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表”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表”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要求表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技术要求 |
5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
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 |
技术规格要求 |
/ |
8 |
物理特性要求 |
/ |
9 |
质量、安全要求 |
/ |
10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11 |
验收标准 |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
12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3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时间:开标日当天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安排 地点: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评标室 人员:讲解人员1至2人(应至少包含一名项目组成员)演示时长:介绍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
一、商务要求:
项目 |
要 求 |
★1、服务期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向采购人提交成果。 |
2、服务地点 |
宁波市 |
★3、付款条件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30%,项目产品测试版开发完成支付20%,项目验收后付款40%,验收2个月后结清余款,乙方须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
★4、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约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3、担保收件人:采购人; 4、提交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5、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 |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宁波市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改革,突出数字社会“服务+治理”双功能定位,以建设集精准服务、精细分析、整体研判、智慧决策、协同指挥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为着眼点,探索“城市大脑+未来社区”核心业务场景,为社会空间所有人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社会服务,为社会治理者提供系统、及时、高效的管理支撑,让城市和乡村变得更安全、更智能、更美好、更有温度。
二、项目建设目标
依托省、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宁波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提供民生事项智能速办入口,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社会民生服务,实现社会空间、12大社会领域、多跨场景、重大任务等综合展示和监测分析,加强社会服务预测预警、督促督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数字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
宁波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项目软件开发及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软件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等。其中软件开发包括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治理端、服务端和门户管理等开发;信息资源建设包括数字社会系统相关的数据仓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治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端软件开发
基于浙里办的全省统一数字社会专区,建设宁波市数字社会专栏,通过浙里办App进入。主要功能有:
1. 生命周期专栏
“关键小事”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高频、高权重公共服务领域服务事项。以人的生命周期为轴线,设置不同的生命周期专栏将关键小事应用按照人的生命周期为轴线进行
重新组合分类,方便人民群众查找使用。建设数字社会服务端,每个生命周期建专栏中放置不同的关键小事应用。
2. 我的订阅
可以自由配置其他应用及摆放顺序。
3. 我的家园
展示当前所在社区或乡村的社会化服务,不同社区或乡村可以显示不同的服务 内容。
4. 主题推荐
提供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场景服务,每个场景的服务涉及到跨多个部门和多条业务线的服务场景。
5. 城市推荐
提供具有地方特色应用入口。
6. 公共领域服务
包括12个社会领域各自拥有的相关关键小事或应用。关键小事或应用是由各业务部门自行开发建设或者梳理的单部门服务事项。12个社会领域包括婴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出行、生活。
(二)治理端软件开发
治理端主要从社会空间、多跨场景、"12有"领域、重大任务和揭榜挂帅等建设内容出发,统筹各业务部门业务数据,梳理不同业务数据项,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数据统计、分析模型,让领导可以及时掌握宁波市社会事业领域运行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治理端需要有PC端和移动端,移动端需对手机与PAD移动设备,通过浙政钉客户端进入。主要功能有:
1. 首页
展示服务端使用情况、社会事业领域核心指标、任务动态、揭榜挂帅动态、其它城市先进经验以及社会投资项目情况等内容,展示社会空间、多跨场景、“12有”领域和重大任务等模块导航,展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等10个区县(市)和前湾新区、国家高新区2个功能区的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导航链接。
2. 社会空间
社会空间包括未来社区、乡村服务和海洋服务三部分内容。
(1) 未来社区
充分展示宁波市未来社区概况、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社区治理、社区创业和社区党建等信息以及“三化九场景”覆盖情况。其中,三化指的是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九场景包含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治理。
(2) 乡村服务
充分展示宁波市农业、农村和农民概况,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3) 海洋服务
海洋服务作为宁波市地方特色单独建设,充分展示宁波市关于海洋方面的特色场景,如海洋概况、渔业服务、海洋文化、海洋生态等。
3. 多跨场景
充分展示宁波市社会事业领域多跨场景应用情况,如81890生活惠通、甬信培、鄞州医共体等多跨场景应用的注册用户数量、活跃用户数量、各类服务次数、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反馈答复等信息。
4. “12有”领域
充分展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游有所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行有所畅、事有所便等12个社会事业领域核心数据及分析预测预警数据。在指标数据展示中,提供钻取指标查询功能,可以查看指标在时间和空间维度的数据。
5. 重大任务
