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月支付,每月按确认审核合格并完成入库检测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入库检测工程总量的75%且不超过预算总价的75%。余款待项目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及财政资金安排情况支付。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检测范围:六安路、宿松路等箱涵全长约24282米,各段箱涵基本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箱涵结构安全检测项目工程量一览表》,检测对象包括箱涵顶板、箱涵底板、箱涵侧墙、出口翼墙、检查井和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的结构。根据《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有关规定,该工程内容包括:箱涵测绘、结构安全性检测及内部视频及辅助工作内容。项目施工环境多为密闭空间,箱涵各检查孔间距较长,实施难度较大,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检测前需进行交通导行和安全围护、进行箱涵内通风;检测中需持续通风、设置低压防爆照明;每个工作面必须配备合格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及有效的对讲通讯设备;如有需要,需进行临时封堵、围堰、渡水降排水、搭设脚手架作业;以上辅助工作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报价。待检查排水箱涵路段交通导行包括警示牌、警示灯、反光锥等警示设施围护和人员疏导。
三、服务需求
2021年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箱涵结构安全检测项目工程量一览表(暂定)
序号 |
名称 |
起止点 |
结构类型 |
尺寸(mm) |
暂定长度(m) |
行政区域 |
1 |
一环路 |
轻工商城过一环路 |
砖混 |
1000x1500 |
50 |
瑶海区 |
2 |
一环路南 |
一环路南箱涵段 |
砖混 |
800x1600 |
220 |
瑶海区 |
3 |
长江东大街 |
过东大街 |
砖混 |
3000x1500 |
30 |
瑶海区 |
4 |
东二环 |
和平路南侧过东二环 |
砖混 |
4000x2500 |
60 |
瑶海区 |
5 |
裕溪路 |
柳荫塘路西80米~采石路 |
钢混 |
3000x2000 |
483 |
瑶海区 |
6 |
裕溪路 |
南陵路-塘桥河 |
钢混 |
4000x2500 |
570 |
瑶海区 |
7 |
东二环西 |
凤阳路~长江东路 |
砖混 |
2200x1800 |
670 |
瑶海区 |
8 |
东二环 |
凤阳东路过东二环 |
砖混 |
2200x1800 |
78 |
瑶海区 |
9 |
东二环东 |
凤阳路~长江东路 |
砖混 |
2200x1800 |
670 |
瑶海区 |
10 |
东二环 |
当涂北路立交南侧过东二环 |
砖混 |
2000x1200 |
60 |
瑶海区 |
11 |
新安江路 |
采石路--郎溪路 |
砖混 |
2800x2000 |
1000 |
瑶海区 |
12 |
临泉路 |
采石路-二十埠河 |
砖混 |
2400x1800 |
748 |
瑶海区 |
13 |
采石路 |
长江东路 |
砖混 |
1500x1500 |
338 |
瑶海区 |
14 |
银屏路 |
双河村泵站进水箱涵 |
砖混 |
1800x1500 |
60 |
瑶海区 |
15 |
五里庙箱涵 |
过东二环东侧箱涵 |
砖砌 |
2500x1500 |
80 |
包河区 |
16 |
桐城路箱涵 |
黄山路--二里河 |
砖砌 |
2400x1700 |
924 |
包河区 |
17 |
望江路箱涵 |
马鞍山路-铜陵路 |
砖砌 |
4000x2000 |
531 |
包河区 |
18 |
宁国路过路涵 |
太湖路-望江路之间,太宁花园门口 |
砖砌 |
2000x1200 |
50 |
包河区 |
19 |
徽州大道过路涵 |
徽州大道-望江路 |
砖砌 |
2500x1800 |
102 |
包河区 |
20 |
宿松路箱涵 |
太湖路-二里河 |
砖砌 |
2400x1800 |
1355 |
包河区 |
21 |
宿松路箱涵 |
祁门路~十五里河 |
砖砌 |
2400x2000 |
1224 |
包河区 |
22 |
望湖城箱涵 |
南二环-高铁路出口 |
钢混 |
3000x3800-1800x2400 |
2700 |
包河区 |
23 |
巢湖路箱涵 |
周谷堆路-巢湖支路 |
砖砌 |
2200x1500 |
1067 |
包河区 |
24 |
蜀山叉西渠 |
过科学院路段 |
砖砌 |
6000x3400 |
60 |
蜀山区 |
25 |
蜀山叉东渠 |
过长江西路段 |
砖砌、钢混 |
2000x1500,24000x1500 |
186 |
蜀山区 |
26 |
清一冲 |
长江西路段(高新心血管医院-三河四子东侧) |
砖砌 |
2400x1700 |
360 |
蜀山区 |
28 |
清一冲 |
创业大道--西二环东侧明沟 |
砖砌 |
3600x1700 |
400 |
蜀山区 |
29 |
清一冲 |
过清溪路段 |
砖砌 |
6000x3500 |
60 |
蜀山区 |
30 |
清二冲 |
长江西路以南-十里庙路 |
砖砌 |
2200x1600 |
260 |
蜀山区 |
31 |
清二冲 |
过清溪路段 |
砖砌 |
2400x2400 |
50 |
蜀山区 |
32 |
清三冲 |
