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教体局2021年校园专职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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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010000175600 发布时间:2021-09-01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庐江县教体局2021年校园专职保安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两年,即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期满,经考核,如中标供应商履约良好,在双方均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以本次中标价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合同一年一签。

4

.....

………………

二、项目概况

庐江县《2019年校园专职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将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为保证新学期校园保安按期上岗履职,需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全县187所中小学幼儿园,分为两组,具体为:第一组服务对象包括75所学校(服务地址及保安数量需求详见2021年庐江县校园专职保安需求情况表),2021年保安总数为198 名; 第二组服务对象包括112所学校 (服务地址及保安数量需求详见2021年庐江县校园专职保安需求情况表),2021年保安总数为 193名。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两年,即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名保安员年服务经费为3.5万元(包含但不限于保安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服装费、防卫器械费、培训费、投标供应商管理费、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总预算金额为2737万元。本项目面向社会采购2个保安服务供应商,每个供应商服务一组。

二、服务需求

(一)专职保安服务要求

(1)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资格要求。

(2)男性,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上岗前提供),18—59周岁(其中55周岁以下保安员不少于70%,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8月31日),有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五官端正,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和有校园保安经历者优先。

(进校服务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保安队员学历、年龄等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保安岗位职责

校园保安员主要从事校园值班、巡逻、保卫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严格查验上课期间学生离校手续,杜绝学生擅自离校。

2.严格执行《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出入管理规定》和《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服务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校方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上下学期间须持防卫器械值守,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4.加强门卫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其中从事无关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5.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6.遵守上班时间,着装值勤,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在岗期间集中精力执勤,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7.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8.认真学习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和环境卫生。

10.动态巡查执勤岗位区域内及校园周边环境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11.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报警方法,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必要时,启动一键报警装置或向110报警。

1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对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处置。

13.负责校园消防设施的巡查指导及配合学校开展的消防演练工作。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

14.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15.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6.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7.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为校方提供签收报刊等服务工作。

18.按时完成其他与学校安全防范有关的必要任务。

(三)保安员管理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和学校共同加强对保安员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1. 为了本项目的稳定推进,中标供应商须在庐江县庐城镇城区驻点服务,确定2名保安经理及2名保安主管负责校园保安管理,制定本项目保安服务方案、各类规章制度、保安员岗位职责等。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

备注:1、要求保安经理及副经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理由如下:项目服务学校较多,服务对象庞大,保安经理及副经理须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够及时的分析、汇报及总结经验,并有效的上传下达,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要求保安经理及副经理共2名,满足以下两种方案任意一种即可:一是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均为退役军人; 二是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名为退役军人,一名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理由如下:近年来校园暴恐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要求退役军人是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因退役军人体系化的管理标准和统一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加之近年来校园暴恐事件时有发生,需要政治觉悟高、训练有素的退役军人及时应对处理,可以更好的守护校园安全,承担校园安全的重任;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需要有能够统筹协调各项人力及各方关系,最大程度优化各项资源,做好包括人员招聘、教育培训、项目策划、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退伍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理由如下:学校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一,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消防安全当为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消防资格证书可以对所属学校保安进行中强度消防培训及演练,加强消防管控,保证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第21条明文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规程,也就是说各党政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只要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中控室是必须要办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员持证上岗,否则给予相关人员依法处罚。

4.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校园保安员的资格条件招聘、培训、派驻和管理保安,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保安员持证上岗。要经常深入学校,听取校方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考核保安员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保安员正常履职。

5.中标供应商应当依法与保安员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派驻学校保安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6采购人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保安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学校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校园安全协调工作,指导保安员工作,加强对保安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学校每月对保安员的工作表现、日常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书面反馈给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员,学校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反映,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和学校的要求,限期改正;学校建议将不符合保安条件或严重违纪的保安员退回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调换。

 (四)保安员数量

 1.本项目共需配备保安员391名,各学校保安员需求人数见《2021年庐江县校园专职保安需求情况表》。保安人员需求3人及以上的学校,中标供应商要指定保安队长或片长(由中标供应商合理划分片区,负责保安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薪酬待遇要适当倾斜);保安需求为2人的学校,要明确保安负责人。

