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16个镇(街)“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14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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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8090000170040 发布时间:2021-08-09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天长市16个镇(街)“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14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及规划要求: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天长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总面积 1754.15 平方千米,辖区内 14 个镇、2 个街道办事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为各镇镇域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项目分为 8 个标段,涉及市域范围所有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145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成果,其他行政村、社区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14 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一标段:石梁镇、张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860 万元人民币。

2、二标段:汊涧镇、新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860 万元人民币。

3、三标段:郑集镇、冶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700 万元人民币。

4、四标段:金集镇、仁和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980 万元人民币。

5、五标段:大通镇、永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860 万元人民币。

6、六标段:铜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810 万元人民币。

7、七标段:秦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千秋街道、广陵街道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770 万元人民币。

8、八标段:杨村镇、万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镇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标限价 660 万元人民币。

石梁镇镇域面积约 10271.62 公顷,辖区内 9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陆营村、周营村、孝庵村、何庄村、古庵村、蔡河村、十八集社区、石街社区共 8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石梁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石龙村位于中心城区(滁州高新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320 万元,总计 370 万元。

张铺镇镇域面积约 12756.56 公顷,辖区内 11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保安村、兴隆村、虎山村、团结村、尚武村、魏桥村、天王村、八墩村、竹园村、平安社区、张铺社区共 11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张铺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0 万元,总计 490 万元。

汊涧镇镇域面积约 16057.17 公顷,辖区内 12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张营村、长山村、漂牌村、时湾村、汊北村、双元村、郜山村、叶营村、三店村、釜山社区、于洼社区共 11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汊涧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汊涧社区位于汊涧镇镇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0 万元,总计 490 万元。

新街镇镇域面积约 8495.27 公顷,辖区内 8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李坡村、龙南村、新街村、峰阳村、勤东村、石庙村、兴隆社区、王店社区共 8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新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320 万元,总计 370 万元。

郑集镇镇域面积约 6424.93 公顷,辖区内 7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川桥村、长安村、老山村、施庄村、鲍桥村、船塘村、向阳社区共 7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郑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280 万元,总计 330 万元。

冶山镇镇域面积约 9321.42 公顷,辖区内 10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草洲村、张巷村、福胜村、高巷村、汴桥村、晏公村、隐庵村、关塘社区共 8 个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冶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冶山村、长兴社区位于金牛湖新区镇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320 万元,总计 370 万元。

金集镇镇域面积约 9972.21 公顷,辖区内 11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益民村、头墩村、芦柴村、鲍岗村、仓房村、马塘村、草西村、黄桥村、井亭村、金集社区、谕兴社区共 11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金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0 万元,总计 490 万元。

仁和集镇镇域面积约 12669.83 公顷,辖区内 11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陶庄村、雷庄村、掌鼓村、王桥村、吴庄村、东风村、林庄村、南尖(回民)村、仁和社区、芦龙社区、界牌社区共 11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仁和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0 万元,总计 490 万元。

大通镇镇域面积 15405.02 公顷,辖区内 12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双柳村、便东村、便西村、刘跳村、大通村、齐庙村、冯安村、街南村、连塘村、便益社区、坝田社区共 11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大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元通社区位于大通镇镇区范围,   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0 万元,总计 490 万元。

永丰镇镇域面积约 9680.34 公顷,辖区内 9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双庙村、宏大村、蒲东村、二墩村、三元村、民生社区、桥湾社区、大圹圩农场共 8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及永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护城桥社区位于永丰镇镇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320 万元,总计 370 万元。

铜城镇镇域面积 21907.84 公顷,辖区内 21 行政村(社区)。编制龙须村、铜北村、光明村、铜南村、余庄村、联圩村、高尚村、八面村、五灯村、苏桥村、建华村、长塘村、桑园村、沿湖村、陈庄村、高庙社区、安乐社区、龙岗社区、乔田社区共 19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及铜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山海社区、振兴社区位于铜城镇镇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760 万元,总计 810 万元。

秦栏镇镇域面积约 11241.51 公顷,辖区内 14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联合村、联盟村、新民村、庆祝村、焦涧村、花园村、曹三村、林山村、牧马湖村、白马村、新华社区、官桥社区共12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秦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寿昌社区、秦栏社区位于秦栏镇镇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80 万元,总计 530 万元。

原天长街道现拆分为千秋街道(面积约 3902.03 公顷)、广陵街道(面积约 5209.14 公顷),辖区内共 24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长亭村、广宁村、戴坝村、永安社区、天宁社区、曙光社区共 6 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安康社区、净业社区、千秋社区、西湖社区、胭脂山社区、长泰社区、园林社区、同心社区、沃公社区、二凤社区、天一社区、田庄社区、土城社区、浔河社区、天宝社区、永福社区、天福社区位于中心城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另祝涧村已由广陵街道正在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总计 240 万元。

