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2020年4月1日施行的《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在道路沿线可能对交通造成重大影响的下列项目,在选址或者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下达阶段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经评价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应当进行调整,无法调整的,不子批准。
(一)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码头、社会公共停车场、公交枢纽、港口等大型交通设施;
(二)需配建停车泊位大于五百个或者用地面积大于五公顷的各类大型市场、物流中心等建设项目;
(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线等交通压力相对较大的区域,建筑面积超过十五万平方米的住宅类项目、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或者配建停车泊位大于三百个的建筑;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大型建筑以及重大建设项目。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N9-2单元控规中运河路以北,引水河以西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7万m2。
三、具体工作内容
1、地块周边道路、交叉口、公交等交通设施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2、地块周边交通流量现状调查及饱和度分析。
3、地块周边交通流量预测与分析。
4、地块开发新生成交通流量对周边道路的影响程度分析,以及影响范围内的主要交通问题分析。
5、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建议,包括:路网优化、交叉口改善、公交系统改善、地块出入口设置建议、主要交通流线组织建议等。
6、符合条件阶段交评的其它规定要求。
四、具体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完成报告,具体配合景区土地上市的进度。
2、成果:纸质报告两份加盖公章。
3、报价材料:报价在总价不超的情况下,以单价为准,总费用依据单价和实际工作量,确定合同总额。
4、报价不得高于扬州市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5、评价报告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会并通过,评审费用由中标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