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供应商必须对本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2.报价说明
1.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产品费、设计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二、采购内容:
(一)提交的成果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日起施行);
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发布);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5.提交的成果应符合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涉及的行业领域法规标准等。
(二)预案修订要针对化隆回族自治县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处置的适用范围、分类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三)预案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要合理明确;应急响应设计合理;应对措施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
(四)修订后广泛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
(五)汇编预案印刷及装订标准:纸张规格为开本A4纸张,封面纸张为250克铜版纸,内文纸张为80克双胶纸,封面式样以甲方审定为准,锁线胶装装订,各预案修编完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六)提供各项预案简本(工作手册)。
(七)具体提交成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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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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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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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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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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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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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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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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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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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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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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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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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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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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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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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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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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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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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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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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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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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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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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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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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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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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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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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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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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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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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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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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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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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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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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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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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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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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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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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要求
1.提交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