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2021“长三角一体化”旅游千车万人畅游浙江自驾游暨温州(洞头)文旅推介活动
二、 活动背景
为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展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优越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旅产品,促进四地文旅资源交流互补,进一步提升一市三省文化和旅游的市场影响力,切实推动文化、旅游等多领域合作,特制定该活动。同时,也为有效吸引长三角自驾游客来浙江休闲度假旅游,大力推进浙江自驾游目的地建设,温州市洞头区旅游发展中心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组织联合开展2021“长三角一体化”旅游千车万人畅游浙江自驾游暨温州(洞头)文旅推介活动。本项目活动是“长三角一体化”旅游推广活动暨2021长三角千车万人畅游浙江自驾游系列活动的一部分,费用由温州市洞头区旅游发展中心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承担,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
三、项目总则:2021“长三角一体化”旅游千车万人畅游浙江自驾游暨温州(洞头)文旅推介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节庆活动,为大力推进浙江自驾游目的地建设,特拟于8月中旬举办此项活动。为提升活动策划方案水平,扩大洞头旅游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本项目特诚邀具有优秀创意和策划能力、执行能力的企业、机构参与活动策划、执行。此次活动招标含活动策划(包括配套活动等)、氛围布置、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和执行、后勤接待、安全保障等。
四、活动执行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1日,为期三天,执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五、活动基本要求:
1、活动内容包括长三角文旅联盟会议、百县千碗菜品展示、区内氛围布置和宣传、温州(洞头)文旅推介和长三角采风活动等。(总体活动人员大约在600人左右)
2、活动要有延续性,由主体活动延续到采风活动,充分展示本活动主题;
3、活动要创新内容形式,体现海岛文旅发展新风貌;
4、活动宣传推广要求:项目要注重宣传营销。
5、服务保障:做好活动各类保障工作,包括拟定安全应急预案、卫生防疫预案、现场突发事件预案等,确保活动期间安全。
6、投标供应商要为本活动提供安保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活动效果总结:收集活动相关资料,做好媒体报道、网络数据总结。
8、有完整的执行方案和经费概算,要求报送书面文稿并附有适量效果图。
9、有较强活动执行团队和组客能力。
七、整体活动策划方案及材料清单要求:
(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整体活动策划方案;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讲解,供应商须安排讲解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地点(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签到,并等待代理公司安排对整体活动策划方案进行现场讲解(讲解所需的设备由供应商自带,现场讲解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并现场解答评委的问题(现场解答时间不限)。
(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材料清单。
八、活动执行要求:
1、供应商根据策划方案执行活动,如有遗漏或未明确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执行,费用不变,供应商自行注意报价风险。
2、承办供应商需在活动期间联系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协助做好活动前的巡查工作。承办供应商需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联系、沟通各项活动安排,把握工作进度。
九、权责说明
本次活动应征方案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的策划方案的著作权、使用权等归采购人所有。
十、其他
(1)本项目总价包干,即包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全部费用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承包内容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2)整个活动过程录影拍摄、活动跟踪报道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策划方案提出修改整改,供应商应无条件履行;
(4)整个活动所需的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报价。只就其中某类进行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6)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成本的增加由供应商承担;
(7)严禁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擅自分包或转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商务条款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待活动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实际支付款项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十二、工期
成交供应商须在活动开展前一天完成活动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