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磋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 采购内容要求:
文成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乡镇 |
物业化内容 |
资金来源 |
技术要求(验收方式) |
1. |
盖后水库 |
百丈漈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2. |
胜天一号水库 |
百丈漈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3. |
桥枫坑水库 |
百丈漈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4. |
垟丼水库 |
大峃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5. |
安塘水库 |
二源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6. |
凤狮水库 |
桂山乡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7. |
张山垟水库 |
黄坦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8. |
雷官岩水库 |
黄坦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9. |
水磨坑水库 |
黄坦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0. |
大水桥水库 |
南田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1. |
元桥水库 |
南田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2. |
朱里水库 |
南田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3. |
桥坑底水库 |
南田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4. |
梅树水库 |
南田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5. |
园丰水库 |
玉壶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6. |
川盘山水库 |
周壤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17. |
周徐山塘 |
大峃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 |
18. |
马坪山塘 |
玉壶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 |
19. |
小坑边山塘 |
南田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大坝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 |
20. |
茶叶塆山塘 |
巨屿镇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21. |
驮尖山塘 |
公阳乡 |
大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 2、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
22. |
大峃镇泗溪左岸堤防工程 |
大峃镇 |
4500m堤防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堤防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程 |
23. |
大峃镇泗溪右岸堤防工程 |
大峃镇 |
4500m堤防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堤防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程 |
24. |
巨屿镇飞云江左岸堤防工程 |
巨屿镇 |
4800m堤防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堤防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程 |
25. |
巨屿镇飞云江右岸堤防工程 |
巨屿镇 |
2100m堤防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堤防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程 |
26. |
珊溪镇飞云江左岸堤防工程 |
珊溪镇 |
1700m堤防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堤防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程 |
27. |
珊溪镇飞云江右岸堤防工程 |
珊溪镇 |
1700m堤防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
财政资金 |
1、巡查记录;2、堤防观测和分析成果;3、维修养护提供预算、结算及施工照片;4、物业化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程 |
28. |
52座水库、6处堤防和5座山塘
|
全县 |
巡查、检查及保洁 |
财政资金 |
1、水库巡查记录本及手机巡查APP轨迹,巡查率不低于85%;2、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标准,开展对文成县52座水库、6处堤防和5座山塘进行逐个检查,汛前、汛中、汛后各检查一次,梳理检查存在的问题,分别出具52座水库汛前、汛中及汛后检查报告书,包含除草、卫生。 |
29. |
三个方案及责任人 |
全县 |
52座水库、6处堤防和5座山塘
|
财政资金 |
负责牵头52座水库管理单位水利部要求的“三个方案”收集汇总,核对52座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核对现场公示牌责任人内容,按照县水利局要求开展抽查,汛前组织一次52个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培训;堤防和山塘的责任人培训。及时更新相关平台信息。 |
30. |
标化平台项目巡查情况提醒 |
全县 |
全县52处水库 |
财政资金 |
每天登入平台对有巡查要求的标准项目进行实时跟踪,对未及时开展巡查的管理单位责任人进行电话提醒,少于规定巡查频次3次以上的要及时向县水利局汇报。 |
31. |
县级以上河道巡查 |
全县 |
16条河道,148.02km |
财政资金 |
每两个月定期开展一次巡查,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和县水利局汇报。 |
(一)工程检查及管理要求
1、定期检查:汛前、中、后对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对52座水库进行定期的综合性检查。
2、特别检查:当水库遭遇到大洪水、有感地震,以及库水位骤降等情况,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危险迹象时,要组织特别检查。
3、检查应由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专业人员执行,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发生和损坏部位应有详细记录与说明,并进行图像记录,及时报告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均做好书面记录,归档保存。
4、全县60处水利工程项目,需要及时将工程基本情况、维修养护内容、照片、台账资料等数据上传至文成县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和省标准化监管平台。