青阳路(贵池路-长江西路) |
砖砌 |
2400x1700 |
620 |
蜀山区 |
33 |
清三冲 |
青阳路(长江西路-清溪路北侧) |
砖砌 |
2400x2000 |
2650 |
蜀山区 |
34 |
潜山路 |
潜山路(长江西路-史河路) |
砖砌 |
2000x1700-2200x2000 |
1100 |
蜀山区 |
35 |
金牛路 |
金牛路(高刘路-青阳路) |
砖砌 |
3200x2000 |
450 |
蜀山区 |
36 |
史河路 |
史河路(金牛路-潜山路) |
砖砌 |
2800x2000 |
400 |
蜀山区 |
37 |
官亭路 |
穿地块西园新村内 |
钢混 |
2000x1600 |
200 |
蜀山区 |
38 |
官亭路 |
过南一环段 |
砖砌 |
2000x1600 |
70 |
蜀山区 |
39 |
官亭路 |
过长江中路段 |
砖砌 |
3000x3000 |
130 |
蜀山区 |
40 |
石台路 |
石台路(望江西路-洪岗路) |
砖砌 |
2000x2000 |
500 |
蜀山区 |
41 |
石台路 |
洪岗路-丁香花园-休宁路 |
砖砌 |
2000x2000 |
750 |
蜀山区 |
42 |
合作化路 |
望江西路-休宁路 |
砖砌 |
2400x1500 |
550 |
蜀山区 |
43 |
合作化路 |
休宁路-金寨路 |
双孔砖砌 |
2600x1500 |
1400 |
蜀山区 |
44 |
红枫路 |
西二环合九铁路处过路 |
砖砌 |
2800x2400 |
80 |
蜀山区 |
45 |
金寨路 |
建工学院过路处 |
双孔砖砌 |
2600x1500 |
100 |
蜀山区 |
46 |
六安路箱涵 |
淮河路-环城路 |
砖砌 |
拱涵2400x1500 |
836 |
庐阳区 |
|
合计 |
|
|
|
24282 |
|
1、具体检测项目需求如下:
第一项:测绘内容
箱涵测绘
附表内全部箱涵均需实施,调查汇总管线坐标(含箱涵中心线、两侧边线)、名称、位置、尺寸(长x宽)、建设年代、长度、箱涵结构形式、高程以及检查井和闸门井坐标、桩号、编号、高程等相应基本数据、箱涵现状汇入支管的位置、管径、高程等相应基本数据、其他管线穿越情况、箱涵淤积、积水深度的分段按桩号描述,障碍物情况按桩号描述、出具评估报告及成果入库(地理信息系统);并沿中心线形成桩号,标注于现场和成果文件,便于视频、结构安全检测范围的标识确定和最终成果验收。视频成果应分段,以相邻两座检查井为一段,若检查井间距超过150m,应按150m分段;结构安全检测成果应注明具体桩号。
须包括地形图测绘范围为箱涵中心线的两侧各25m所围合的范围。
箱涵及检查井内其他管线穿越内容
(1)、查明箱涵及检查井内其他管线穿越情况,含穿越管线的管径、材质、位置、桩号、高程、输送介质等情况,汇总成表,出具评估报告及成果入库(地理信息系统);
(2)、穿越箱涵、检查井其他管线的影像资料。
(3)、箱涵内进行雨污混接调查(成果材料附混接管道位置、图片等)。
第二项:结构安全检测内容
结构安全检测应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或标准,结合箱涵结构特点、运行环境条件及此类工程的常见病害特征,主要检测应包含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见检测方案)
(1)、结构型式调查:查阅原工程竣工图纸,实地调查、记录,全面了解箱涵各段结构型式。
(2)、几何尺寸调查:实测箱涵内部宽度、高度、侧墙垂直度、底板高程等,拱形箱涵段还应测量拱跨和矢高。实测点间距一般为10m,当尺寸突变或结构发生明显变形时,应适当加密。
(3)、砌体、砌筑砂浆、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技术指标检测。
(4)、箱涵及附属设施结构病害检查:墙身有无渗漏、砂浆老化、沉陷变形、结构裂缝、倾覆或倒塌等情况;混凝土结构有无钢筋鼓胀、锈蚀、外露等情况(如主筋锈蚀,应测定其剩余直径);钢筋位置、配置及保护层厚度和碳化深度等(视频发现的病害位置必须检测);变形缝材料有无老化、损坏。检查箱涵基础的基底有无冲坑;构造设施检查(沉降分缝、防渗、排水等构造是否完善,布置是否合理,有无损坏)。
第三项:视频记录内容
视频资料记录及成果入库:视频成果应分段,以相邻两座检查井为一段,若检查井间距超过150m,应按150m分段。在箱涵侧墙按箱涵桩号,内部视频资料必须清晰、连续、完整,能反映箱涵内部情况,并把标注的桩号拍摄在视频内,主要针对地下构筑物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测,重点查明构筑物、空洞、局部鼓胀、破损、蜂窝麻面、露筋锈蚀、腐蚀酥松、裂缝及开展情况等。
2、依据
测绘依据:
(1)、《城市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J271-2003)
(3)、住建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
(4)、《合肥市城市排水箱涵普查技术导则》(试行)
结构安全检测依据: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9)、《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10)、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3、检测方案
成交供应商进场后应按照规范、规程及标准对检测点进行检测并记录数据。根据检测数据进行计算,计算后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及加固处理建议递交采购人。具体检测项目如下:
(1)、外观检测
