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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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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
100 周年”
大型剧目演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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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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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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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类演出 30 场次,其中商业演出 20 场,公益演出 10 场(含艺术富集教育活动);30 场演出中含 A 类演出不少于 2 场次,B 类演出不少于 5 场次,C 类演出不少于 10 场次;各类演出场次的平均上座率不低于 60%;满意度达到 95%(包括剧、节目质量、剧院管理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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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①在国际上享有良好的广泛的声誉、举办历史悠久或知名的国际艺术节的艺术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国内外演出团体的演出;
②国内演出团体中直属国家文旅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带有中国、中央字样的国家级文化艺术团体的演出;
③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获文旅部“文华奖”、获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奖”等优秀舞台艺术佳作的演出;
④获国际专业艺术比赛大奖或国家授予荣誉称号的艺术家为主演的剧(节)目;
⑤国内省级艺术院团获得中宣部、国家文旅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各舞台艺术最高奖项的演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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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省级、直辖市所属的艺术团体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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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类:A、B 类演出以外的其它城市艺术院团中有地方特色的以及获得省委宣传奖、省文化厅或省文联主办的省级以上舞台艺术专业评奖最高奖项的优秀剧(节)目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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