杨村镇镇域面积约 15324.27 公顷,辖区内 10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季桥村、金埠村、北荡村、湖边村、光华村、沂湖村、桥南村、龙集社区、小关社区、杨村社区共 10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杨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00 万元,总计 450 万元。

万寿镇镇域面积约 6775.95 公顷,辖区内 5 个行政村(社区)。编制张安村、百子村、忠孝村、汊河村共 4 个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万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万寿社区位于万寿镇镇区范围,根据居民点安置等实际情况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简要内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0 万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160 万元,总计 210万元。

二、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19〕589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0〕1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 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秘〔2021〕3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 号)、《关于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通知》(滁自然资规〔2021〕209 号)、《关于印发〈滁州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滁自然资规〔2021〕240 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 2020 年 9 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2020 年 4 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4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 5011-201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 11 月)等相关规范、标准。

三、项目背景及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 号)、《关于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通知》(滁自然资规〔2021〕209 号)、《关于印发〈滁州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滁自然资规〔2021〕240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天长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对于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   对于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对于综合性的村庄规划,可以分步编制,分步报批, 先编制近期急需的人居环境整治、配合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内容,分期逐步补充完善。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进行统筹编制。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综合考虑镇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空间特征和生态保护等因素开展规划编制工   作,主要包括现状分析与目标定位、国土空间格局、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镇政府驻地规划、基础保障体系、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规划传导实施和近期建设等规划内容。具体成果以国家、省、市发布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导则、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为准。

(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报批前应通过专家评审。行政区划、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上位规划、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编制指南、标准等相关内容发生修改的,及时更新规划成果,履行评审、报批程序。

1、明确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以及宅基地布局、居民点总平面、住房设计等农村住房规划内容。

2、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4 月)编制完整的“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包含村庄发展职能(定位)与目标、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及特色风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住房、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人居环境整治、近期实施项目等规划内容。

3、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上级部门批准执行后,对村庄规划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规划编制单位和项目团队要求、付款方式

(一)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地形图测绘。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成果终   身负责,应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的规划编制单位应组建好专业团队,项目团队人员提供姓名、身份证、职称、毕业证、   注册执业资格证、手机号,以及社保近 6 个月的证明材料,承诺真实性,如有虚假,立即解除规划合同并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十年内禁止进入本地规划编制市场。

每个标段的项目团队由 1 名项目总负责人、2 名技术负责人及若干其他技术人员组成。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注册城市(乡)规划师并具备高级职称。铜城镇项目总负责人统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协调合同周期内所有事务且对规划成果负总责,技术负责人各统筹不少于标段内 40%的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秦栏镇项目总负责人统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协调合同周期内所有事务且对规划成果负总责,技术负责人各统筹不少于标段内 40%的行政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他项目总负责人统筹协调合同周期内所有事务并对规划成果负总责,技术负责人各统筹 1 个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鼓励项目团队增加技术人员数量和专业种类。项目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须   经规划编制委托单位书面同意,更换后的人员应达到项目投标时原人员配备标准。每更换 1 名项目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付款时间节点相应延迟 1 年,期间规划编制单位做好规划动态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合同周期内,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更换总人数超过 3 人的,或其他各专业技术人员更换人数超过投标时原相应人员数量的,解除规划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团队人员更换达不到项目投标时原人员配备标准的,或人员更换产生断档期的,解除规划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项目团队每年 6 月和 12 月各提供一次团队人员注册证书和社保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至合同周期付款结束以后为止;未及时提供材料的,规划编制委托单位有权解除规划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内,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年各参与规划管理服务(含规划编制、业务咨询等)工作不低于 20 个工作日(在合同期内发放镇村规划师聘书),并根据需要带领整个项目团队人员在当地驻点办公。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考勤、打分,每次付款时提供证明材料(含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人民政府考勤、打分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次规划调研、方案汇报会、专家评审会、规划委员会,镇村规划师必须参加并负责汇报,每少参加一次的增加当年的服务工作日 5 日。当年服务工作日不足的、打分不合格的,合同付款(服务周期)延期一年,延期达到两次的,规划编制委托单位有权解除规划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内,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规划思路、工作路线、汇报情况、履职尽责等方面对项目团队进行打分,不符合要求的负责人和其他技术人员退出团队,   无替代人选或更换人数超过前款要求人数的,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内,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降级、资质注销、私自转包、擅自终止合同、不按需进行驻点   办公的或消极怠工的,解除规划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信用名单,十年内禁止进入本地市场。

(三)付款方式

按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编   制完成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和农村住房规划内容并经批准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20%进行支付; 编制完成完整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并经批准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60%;待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上级部门批准执行后,对村庄规划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完成报批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10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采用现金进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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