对地下构筑物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测,重点查明构筑物结构形式、几何尺寸、空洞、局部鼓胀、破损、蜂窝麻面、露筋锈蚀、腐蚀酥松、裂缝及开展情况等,并对墙面垂直度、板面平整度进行测量,并拍摄全段箱涵内部视频资料(在箱涵侧墙按箱涵桩号,内部视频资料必须清晰、连续、完整,能反映箱涵内部情况,并把标注的桩号拍摄在视频内)。
(2)、裂缝检测
混凝土、砖由于各种原因(如干燥收缩、温度应力、外荷载、基础变形等)造成表面或内部裂缝,裂缝是混凝土、砖结构中最常见的缺陷或损伤现象。需要对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进行检测,从而判断裂缝的危害。裂缝长、宽度可以通过表面直接测量,深度检测常采用超声波法。
(3)、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
采用碳化深度测量仪测量已碳化与未碳化混凝土交界面到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并应测量3次,每次读数精确至0.25mm,取三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并应精确至0.5mm。
(4)、混凝土强度检测
宜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其他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回弹仪使用前检验合格并符合规范要求,做好保养措施。批量检测适用于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测区的面积不宜大于0.04平方米;当现场检测条件不满足测试条件时(如表面潮湿)可采用局部取芯法检测。
(5)、钢筋间距检测
检测钢筋间距时,应将连续相邻的被测钢筋位置一一标出,不得遗漏,测试的范围不少于1.5m且不宜少于7根钢筋,分别量出相邻钢筋间的间距,取其平均值作为所测钢筋间距的代表值。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选取至少30%的钢筋且不少于6处(当实际检测数量不足6处时应全部抽取),采用钻孔、剔凿等方法验证:
5.1仪器要求钢筋直径已知方能确定保护层厚度,而钢筋实际直径未知或有异议;
5.2钢筋实际根数、位置与设计有较大偏差;
5.3采用具有铁磁性原材料配制的混凝土;
5.5构件饰面层未清除的情况下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
5.6钢筋以及混凝土材质与校准试件有显著差异;
5.7认为相邻钢筋对检测结果有影响;
(6)、对混凝土构件的保护层检测;
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检测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
对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7)、砌体结构强度检测
采用回弹法检测砌体强度。回弹仪使用前检验合格并符合规范要求,做好保养措施。检测时,回弹仪的轴线应始终垂直于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检测面上,缓慢施压,准确读数,快速复位。
(8)、砂浆强度检测
采用砂浆检测仪对砌体砂浆进行强度检测。
(9)、砼腐蚀程度检测
通过对水质和底泥进行检测,并对各种侵蚀介质进行分析结合外观质量检测的情况综合分析评价。
4、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负责工程师、检测人员及资料分析人员必须在整个检测工期内在岗(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施工人员购买合同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如未购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监理及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处10000元的违约金,更换其它专业人员处2000元的违约金。采购人如发现上述人员不能履行职责,可要求对涉及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2)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班子进行考核,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如擅自离岗,将按5000元/每人·次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3)成交供应商如在检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采购人如认为成交供应商无能力按招标文件履行合同的,排水管道检测过程中未按采购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无明显成效的,或成交供应商拒不执行通知及指令的,对成交供应商处完成该项工作合同价2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抄报合肥市公管局,建议计入不良记录。
5、检测成果要求
第一项:测绘内容
(1)排水箱涵测绘供应商若不具有测绘资质,需委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单位完成;测绘成果由其出具并加盖相应专用印章。
(2)检测报告须附检测范围内的排水箱涵测绘图,要求包含的信息有:
