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社会救助评估经费。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标段一不接受超过9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标段二不接受超过1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标段三不接受超过26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项目内容 |
标段一 |
局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
对局属14家事业单位和局属2家企业2020年度及8家单位2021年1-5月份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对福利院、广慈医院、精神病院“三无”对象保障供养经费进行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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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各级福彩公益金审计 |
对2020年度下达各县(市)区的中央、省级、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
标段三 |
民政专项资金审计 |
对上级下达各县(市)区的社会救助相关资金进行审计,主要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
对各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
四、项目要求
(一)局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审计:1、对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广慈医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第二殡仪馆、公墓管理处、第二公墓、双山公墓、慈善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捐助中心、福彩中心等14家单位和民政汽车队、军供大厦等2家企业2020年财务收支审计,对2019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2、 对广慈医院、殡仪馆、第二殡仪馆、第二公墓、双山公墓、慈善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8家单位2021年1-5月份财务收支审计。
绩效评价: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有关规定、要求,对2020年度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广慈医院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审计内容: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资津补贴和福利政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差旅费政策执行情况、培训费政策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政策执行情况、公务接待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报销规范、以往年度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
(二) 各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审计
财务审计:对鼓楼、云龙、泉山、铜山、贾汪、开发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2020年度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审计。
审计内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是否及时支出、有无滞留结余,是否存在挤占挪用。
具体要求:1、养老类:(1)是否存在对去世老人发放尊老金问题;(2)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招标流程是否规范,过程如何监管,资金绩效是否有闭环评估机制;(3)适老化改造流程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过程如何监管,验收是否过关;(4)养老机构运营和建设补贴是否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5)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对象是否准确,标准是否达标,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2、儿童类:儿童关爱之家资金是否及时支出、有无滞留结余,是否按资金使用要求规范性支出。
(三) 民政专项资金审计及流乞项目绩效评价
财务审计:对鼓楼、云龙、泉山、铜山、贾汪、开发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2020年度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审计。
绩效评价:对铜山、贾汪、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2020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审计内容:1、对2020年底儿童、老年人、特困对象全面复查,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有无重复享受救助政策(低保、特困、孤儿、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生活补贴),有无虚报冒领救助资金(死亡后未按规定及时停发、不符合救助条件,没有按规定及时停发)。
2、老年福利:(1)是否存在对去世老人发放尊老金问题;(2)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招标流程是否规范,过程如何监管,资金绩效是否有闭环评估机制;(3)适老化改造流程是否规范,台账是否齐全,过程如何监管,验收是否过关;(4)养老机构运营和建设补贴是否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5)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对象是否准确,标准是否达标,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支出、有无滞留结余,是否存在挤占挪用。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是否及时支出、有无滞留结余,是否按资金使用要求规范性支出。
五、时间要求
项目实施时间为60天。
六、其他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7、《合同草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