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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等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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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0140000185283 文档页数:34页 所需下载券:10
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等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项目不接受超过3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调试、检验、保险、验收等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项目内容:

编制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等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三、项目背景:

通过环境咨询服务项目,客观真实的分析淮塔站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演变趋势,为我区提供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和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实时化、精细化、科学化,实现对污染物的实时监控、精细化管理,有的放矢的治理区域环境污染,并结合短期考核目标以及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配合我区顺利的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市考核目标,持续有效改善空气质量、配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工作的顺利展开。

四、项目概述

按照近期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文件精神,云龙区分局拟开展编制徐州市云龙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在优化布局存量空间的基础上,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保障云龙区“十四五”近期重大创新载体、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优化市域空间资源配置,统筹解决近期建设需求。

五、工作内容

(一)梳理云龙区近期项目用地需求。收集和整理云龙区各部门、平台公司及功能板块项目用地要求,对云龙区近2年“两重一实”的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梳理,包括项目用地时序、立项批文、重要程度和用地需求等,然后对项目统一落地上图,汇总分析,形成云龙区用地需求情况汇总表。

(二)分解下达预支空间规模指标。根据省厅下达徐州市的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合总规剩余指标,以优先保障省、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为原则,在对云龙区各部门、各平台近2年用地需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指标分解。

(三)与国土空间规划和成片开发方案进行衔接。在对各片区用地空间和用地需求进行梳理后,在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上,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满足成片开发方案中布局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统筹解决近期建设用地需求。

(四)编制近期实施方案。在预支空间指标和剩余空间规模指标按项目分解落实后,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上图地块,经汇报审核后,编制云龙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优化空间规模指标布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五)汇总并组织论证。对云龙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文本、图件、数据库进行自检,按相关规定履行听证程序,形成送审稿,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省厅参与,共同对云龙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六)上报审批。将论证成果修改完善后,由设区市统一组织上报省厅,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项目要求

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和《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成果要求》等文件要求,编制相关成果。

1、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指标安排

明确建设用地总规模、生态红线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和刚性管控要求;在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的基础上,落实设区市下达的预支空间规模指标、空间规模周转指标、流量指标等指标,将指标分解到乡镇。有需要的地方可以同时落实通过指标周转或交易方式落得的空间规模指标。

(2)建设用地管制区布局

根据地方用地需求和“三条控制线”试划成果,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上图规模,布局建设用地管制区、土地用途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3)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梳理过渡期确需实施的、暂时无法落地上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等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十三五”期间尚未实施完的重点建设项目、过渡期内需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应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4)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实施方案与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关系说明,以及相关的规划图层进行有效的衔接。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当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方案应当与现行有效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相衔接。

(5)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实施方案与相关规划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衔接情况。

2、实施保障措施

地方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流量指标归还、与国土资源第三次调查工作、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等方面制定的实施保障措施。

七、成果要求

(一)县(区)级实施方案文本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成果要求》及省厅的审核要求。

(二)图件:图件主要为《XX 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图》,规划要素的图例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为准。

(三)数据库:数据库按《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苏国土资发〔2014〕56 号)组织,增加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试划图层。

(四)附件:按《成果要求》完善相关的附件。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9月内任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2021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四项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报价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土地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江苏省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二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九、人员配备要求

1、要求技术团队配备合理,成员的工作经验、资历、经历要符合本项目;

2、要求团队成员专业配置合理,需要配备土地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专业人员;

3、要求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相关附件复印件盖章)

十、其他要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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