5、水利工程标准化平台要求:①负责提醒巡查人员运行平台必须保证非汛期每十天不少于一次,根据坝型和工情增加频次(可参照《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汛期每天不少于一次,每次APP巡查时间不少于五分钟,巡查员开启巡查按钮后,开始GPS定位,定位成功后将当前地理坐标数据发送至系统服务器数据库。2维修养护:养护人员在进行养护工作时,要通过拍照和文字描述的方式记录养护前工程面貌和养护后工程面貌,从而描述养护工作的落实情况,维护结束后要在两周内将维护资料上传运管平台和监管平台。3蓄放水管理:蓄放水闸门启闭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信息的记录和上传,并上传蓄放水时的照片。④巡查员应对水库工程形象面貌进行维护,保持坝顶及坝面整洁、无杂物、杂草、杂树,排水沟通畅。⑤山塘和堤防工程参照相应的管理规程。
6、工程物业化管理单位按要求开展水库山塘大坝变形观测、沉降观测、位移观测,高坝屋顶山塘参照水库标准,每季度1次;堤防每年1次。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没有观测点的水库、山塘、堤防要新增符合标准化的观测点。开展渗流观测,观测项目为渗流量及渗水浑浊,观测频率为每月2次,并负责各种观测资料的整理汇编存档形成观测报告及上报平台等工作。
7、工程物业化管理单位按要求开展县防指发布台风应急响应和强降雨天气期间库水位观测及溢流水深观测记录,并负责观测资料的整理汇编存档等工作。
8、52座水库工程巡查、检查。1、水库巡查记录本及手机巡查APP轨迹,巡查率不低于85%;2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标准,开展对文成县52座水库进行逐个检查,汛前、汛中、汛后各检查一次,梳理检查存在的问题,分别出具52座水库汛前、汛中及汛后检查报告书;开展对文成县6处堤防进行逐个检查,汛前、汛中、汛后各检查一次,梳理检查存在的问题,分别出具6处堤防汛前、汛中及汛后检查报告书。
9、水库三个方案及责任人管理。负责牵头水库管理单位修编52座水库“三个方案”暨水库监测预报预警方案、水库控运计划,水库大坝安全应急预案,对不足问题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协助管理单位修编,并收集汇总。核对52座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核对现场公示牌责任人内容,并按照县水利局要求开展不定期电话抽查,汛前组织一次52个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培训;堤防和山塘的责任人培训;以及各水利工程责任人相关平台信息更新。
10、标化平台项目巡查情况提醒。对60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提醒,每天登录平台对有巡查要求的标准项目进行实时跟踪,对未及时开展巡查的管理单位责任人进行电话提醒,项目少于规定巡查频次3次以上的要及时向县水利局报告。
(二)检查内容
1)坝体:
(1)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
(2)迎水坡护坡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近坝水面有无变浑或旋涡等异常现象。
(3)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渗水、流土、管涌等;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草坡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迹等;反滤排水设施是否正常。
(4)坝基基础排水设施的渗水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
(5)坝端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坝端岸坡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塌坑、异常渗水及兽洞、蚁迹等;护坡有无隆起、塌陷等;绕坝渗水是否正常。
(6)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排沙设施否完好。
2)输、泄水洞(管)
(1)引水段有无堵塞、淤积、崩塌。
(2)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水、空蚀、混凝土碳化等。
(3)洞(管)身有无裂缝、渗水、空蚀、混凝土碳化等;伸缩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正常。
(4)出水口入水期水流形态是否正常;停水期是否渗漏。
(5)消能工有无冲刷损坏或砂石、杂物堆积等。
(6)工作桥、交通桥是否有不均匀深陷、裂缝、断裂等。
3)泄洪道
(1)进水段有无坍塌、崩塌、淤堵或其他阴水障碍;流态是否正常。
(2)堰顶、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碳化、露筋、磨损、空蚀等;伸缩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完好。
(3)溢洪河道河床有无冲刷、淤积、采砂、行洪障碍等;河道护坡是否完好。
4)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
(1)闸门与启闭设备的保养维护、试运行情况;
(2)水库放水涵管运行保养维护情况;
(3)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保养维护、试运行情况
5)其他检查内容
(1)其余未列出的检查内容应按照《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堤防管理规程DB33/T2201—2019》要求开展检查。
(三) 24处水利工程(16座水库、5座山塘和6处堤防)工程(详见表格项目名称)维修养护
1)、确保大坝、溢洪道、放水涵洞等建筑物无明显裂缝、滑坡、孔洞、破损、渗水、冲刷、杂草等现象,若发生则及时修复。
2)、保持坝顶及坝面整洁、无杂物、杂草、杂树。排水沟通畅。
3)、保持溢洪道无杂草、无拦网、无堆积物、泄洪通畅,保持溢洪道挡墙稳定。
4)、保持启闭设施外观整洁,能正常开启与关闭。按照工程管理责任主体的放水要求,及时放水。确保工程金属结构按照要求进行除锈涂漆及上油保养等。
5)、保持工程观测设施完整,标识清晰,没有观测设施的要负责新建观测设施,如沉降、位移观测点等。
6)、保持标识标牌完整无缺失,字迹清晰,对破损的标识标牌及时进行更换。
7)、一年之内春秋二次对大坝白蚁进行检查,对发现有白蚁危害的及时进行治理。
8)、对草坡、绿化进行养护。
9)、确保防汛道路通畅,满足防汛抢险通行要求。
10)、做好库区巡查工作,保持库区水面清洁。
11)、确保工程各种电气设备完好。
12)、在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上述现象发现异常,及时开展维修养护。
13)如遇省市创建考核、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物业化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业主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水库、山塘和堤防突击性保洁工作。
(四) 组织管理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在文成境内设有专用的办公场所,管理机构设置完善和人员配备齐全,各岗位人员管理职责明确。
2)、制度健全并执行: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工程检查制度、工程维护制度、蓄放水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照规则制度执行。
3)、工作计划和管理:检查观测、维修养护计划等编制及时完整。维修养护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方案执行,各类检查报告、报表汇编存档,及时报送。
4)、档案管理:设置专人管理,档案资料要求齐全完好、分类、清楚、按时归档,;各类检查、考核、事故处理过程记录、分类以及归档情况完整;对发包人移交的物业管理相关的技术档案资料,测量基准、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图件、照片等,管理完好。
