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学校校医服务项目,共 1 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共 11 名校医服务人员,其中,为 9 所学校(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初级中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初级中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小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二小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第二小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小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屯小学、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谦益小学)各配备 1 名校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第二小学(启明学校)为 2 名校医。
校医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细心,责任心强。
2、全科医生、内科医生且有急诊科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为 60 周岁以下。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具有校医工作经验者优先。
5、能够值夜班,学生下晚自习后方可离校,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
6、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有很好的编辑整理资料的能力。
7、对突发事件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8、配合学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配合处理相关卫生工作。
9、不得有违法采购人、学校有关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卫生工作开展的相关规定。
注: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