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4、下列货物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参数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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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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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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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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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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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完成相应区域内改造任务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供货款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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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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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及安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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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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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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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及安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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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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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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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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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的适老化改造物品有质保期限的按实际质保期执行,无质保期的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一年的质保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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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货物需求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银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 号)、《安徽省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皖民养老字〔2020〕90 号)、《合肥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行动计(2021-2023 年)》(合民〔2021〕19 号)和《巢湖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巢民﹝2021﹞18 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2021 年至 2023 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区域,区域一为天河街道、亚父街道、坝镇、槐林镇、中垾镇、夏阁镇、柘皋镇、庙岗乡;区域二为凤凰山街道、卧牛街道、中庙街道、散兵镇、银屏镇、黄麓镇、炯炀镇、栏杆集镇、苏湾镇;拟采购两家适老化改造机构,为巢湖市 504 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