(五) 县级管理平台数据和省标准化监管平台管理
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单位按要求及时在县级标准化管理平台和省水管平台等相关管理平台录入工程有关数据,确保系统记录的及时、齐全、正确性。
(六)工程物业化管理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工程物业化管理公司企业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参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在进行工程管护过程中,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要求,确定工程物业化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工作人员数量。
备注:1、人员配备:负责岗位人员1人, 其中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从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运行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承担工程运行操作的,还应具备满足具体工程运行需要的闸门运行工、水工监测工、渠道维护工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2人;
2、 成交后供应商须在文成县地区设立常驻办公场所维修点,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须在1.5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超出1.5小时后到达现场的处以2000元/次罚款。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而且必须具备24小时服务和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
3、 ▲成交后供应商在文成县内设立常驻办公场所并派驻1名具有助理级和1名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工作人员,提供名字、联系电话。
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上班时间钉钉没有打卡,每次扣除2000元。
(七)定额标准及经费保障
1、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和《文成县小型水库工程物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测算暂定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管理服务经费定额标准按照小型水库48000元/座•年计算(包含原水库巡查员工资5000元/座•年),其中小型水库检(巡)查经费标准1.8万元/座•年(包含原水库巡查员工资5000元/座•年);大坝观测和分析经费标准1.5万元/座•年;基本维修养护经费标准1.5万元/座•年。堤防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管理服务经费定额标准按照小型水库1.5万元/公里•年计算,其中堤防检(巡)查经费标准0.3万元/公里•年;大坝观测和分析经费标准0.5万元/座•年;基本维修养护经费标准0.7万元/座•年。山塘工程参照小型水库工程定额标准进行核减,系数为小型水库定额的0.4倍。河道巡查按全县3万元/年计算。基本维修养护均指涉及水库正常维护碎修及新建设施、设备等项目,维养项目需按计划上报、核实后予以实施,项目经费以实际工程量结算支出。若水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实行水库除险加固的另行按程序报请加固。定额标准费用包括检(巡)查、维修养护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和物料、动力消耗费用。
(八)付款方式
1、以成交价和考核结果为准。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作为第一次工程款;维修养护按实际工程量上报并经第三方工程量审价结算后支付;第二次扣除维修养护报价总金额,支付余款30%;第三次余款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工程款支付比例,计算应付款项后支付给运行管理单位。计算方法及具体考核情况按《考核打分及考核结果使用》。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九)监督考核
(1)考核组织、方式
县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考核的方式进行,定期抽查考核每年不少于二次。考核打分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直接对应合同金额进行扣减或奖励。
(2)考核打分及考核结果使用
对所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未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具备考核资格;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取消该中标单位全年考核资格。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
1、考核分数在85分(含)以上的为考核达标,每次全额核拨25%合同金额。
2、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为考核次达标,扣减合同价的5%金额后,核拨20%合同金额。
3、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为考核不达标,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的,业主可解除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4、不定期抽查考核可由业主决定是否开展。
5、每次考核分数都在85分(含)以上的,同意续签合同一年,发生一次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的,业主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续签合同资格。
附件:1.水库日常巡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小型水库管理规程附录C)
2、水库汛前、年度检查记录(详见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附录D)
3、山塘日常巡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附录A)
4、山塘汛前检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附录B)
5、山塘年度检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附录C)
6、堤防日常巡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堤防管理规程附录B)
7、堤防汛前检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堤防管理规程附录B)
8、堤防汛后检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堤防管理规程附录B)
9、堤防特别检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堤防管理规程附录B)
10、堤防专项检查记录表(详见浙江省堤防管理规程附录B)
11.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期报表
12.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记录表
13.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