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2) 付款方式
(3)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5)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7) 验收标准及方法
(8)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01 |
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
严格按社会工作者职业、心理咨询师要求操守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査、信息管理、咨询评估、满意度调查、庭经济状况调査评估、业务培训、需求分析、绩效评价、政策宣传等服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 对新增民政服务对象录入系统,并建档访视。对已有的服务对象资料进行完善。个案、小组活动根据镇街情况开展活动。 新增服务对象入户率100%,政策宣传每个乡镇(街道)≥2次 |
02 |
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
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型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对新增民政服务对象录入系统,并建档访视,对已有的服务对象资料进行完善。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个案、小组活动根据各镇街情况开展活动。 开展敬老、助老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
03 |
儿童福务利领城社会工作服务 |
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政策宣传、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利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査、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对新增民政服务对象录入系统,并建档访视对已有的服务对象资料进行完善。个案、小组活动根据各镇街情况开展活动。新增服务对象入户率每个乡镇(街道)100%。关爱儿童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
04 |
社区治理领域社会作服务 |
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有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慈善组织“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会网络,发展志愿者,形成“五社”联动开展活动。 大型活动每个乡镇(街道)>1次。 中型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小型活动每个乡镇(街道)≥3次 |
05 |
社会事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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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 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开展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宣传。个案、小组活动根据各镇街情况开展活动。 政策宣传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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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服务内容评估督查 |
投标人每6个月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及有关专家评估督查,从专业及其他方面对社工服务工作进行全方面的评估,指出社工服务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 |
07 |
考评办法 |
考核实行扣分制。采购方依据《考评实施办法》检查标准对中标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与服务费金额挂钩,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经费: (1)考核得分≥95分,全额拨付实际经费; (2)90分≤考核得分<95分的,扣除实际经费的0.5%,拨付实际经费的99.5%; (3)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扣除实际经费的1%,拨付实际经费的99%; (4)80分≤考核得分<85分的,扣除实际作业经费的1.5%,拨付实际经费的98.5%; (5)75分≤考核得分<80分的,扣除实际作业经费的2%,拨付实际经费的98%; (6)70分≤考核得分<75分的,扣除实际经费的3%,拨付实际经费的97%; (7)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扣除经费的10%;全年累计三个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作业检查考评实施办法见附件考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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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标准 |
评分标准 |
01 |
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
实际核查(以实际走访信息采集照片、开展活动照片资料为准) |
严格按社会工作者职业、心理咨询师要求操守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査、信息管理、咨询评估、满意度调查、庭经济状况调査评估、业务培训、需求分析、绩效评价、政策宣传等服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 对新增民政服务对象录入系统,并建档访视。对已有的服务对象资料进行完善。个案、小组活动根据镇街情况开展活动。 新增服务对象入户率100%,政策宣传每个乡镇(街道)≥2次 |
服务期限内未完成按此项目百分比扣分,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参照省厅考核办法进行考评。 |
02 |
养老服 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
实际核查(以实际相关资料准) |
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型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对新增民政服务对象录入系统,并建档访视,对已有的服务对象资料进行完善。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个案、小组活动根据各镇街情况开展活动。 开展敬老、助老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
服务期限内未完成按此项目百分比扣分,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参照省厅考核办法进行考评。 |
03 |
儿童福务利领城社会工作服务 |
实际核查(以实际相关资料为准) |
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政策宣传、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利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査、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对新增民政服务对象录入系统,并建档访视对已有的服务对象资料进行完善。个案、小组活动根据各镇街情况开展活动。新增服务对象入户率每个乡镇(街道)100%。关爱儿童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
服务期限内未完成按此项目百分比扣分,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参照省厅考核办法进行考评。 |
04 |
社区治理领域社会作服务 |
实际核查(以实际开展活动照片资料为准) |
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有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慈善组织“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会网络,发展志愿者,形成“五社”联动开展活动。 大型活动每个乡镇(街道)>1次。 中型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小型活动每个乡镇(街道)≥3次 |
服务期限内未完成按此项目百分比扣分,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 |
05 |
社会事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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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核查(以实际开展活动照片为准) |
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 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开展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宣传。个案、小组活动根据各镇街情况开展活动。 政策宣传活动每个乡镇(街道≥2次 |
服务期限内未完成按此项目百分比扣分,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参照省厅考核办法进行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