2.1检查井编号及坐标(与检测图像对应)。
2.2 排水箱涵及检查井周边地形、参照物等。
2.3排水箱涵位置、长度、管径、管材、高程等。
2.4 排水箱涵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描述及评估。
(3)按照技术导则,提供排水箱涵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入库要求的普查资料并将检测成果录入合肥市数字排水综合管理平台中,须提供的资料有:
3.1 提供检测的市政道路排水箱涵EXCEL格式电子表格,箱涵长度、名称、位置、管径、建设年代、管材检查井规格及数量等资料,提供截流闸门井、倒虹井的位置、规格、材质、截流管径等数据表格。
3.2提供市政道路排水箱涵dwg文件格式的测绘图纸,箱涵长度、管径、检查井规格及数量、闸门井、倒虹井的位置、规格、材质、截流管径等资料。
(4)普查数据入库要求(入库数据整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1普查数据坐标系同市排水管理办公室信息系统坐标系保持一致。
4.2数据结构符合要求,图层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属性等符合数据库更新维护标准,保证新增数据和原有数据编号不重复。
4.3新增普查数据与原有数据接边准确,确保数据属性关系和图形关系准确。
4.4新增普查数据的图像、图片能够显示在相应位置。
4.5检查普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并完成入库;包括拓扑检查、属性检查、数据完整性检查等。
排水箱涵和地形图测绘:提供范围内1:1000现状地形图及DWG电子文件,测量范围必须满足规划、设计、施工需要;电子地图采用统一的北京54坐标系、高程采用吴淞高程系,必须反应测绘范围内现有道路、居民地、水系、高程、管线标示、等高线(等高距0.5米)、植被等基本图素和标注。
第二项:结构安全检测内容
对以上检测、测量资料分别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客观科学的评价现状箱涵的安全性,给出检测结论。成果以书面报告(6份)及电子版本(1份)提供,并附检测成果及相关视频、图件、照片、测量成果;报告中应提供检测试验方法,检测试验记录、结构安全计算所需的参数,并结合具体工程特点提出治理加固建议等。
6、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 成交供应商将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2)对于因检测造成箱涵出现结构性损害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3)检测成果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在采购人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因箱涵结构检测成果不符合要求,造成排水箱涵结构缺陷未得到有效修复造成路面塌陷等排水安全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安全文明要求
本项目检测环境为密闭空间,各检查井间距较大;排水箱涵断面大小不一,成交供应商应预先勘察现场,编制可行的专项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1)成交供应商在每条道路施工前,需提前进行现场考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技术方案(检测方法、封堵导流措施、管道清洗方法、进度安排等)和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现场安全因素分析、项目安全措施方案、交通导行方案及应急预案等)并上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评审通过后技术、安全及应急预案进行施工。
(2)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行安全作业票制度,履行批准手续。作业班(组)在作业前应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风、气体检测、照明以及现场围挡等工作,并制订防护措施填入上述作业票内。由作业班(组)长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
(3)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学会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照明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人员作业时,井上、井下应有两人监护。若进入管涵施工,还应在箱涵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井上、井下人员之间的联系宜采用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以代替喊话或手势。作业现场照明应使用便携式防爆灯,照明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的相关规定(CJJ6-2009)。
