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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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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150000178991 发布时间:2021-09-15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北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咨询服务

招 标 需 求

一、招标内容

标项

一项

招标范围

江北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以及小流域洪水灾害调查评价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800000元。

采购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商务要求表

服务期限

(1)2021年年底之前完成所有调查类任务,2022年2月底前完成全面调查评估阶段所有任务。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与成果应用阶段所有任务。

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商需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采购人服务地点进行响应服务。紧急情况下,服务商需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完成全面调查评估阶段所有任务后支付合同价款50%,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三、具体需求

2020年8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省风险普查工作。同年8月20日,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浙灾险普办发〔2020〕1号),全面部署安排全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江北区作为90个实施县(市、区)之一。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江北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摸清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洪抗旱能力,客观认识水旱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促进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水平,支撑应急管理决策。

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关于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和技术要点,需组织实施“江北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咨询服务”。

2.2 建设目标与建设任务

2.2.1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全面获取江北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客观认识江北区各地区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江北区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水旱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2.2 建设任务

(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针对不同统计单元以及不同受旱对象,调查各统计单元的干旱灾害背景、干旱灾害特点、历史干旱灾害以及抗旱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等情况,完成全区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表的填报,并分析不同地区干旱灾害危险性来源、程度等,编制区级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推进干旱灾害风险管理,提升灾害早期识别和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为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2)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开展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对全区所有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有且不限于水库5处,山塘24处、堤防15处以及全区水闸、泵站)进行洪水风险调查和安全鉴定底数排摸,完成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内容填写,并形成编制报告。

(3)小流域洪水灾害调查评价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水域调查成果,山区小河流有且不限于以下4条:大岙溪坑、架桥头下游溪坑、毛力水库泄洪河、毛力水库上游河等。本项主要工作内容:调查收集整理小流域的气象水文资料、小流域划分及属性参数、下垫面提取成果等,进行地形指数、植被覆盖、暴雨分布等成灾因子研究,进行山洪风险特征分析评价,并编制形成报告。

2.3 项目采购清单

江北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咨询服务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分析不同地区干旱灾害致灾因素,推进干旱灾害风险管理,提升干旱灾害早期识别和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1

供用水情况调查

1

2

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能力调查

1

3

城镇水源情况调查

1

4

旱情及旱灾损失调查

1

5

成果报告编制

1

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开展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对全区所有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有且不限于水库5处,山塘24处、堤防15处以及全区水闸、泵站进行洪水风险调查和安全鉴定底数排摸。

1

水库防洪能力及安全隐患调查

1

2

水闸防洪能力及安全隐患调查

1

3

堤防防洪能力及安全隐患调查

1

4

泵站防洪能力及安全隐患调查

1

5

山塘防洪能力及安全隐患调查

1

6

全区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安全鉴定情况表

1

7

工程位置标绘

1

8

成果报告编制

1

小流域洪水灾害调查评价

 

 

据宁波市江北区水域调查成果,山区小河流有且不限于以下4条:大岙溪坑、架桥头下游溪坑、毛力水库泄洪河、毛力水库上游河等。本项主要工作内容:调查收集整理小流域的气象水文资料、小流域划分及属性参数、下垫面提取成果等,进行地形指数、植被覆盖、暴雨分布等成灾因子研究,进行山洪风险特征分析评价,并编制形成报告。

1

资料调查收集

1

2

洪水致灾因子研究

1

3

山洪特征风险分析评价

1

4

成果报告编制

1

工作总结

1

 

普查成果数据终端

1

台式电脑(不低于以下配置):处理器英特尔Core i5-10500@3.10GHz 六核;内存 8GB(镁光DDR4 3200MHZ);主板 B560;硬盘 256GB固态硬盘;显示器:21.5英寸。

 

2.4 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级建设要求,本次安排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以及小流域洪水灾害调查评价等方面建设任务

2.4.1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4.1.1 调查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主要开展以下两类资料调查:

(1) 基础资料

2017~2020年水资源总量、地表水供水、地下水供水,居民生活、生产等供用水资料;现状蓄、引、提、调,灌区等抗旱水源工程防御能力,监测、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现状(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情况。

(2)灾害事件资料

2008~2020年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原因、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镇等受灾及损失情况,以及历年实施的抗旱措施、投入人力物力、抗旱效果效益等。