2.保安员的具体岗位、保安人数和值勤次数和时间由采购人、学校会同中标供应商安排(寄宿制学校需要提供夜间保安服务),保安员应按时到岗执勤,不得提前离校离岗(除师生在校外,寒、暑假期每所学校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有一名保安在岗)。

3.项目确定2名保安主管负责校园保安管理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岗位证书(以下相关证书为初审指标须完全响应)。

保安主管2名,须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一人为退役军人。

注:除评分办法及采购需求中2名保安经理及2名保安主管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保安员等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外,采购需求中对其他人员的相关要求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给采购人审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021年庐江县校园专职保安需求情况表

组别

序号

学校

保安员数

校址(服务地点)

备注

第一组

1

庐江中学

10

庐城镇

120

2

庐江三中

8

庐城镇

3

庐江四中

7

庐城镇

4

庐江四中(西校区)

3

庐城镇

5

实验中学(北校区)

2

庐城镇

6

实验中学(南校区)

6

庐城镇

7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

9

庐城镇

8

庐江县城南小学

7

庐城镇

9

城关小学(本部)

6

庐城镇

10

城北小学(本部)

5

庐城镇

11

城西小学

5

庐城镇

12

庐江县晨光小学

4

庐城镇

13

三里小学

4

庐城镇

14

岗湾小学

3

庐城镇

15

城东小学

3

庐城镇

16

城北小学幸福校区

3

庐城镇

17

罗埠学校

2

庐城镇

18

城关小学
(惠民校区)