重大任务包括共同富裕、关键小事、省派任务和市级项目。共同富裕主要展示甬有善育、甬有优学、甬有保障、甬有安居、甬有健康、甬有颐养和甬有温暖等7个方面的决策性指标数据。关键小事主要展示关键小事应用使用情况、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反馈答复等。省派任务和市级项目就是将数字化改革任务工作台中的任务在门户中展示。任务展示包括任务信息、指标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任务信息展示任务基本情况、子任务列表,指标体系展示任务指标和改革清单,工作体系展示工作计划、工作专班和工作动态、政策体系展示相关政策列表、评价体系展示存在问题列表、晾晒台和评估报告。
6. 揭榜挂帅
揭榜挂帅包括揭榜挂帅清单、工作进展滞后预警等。
揭榜挂帅清单,各部门可在该模块查看揭榜挂帅清单,看到揭榜挂帅需求、揭榜单位、揭榜内容等信息。
揭榜挂帅工作进展滞后预警,根据揭榜挂帅清单中设置的工作进展预警阈值,系统自动计算出揭榜挂帅工作进展状态,超出预警阈值的揭榜挂帅项目需要有预警提示。
此模块需要为各区县(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提供服务,让各区县(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通过接口的方式可以获取到揭榜挂帅的内容,实现揭榜挂帅信息在各区县(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上展示。
7. 移动端
除与上述内容保持基本一致外,移动端还需要根据移动端特有模式定制开发相应的页面,并增加移动端手势操作。
(三)门户管理软件开发
1. 站点管理
用于创建和管理多个子网站,每个站点都有相对独立的管理和维护权限。主要功能有新建站点、修改站点、删除站点、站点属性配置等,每个站点可以有自己的栏目管理、模板管理、信息发布管理、权限管理等。
各区县(市)可基于宁波市数字社会门户提供的基础功能,通过自定义和自主页面设计的形式对本区县(市)门户进行建设。
2. 栏目管理
门户页面上的社会空间、多跨场景、“12有”领域、重大任务、各区县(市)门户等栏目管理。栏目管理需要支持多级栏目管理,每个栏目可以设置访问权限和顺序。
3. 模板管理
可以通过拖拽等操作为栏目内容定制模板页面,在模板页面上设置一些展示内容。
4. 信息发布管理
提供本地政策、各地先进经验等信息发布管理。信息发布管理需要有信息审核功能,信息发布之前需要审核确认后才能对外展示。
5. 权限管理
与数字化改革任务工作台对接,实现用户访问门户需要进行身份认证。权限设置在数字化改革任务工作台中完成。
6. 采集管理
支持指标录入、指标数据维护、维度定义以及excel数据模板导入导出功能。
7. 图表配置管理
使用丰富的图表控件对各类指标数据进行展示,需要提供可拖拽式配置、与数据库链接直接定义数据来源等功能,并同时支持PC端、手机端等多端展示和二次开发,满足个性化需求。
8. 报表联动
在同一个报表页面中,主区域数据发生变化,辅助区域或者明细区域数据也随之发生变化。
9. 服务端管理
服务端管理提供服务端前端页面节点管理、资源位管理与应用统计分析。
(1) 节点管理
对服务端页面布局进行管理,服务端页面布局主要有生命周期专栏、主题推荐、城市推荐和公共领域服务等栏目。
(2) 资源位管理
对生命周期专栏、主题推荐、城市推荐和公共领域服务等栏目内容进行管理。
(3) 应用统计分析
对运营数据进行实时收集、过滤、分析,以Web界面方式进行日志分析、汇总、展示,如用户访问量(UV)、页面访问量(PV)等。
10. 其它
按照《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门户技术规范》中提出的统一搜索、统一埋点、统一登录要求,实现宁波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的搜索、埋点、登录等功能。
(四)信息资源建设
1. 数据仓设计
基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基础工具,完成数字社会综合应用数据库设计与建设,包括改革任务数据库、社会空间数据库、“12有”领域主题库、政策库、地理信息库等。利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分布式数据库,按照数据仓技术架构,规划并建设数字社会数据仓;
2. 数据采集
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人社、教育、民政、公安、住建、交通、卫健、文广、体育、残联、人才、资规等重大任务牵头单位的相关业务数据和指标数据采集,浙里办上架应用数据采集。
3. 数据治理
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清洗、去重、质检、转换、人工审核及校正等处理、指标计算。
四、 项目建设要求
(一) 建设原则要求
项目建设需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应遵循以下建设原则:
1. 先进性原则
采用微服务、SOA体系架构,基于公开标准建设,确保系统能够符合信息化技术发展的趋势和具有明显的先进性。
2. 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扩充的过程,应采用开放的可扩充模块结构,保证以后可以方便地升级和不断增加新功能和扩展资源。
3. 功能适用原则
体现“以服务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建设主导思想,系统所有功能需要考虑到以用户为中心,通用功能应通过服务模式开放给其他功能使用。
4. 标准和规范化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国家、我省电子政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业务、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整体建设和实施进行设计,充分体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5. 数据共享原则
确保数据安全为前提,打破原有烟囱式建设模式,连通一个一个“信息孤岛”,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6. 安全和易用性原则
在系统建设方案设计时,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各种信息技术标准(环境、技术、信息、安全、信息交换标准等),制订项目各项技术标准,结合电子政务应用的特点,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并针对不同层面的使用者的应用水平,充分考虑系统的易用性,保障本系统建成后的应用与推广。
7. 易于管理和可维护性原则
必须保证整个系统的可管理性,以降低管理、维护成本。系统需要提供方便、灵活的维护手段,方便应用人员的维护和管理。
(二) 网络架构设计要求
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是依托于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的,服务器、数据库、数据仓、对象存储、负载均衡、安全组件等资源均有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提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治理端和服务端均部署于政务外网。
(三) 技术路线要求
1. 系统整体采用微服务架构,每个应用模块之间相互独立,模块接口开放、明确,任何一个应用模块的损坏和更换不影响其他应用模块正常地运行。
2. 系统通过浙政钉或浙里办客户端进入,设计时需要符合浙政钉、浙里办技术规范要求、应用上架规范要求。
3. 系统支持分布式部署,可以根据业务的访问量动态的增减服务器部署,达到灵活扩容,更好的支撑业务。
(四) 性能要求
1. 治理端最高在线并发500个用户;服务端最高在线并发65000个用户,根据正式环境网络情况,在线用户并发数不少于1500个;
2. 系统在正常的网络环境下,保证系统的及时响应。小批量的业务处理响应时间控制在3秒以内;大批量的业务处理和查询响应时间控制在20~30秒以内;
3. 系统需提供7×24小时稳定运行的可用性;
4. 系统平均故障修复时间≤5小时;
5. 系统需要兼容国产计算机终端设备。
(五) 安全要求
1. 安全等保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相关规定要求,项目承建方应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2. 系统安全要求
为保护系统的资源,保护各类业务信息与服务的安全,从技术的角度出发,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等方面来进行系统安全的规划和设计。
系统应对关键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其关键数据将被加密之后再送入数据库中,保证数据库层面没有关键敏感信息的明码保存,保证在数据库存储层的安全性。同时在网上通信传输过程中,敏感信息将使用SSL安全套接口技术,保证网络传输层的安全性。
在数据权限安全层面,对使用系统的用户进行严格的权限区分。系统的合法用户只能进行权限范围内的操作,只能访问权限范围内的数据,保证数据访问的安全性。
五、 项目管理与实施要求
(一) 项目实施要求
1. 管理要求
(1) 项目管理首先要建立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办法。中标人必须提供实施本项目的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