2.4.1.2 提交成果

完成全区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表的填报,形成全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数据成果,并编制区级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

2.4.2 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2.4.2.1 调查内容

全区所有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等现状防洪能力、工程安全评价成果、运行管理状况等进行调查,综合确定洪水灾害安全隐患,按照技术要求和填表说明填报调查表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和洪水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调查对象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时全省水利工程数量分布为基础,补充新增工程。)

(1) 水库大坝安全隐患调查

以总库容10万m3及以上的水库为调查对象。调查水库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库大坝的位置。水库位置的标绘以挡水主坝中间位置为准。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开展情况是指近10年内(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等水库大坝安全安全管理规定,综合考虑大坝安全性态、工程质量、运行管理、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等方面要求,对水库大坝安全性的综合评估。安全评价的结论将水库大坝安全类别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

(2)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

水闸调查范围为位于河道上过闸流量5m3/s及以上,且水闸发生风险会造成严重洪涝灾害。以每一座水闸工程为单元,调查水闸工程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水闸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闸工程的位置。

水闸工程安全评价开展情况是指近10年内(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 214)等水闸安全安全管理规定,开展的水闸安全性综合评估工作。水闸工程安全性分为:一类闸、二类闸、三类闸、四类闸。

(3)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对堤防级别5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进行防洪安全隐患调查;5级以下的堤防工程,有条件的可参考调查。以同一名称同一规划标准的堤防为一个自然段,一个自然段为一个调查对象。调查整理每一个调查对象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以及堤防建设达标情况。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堤防的空间位置。本次不调查生产堤、渠堤和排涝堤。

(4)泵站(闸泵)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泵站(闸泵)工程调查范围为位于河道上水闸、泵站一体工程,水闸、泵站发挥作 用无明显主次关系,其规模按两者中大者确定。 纳入标准:水闸过闸流量 5 立方米每秒以上,泵站装机 流量 1 立方米每秒以上或装机功率 50 千瓦以上,且工程发生风险会造成严重洪涝灾害。以每一座泵站(闸泵)工程为单元,调查工程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闸工程的位置。

泵站安全评定开展情况是指近10年内(自201111日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按《浙江省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2020 年)和《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的要求等规定,通过开展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安全类别评定、安全鉴定工作总结等程序分别对泵站单个建筑物、单项机电设备和单项金属结构等逐一进行安全类别评定,最终进行泵站安全类别综合评定。安全类别综合评定分为一类泵站、二类泵站、三类泵站、四类泵站

 

(5)山塘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全区24座山塘为调查对象。调查山塘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山塘安全评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库大坝的位置。水库位置的标绘以挡水主坝中间位置为准。

山塘安全评定开展情况是指近10年内(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按《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2017 年)和《浙江省山塘安全评定技术导则》(2020 年)的要求等规定,综合考虑大坝安全性、工程质量、运行管理、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抗震安全等方面要求,对山塘安全性的综合评估。安全评价的结论将山塘安全类别分为为危险山塘、病害山塘、正常山塘

2.4.2.2 提交成果

结合内、外业调查成果,整理工程空间属性、工程类型、等级/级别、安全评级/鉴定情况等数据资料,完成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内容填写;并编制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完成全区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安全鉴定情况表的填写;

同时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工程位置。

2.4.3 小流域洪水灾害调查评价

2.4.3.1 工作内容

根据水域调查山区小河流有且不限于以下4条:大岙溪坑、架桥头下游溪坑、毛力水库泄洪河、毛力水库上游河等。本项主要工作内容:调查收集整理小流域的气象水文资料、小流域划分及属性参数、下垫面提取成果等,进行地形指数、植被覆盖、暴雨分布等成灾因子研究,进行山洪风险特征分析评价,并编制形成报告。

2.4.3.2 提交成果

编制《小流域洪水灾害调查评价报告》以及相关成果附件。

2.5 项目进度要求

        (1)2021年年底之前完成所有调查类任务,2022年2月底前完成全面调查评估阶段所有任务。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与成果应用阶段所有任务。

2.6 质量及验收要求

为保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即普查成果按照县级自检、市级检查、省级审核的三级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县、市级水利部门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水利部门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 况。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成果通过各相关部门审批。

2.7 付款方式

完成全面调查评估阶段所有任务后支付合同价款50%,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2.8 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9 其他要求

上述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水旱灾害普查相关正式印发技术规范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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