3

庐城镇

19

县特校

1

庐城镇

20

马厂小学

1

庐城镇

21

庐江县中心幼儿园

2

庐城镇

22

晨曦幼儿园

2

庐城镇

23

桂花苑幼儿园

1

庐城镇

24

滨河幼儿园

2

庐城镇

25

翰林苑幼儿园

2

庐城镇

26

碧桂园幼儿园

2

庐城镇

27

幸福幼儿园

2

庐城镇

28

磙桥幼儿园

2

庐城镇

29

恒大幼儿园

2

庐城镇

30

钻石湾幼儿园

2

庐城镇

31

翰林苑博艺分园

2

庐城镇

32

环碧幼儿园

2

庐城镇

33

和顺幼儿园

2

庐城镇

34

望湖城幼儿园

1

庐城镇

35

东方都市幼儿园

1

庐城镇

36

阳光壹号院幼儿园

1

庐城镇

37

石头镇中心幼儿园

2

石头镇

11

38

石头初级中学

2

石头镇

39

石头镇芮岗学校

2

石头镇

40

石头镇中心小学

2

石头镇

41

石头镇邱岗小学

2

石头镇

42

石头镇蜀山小学

1

石头镇

43

柯坦初级中学

2

柯坦镇

11

44

庐江县第二希望小学

2

柯坦镇

45

葛庙小学

2

柯坦镇

46

陈埠小学

2

柯坦镇

47

小墩小学

1

柯坦镇

48

陈埠初中

2

柯坦镇

49

郭河明德小学

2

郭河镇

17

50

郭河中学

2

郭河镇

51

郭河福元小学

2

郭河镇

52

郭河福元中学

2

郭河镇

53

郭河牛首学校

2

郭河镇

54

粉坊小学

2

郭河镇

55

广寒小学

2

郭河镇

56

金瓦小学

1

郭河镇

57

中心幼儿园

2

郭河镇

58

万山镇明德小学

2

万山镇

10

59

十八桥小学

2

万山镇

60

水关中学

2

万山镇

61

长岗中学

2

万山镇

62

长岗小学

2

万山镇

63

汤池中学

4

汤池镇

21

64

庐江县希望小学

3

汤池镇

65

汤池镇初级中学

2

汤池镇

66

汤池镇松元小学

2

汤池镇

67

汤池镇杨庄小学

2

汤池镇

68

汤池镇中心幼儿园

2

汤池镇

69

果树学校及幼儿园

2

汤池镇

70

汤池镇松元幼儿园

2

汤池镇

71

汤池镇杨庄幼儿园

2

汤池镇

72

金牛中学

3

金牛镇

8

73

金牛小学

2

金牛镇

74

金牛镇中心幼儿园

2

金牛镇

75

金牛镇梁山小学

1

金牛镇

第二组别

1

魏岗学校

2

冶父山

16

2

田埠学校

2

冶父山

3

中心小学

2

冶父山

4

石山小学

2

冶父山

5

石山中学

2

冶父山

6

平安小学

2

冶父山

7

铺岗小学

2

冶父山

8

中心幼儿园

1

冶父山

9

三岔幼儿园

1

冶父山

10

罗河镇中心小学

2

罗河

15

11

罗河初级中学

2

罗河

12

罗河镇店桥小学

2

罗河

13

罗河镇店桥初级中学

2

罗河

14

罗河镇东风小学

2

罗河

15

罗河镇七桥学校

2

罗河

16

罗河镇店桥幼儿园

2

罗河

17

罗河镇鲍店小学

1

罗河

18

裴岗中学

2

白湖镇

32

19

庐江白湖中学

2

白湖镇

20

裴岗中心小学

3

白湖镇

21

杨柳初级中学

3

白湖镇

22

顺港学校

2

白湖镇

23

杭头小学

2

白湖镇

24

邓湖小学

2

白湖镇

25

串河小学

2

白湖镇

26

胡塝小学

2

白湖镇

27

西城小学

2

白湖镇

28

安中小学

1

白湖镇

29

梅山小学

1

白湖镇

30

瓦墩小学

1

白湖镇

31

顺港小学

1

白湖镇

32

胜利小学

1

白湖镇

33

金湾小学

1

白湖镇

34

杨柳小学

1

白湖镇

35

泉水幼儿园

1

白湖镇

36

白湖镇幼儿园

2

白湖镇

37

矾山中学

2

矾山镇

21

38

矾山砖桥初中

2

矾山镇

39

天桥初中

2

矾山镇

40

刘墩小学

2

矾山镇

41

中心小学

2

矾山镇

42

双庙小学

2

矾山镇

43

探山小学

1

矾山镇

44

徐塝小学

1

矾山镇

45

关庙小学

1

矾山镇

46

冯店希望小学

1

矾山镇

47

砖桥小学

1

矾山镇

48

笋山小学

1

矾山镇

49

双凤小学

1

矾山镇

50

矾山中心幼儿园

2

矾山镇

51

庐江泥河中学

3

泥河镇

23

52

泥河镇初级中学

3

泥河镇

53

沙溪初级中学

2

泥河镇

54

泥河小学东校区

2

泥河镇

55

泥河小学西校区

2

泥河镇

56

沙溪小学

2

泥河镇

57

明德小学

2

泥河镇

58

四新小学

2

泥河镇

59

盔头明德小学

1

泥河镇

60

胜岗小学

1

泥河镇

61

安岭幼儿园

1

泥河镇

62

泥河镇中心幼儿园

2

泥河镇

63

同大镇中心幼儿园

2

同大镇

18

64

同大镇新河幼儿园(公)

1

同大镇

65

同大镇黄道初中

2

同大镇

66

同大初中

2

同大镇

67

同大镇新渡学校(初中与新渡小学合并)

2

同大镇

68

同大镇张墩小学

1

同大镇

69

同大镇南闸学校

2

同大镇

70

同大镇修德小学

2

同大镇

71

同大镇农林小学

2

同大镇

72

同大镇中心小学

2

同大镇

73

中心小学

2

龙桥镇

14

74

龙桥镇初级中学

2

龙桥镇

75

黄屯初中

2

龙桥镇

76

黄屯小学

2

龙桥镇

77

中心幼儿园

2

龙桥镇

78

马山小学

1

龙桥镇

79

安定小学

1

龙桥镇

80

蒋岭小学

1

龙桥镇

81

夹板小学

1

龙桥镇

82

白山中学

3

白山镇

21

83

白山镇中

2

白山镇

84

戴桥初中

2

白山镇

85

同春学校

2

白山镇

86

同春学校(幼儿园)