(2) 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要体现数字化改革项目的特点。
(3) 必须高度重视对过程的管理控制,高度重视对各类文档的管理,必须建立中间环节和文档的内部测试审核制度。
(4)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依次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的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
(5)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定期参加该项目管理例会;中标人给出的项目管理基本制度和实施总计划在得到采购人认同后,应该被中标人遵守。
(6) 中标人在项目建设中可以针对部分目标的实现或全部主要目标的实现提出部分试运行申请或系统试运行申请。提出试运行申请时中标人同时提交试运行方案。
(7) 在项目管理方案中,应充分体现中标人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对该项目管理的设想和具体方法,以下内容必须涉及;
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组织结构;
项目组成员除基本信息外,必须说明专业背景,相关资质和专长;
组织管理(与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环节相关);
项目计划(与项目整体管理相关);
文档清单,文档资料提交计划和文档质量控制办法;
质量控制办法;
项目需求变更控制和进度控制办法。
2.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完成宁波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软件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符合省、市数字化改革要求并投入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3个月。
3. 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组织驻场项目团队,其中软件开发工程师不少于10名,项目经理和驻场工程师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若采购人无法提供场地则需自行解决。
(二) 项目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有经验的教员,使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管理、维护,而不需中标人的人员在场指导。
培训应包括使用培训(针对项目日常维护人员)、系统管理培训(针对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培训(针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使用、维护管理和升级等方面内容,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中标人应详细列出培训方案,对于合同中确定的培训地点、时间等项目,如果中标人提出变更,应提出书面通知,并承担变更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 项目文档要求
1. 文档内容要求
(1)系统开发应严格遵照国家软件项目规范进行,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说明书(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方案、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及系统测试方案、系统安装维护手册、系统使用操作手册等。
(2)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各种相关的软件系统、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调试和运行生成目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等。
2. 文档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有文档最终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套。中标人必须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项目验收后全部移交采购人。
六、 项目售后与运维要求
(一) 运维年限要求
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内,中标人提供不少于2人长期驻点免费维护服务。
(二) 免费维护期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应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两种方式,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的功能完善、故障排除、软件升级、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运维内容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缺陷;适应性开发服务,即当软件外部环境或数据环境发生变化,修改软件以适应变化。
2.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提供7天×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接到系统故障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1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为7天×24小时,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为7天×24小时,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保证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3. 升级服务。提供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版本更新升级服务。
4. 优化服务。提出在正常条件下改进系统性能的各项建议,包括系统资源分配与效率改进建议、软件配置规划和性能优化建议、系统容量预测建议等。
5. 咨询服务。在免费维护期内免费提供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
6. 在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需做好日常巡检工作,以月为单位出具运行报告。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修改,在修改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改内容、完成修改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7. 免费维护期内的技术服务不再另行收费。
8. 投标人须做出无推诿承诺。投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须立即派遣工程师到达现场,全力协助系统集成商和其他投标人,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三) 安全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环境内对数据进行处理,不得对用户的数据进行拷贝、备份并带出工作地方,同时不得对外泄露用户数据资料(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共享数据)的具体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用户损失、相关社会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2.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中标人必须协助采购人采取各种管理和技术的手段,确保用户的数据不外传和泄露。
七、特别提示
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采购人需求会不断完善,中标人须承诺在采购需求或政策法规范围内,对采购人需求作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进行迭代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