(4)作业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气和机械通风,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以散发其中有害及可燃气体。经过通风后,若检测结果证明井下气体中仍然缺氧或所含有毒、可燃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应继续进行自然增加机械通风的通风量,使含氧量达到规定值,并使有害、可燃气体浓度降至容许值以下,方可进行井下作业。若易爆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在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使管道中易爆气体浓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采用机械通风时,一般可按管道内平均风速0.8m/s计算通风机的风量。
(5)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孔开启后,必须进行密闭式围挡,工作人员必须穿黄色反光马夹,工作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
(6)作业人员上、下井应使用安全可靠的专用爬梯,监护人员应密切观察作业人员情况,随时检查空压机、供气管、通信设施、安全绳等下井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从事维护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手套,穿防护服和防护鞋。
(7)现场每个作业面必须配备所需的通风及毒气检测仪等设备,保证所有设备安全运转、所有仪器必须在标定有效期内。
(8)在作业时,不得损坏排水设施及其内部穿越的各类管线、不得因检测及封堵等原因,造成路面污水漫溢及作业过程中的井盖座未盖好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加强检测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时检查孔四周围挡及检测时的照明、通风等安全措施;同时在施工时应统一着装;在清淤、清障段前后及四周设置醒目、整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设施;工地现场材料、机具放置整齐有序,无“脏、乱、差”现象;无明显噪声扰民现象;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区域内应当保护各类杆、管、线设施的完好。
(10)清出的淤泥和垃圾、杂物等,必须实行袋装化,确保随清随运,不得堆放于路面或绿化带中,防止二次污染。若检测施工涉及相关道路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交警部门进行申报或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和交通疏导。
(11)淤泥堆放场地、淤泥外运及处置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淤泥外运及处置必须执行合肥市《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环保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规程执行。
8、验收要求
在施工完工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验收,经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将成果验收报告书提交采购人,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合肥市数字排水综合管理平台后,采购人在14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验收,相关费用纳入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综合单价(元/米)(不得超过44元/米,否则响应无效),项目总价101万,报价包含项目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因该项目施工点多,线长,部分位于繁华市区段,需设置公告宣传牌及安全文明施工围挡及施工专人指挥交通等,其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
2、供应商应认真勘察现场,根据勘察情况综合考虑报价。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特征为由提出增加造价要求。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3、最终检测费用按成交综合单价和实际检测量予以结算,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
4.成交供应商应完成工程全部结构安全检测、视频及箱涵测绘内容、入库。
五、其他要求
1、检测报告内容和结论应满足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2、施工现场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潜水员必须持证上岗;
3、普查数据结构符合数据库相关要求;
4、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专项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进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