1

白山镇

87

白山明德小学

3

白山镇

88

白山小学

2

白山镇

89

白山戴桥小学

2

白山镇

90

白山镇中心园

2

白山镇

91

白山金沈小学

1

白山镇

92

白山觉海小学

1

白山镇

93

盛桥中学

2

盛桥镇

16

94

盛桥中心小学

3

盛桥镇

95

盛桥陡岗小学

2

盛桥镇

96

华荣小学

1

盛桥镇

97

金城小学

2

盛桥镇

98

神墩小学

1

盛桥镇

99

铁山小学

1

盛桥镇

100

东岳小学

1

盛桥镇

101

盛桥中心园

2

盛桥镇

102

铁山幼儿园

1

盛桥镇

103

乐桥中学

2

乐桥镇

17

104

乐桥镇初级中学

2

乐桥镇

105

乐桥镇新民中学

2

乐桥镇

106

乐桥镇中心小学

2

乐桥镇

107

上海建工希望小学

2

乐桥镇

108

乐桥镇檀巷小学

2

乐桥镇

109

乐桥镇黄桥小学

1

乐桥镇

110

乐桥镇金桥小学

1

乐桥镇

111

乐桥镇桂元小学

1

乐桥镇

112

乐桥镇中心幼儿园

2

乐桥镇

   四、报价要求及服务期限

 1. 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按照每名保安员每年服务经费3.5万元的标准,第一组固定报价为1386万元;第二组固定报价为 1351万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提供其他报价的投标无效。本项目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及学校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两年,即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合同期满,经考核,如中标供应商履约良好,在双方均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以本次中标价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要求

(一)为了本项目的稳定推进,中标供应商须在庐江县庐城镇城区驻点服务,具备稳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设施设备,须确定2名保安经理及2名保安主管负责校园保安管理,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岗位证书。

(二)保安员配备应符合要求。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进校正式上岗时,保安员证持证率不低于30%,2021年12月底保安员证持证率须达到95%,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安排学校保安员应相对稳定,如需要调换保安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和需求学校;擅自调换或者减少保安员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防卫器械应配备到位。学校每个门卫室(值班室)应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规定, 依据执勤保安员人数,配齐8种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以门卫室、值班室为单位)。

 (四)合同价包括保安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服装费、防卫器械费、培训费、投标供应商管理费、利润及税费等费用。其中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庐江县最低工资标准。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救助险及意外伤害险等费用。服装应按保安行业标准配备,包括冬装1套、春秋装2套、夏短装2套、帽子、皮带等(服装需新购置)。

  (五)本项目招标的是为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服务的保安从业人员,这是本项目的核心需求,是综合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校园全封闭管理及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等特点决定的,是基于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人车分流、防冲撞、一键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技能,并切实担负护学岗管理职责考虑的。

(六)付款方式:由庐江县教体局按季度拨付给中标人(每季度结束5个工作日内拨付)。

(七)学校提供保安员值班场所,原则上不提供食宿。

(八)中标后派驻的保安员必须服从公安、教体部门和学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暑假期间或其他合适时间对保安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方案要会同采购人制定,并在采购人参与下实施,每年时间不得少于5天。校方可提供必要的便利,如免费提供培训场地、演练场所等。

  (九)投标供应商一旦中标后不得毁约,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风险与违约责任

1.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的责任,采购人及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保安员发生劳务纠纷,均有中标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及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中标供应商在安保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学校不承担任何法 。

4.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派驻保安、配备安保器械的,采购方提出整改要求,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整改的达2次及2次以上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因中标供应商派驻保安不及时导致学校保安服务延误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因中标供应商派驻保安履职不到位造成学校师生伤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中标供应商派驻保安迟到、早退1人次扣除保安服务费50元、旷工半天扣除保安服务费用100元,以此类推。中标供应商因专职保安迟到、提前离岗或旷工导致服务学校保安服务断档并造成学校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且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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