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及《浙江省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工作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构建高标准防洪保安网,争创水利现代化先行省,我县决定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工作,逐乡镇梳理本辖区内防洪薄弱环节,线上完成防洪薄弱环节标绘和基本信息录入,提交市水利局;完成县级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编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
我县是山区县,多数房屋沿山、沿溪而建,与平原地区比,内涝情况少发,汛期洪水易发,排涝压力明显小于防洪。
我县是一个水库大县,现有各类水库山塘(下称“水库”)7000多座,其中中型1座、小(1)型水库12座、小(2)型水库70座、重要山塘463座,总库容7700万立方米,总量位居全市首位,约占全市总量的42%,在防洪、灌溉、发电、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已成为县域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我县主要河流有瓯江水系的好溪、钱塘江水系的新建溪、灵江水系的永安溪等,均属山溪性河流,县境内共有河道967条,总长1717.6公里,承担着行洪排涝、灌溉供水、改善水环境等多种任务。
2、采购清单
根据《浙江省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缙云县河道防洪排涝实际情况,确定缙云县防洪薄弱环节分析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能力标准复核、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及分析、研究对策及完成县级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编制等,具体任务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复核防洪标准 |
项 |
1 |
2 |
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及分析 |
项 |
1 |
3 |
防洪薄弱环节标绘和基本信息录入 |
项 |
1 |
4 |
编制完成县级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 |
项 |
1 |
3、具体工作内容
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市、区)为行政单元,以河流水系为基本单元,逐乡镇、逐保护区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分类梳理防洪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与重大项目安排。
3.1 复核防洪标准
评估现状防洪能力。逐乡镇、逐保护区梳理现状防洪标准,并复核现状防洪能力。
梳理规划防洪标准。一是现有流域规划已明确的防洪标准及依据(批复文件文号);二是结合正在修编或编制的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与空间规划等要求,梳理新一轮流域规划的防洪标准及依据;三是根据城市(城镇)、保护区的人口、耕地、经济规模等,测算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所应达到的防洪标准。第二、三类为拟提标标准,简称“提标”。
3.2 梳理薄弱环节
在防洪标准复核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排涝二类,查找防洪薄弱环节。按照薄弱环节严重程度和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将防洪薄弱环节分为“突出”“一般”两类。包括重要江河干流沿线保护区、水库、高坝山塘、屋顶山塘等水利工程。薄弱环节应逐条梳理,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与项目安排。
3.3 防洪薄弱环节标绘和基本信息录入
根据要求,做好防洪薄弱环节标绘,在水管理平台上完成防洪薄弱环节标绘基本信息录入。
3.4 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薄弱环节梳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缙云县河道防洪排涝实际情况,提出防洪薄弱环节有效解决措施,完成县级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编制。
3.5 成果提交
本项目需要提交以下成果(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有权增加):
(1)报告类:
缙云县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
(2)表格类:
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薄弱环节梳理清单。
(3)标绘信息类
在水管理平台上完成防洪薄弱环节标绘,并完成基本信息录入。
(4)包含以上所有提交成果的电子版本,须提交3套移动储存硬盘资料。
二、商务条款
1.本项目所有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中标单位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追究中标单位的一切责任。
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1)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
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器具仪器设备等详细数量及现况。
5)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及使用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相关部门、街道协商,调取调查相关数据。
7)后续配合要求: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
8)供应商应在相关领域掌握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专家资源,对本项目后续发展有深入研究,拥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有较强研究基础,熟悉本区情况。
9)本次评审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服务期要求: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外业调查测量及分析工作,完成相应表格的填报,提交丽水市水利局进行数据审核汇集。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政府行为以及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服务期顺延。(如采购人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分批次进行
(1)合同签订后所投入本项目人员到位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30%。
(2)待提交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
(3)待所有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合格后(验收费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备注:项目或成果质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
5、其他事项
5.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上述所规定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采购内容、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的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5.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实行外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