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节 采购需求
2021 年和县教育局“国培计划”自主招标项目,经费总预算 60.7638 万元,需办理政府采购。具体项目如下:
一、培训对象
和县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含民办)。
二、培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培训项目 |
时长或学时 |
培训人数 |
1 |
中青年骨干教师提升研修 |
1 年 |
39 |
2 |
培训者团队研修 |
5 天 |
143 |
3 |
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 |
60 学时 |
16 |
4 |
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创新提升培训 |
54 学时 |
50 |
5 |
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 |
48 学时 |
18 |
合计 |
266 |
各培训项目预算包括参训学员的所有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费、材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具体培训要求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提升研修
1. 培训学员及人数:
培训对象为和县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含民办),中小学 25 人(全学科),幼儿园 14 人。
2. 培训时间方式:周期 3 年的深度培训,分阶段、递进式、一体化连续培养,其中脱产研修分阶段进行,合计不少于 158 天(含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幼儿园跟岗研修不少于 1 学期)。采用集中培训和跟岗研修(跟岗研修中有诊断示范,研磨提升,规划成长)。
3. 培训目标:把“立德树人”落实到学科教学体系中,增强乡村教育情感;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内容及课程标准的理解、对学生认知规律的分析、对课堂学习活动的设计以及对课堂作业的命制等专项能力;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形成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能力; 树立教科研工作意识,提升发现教学问题,运用多种方式解决教学问题的反思研究能力;了解现代管理知识和当代社会发展形势,提升理解教育政策和法规的能力,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过硬的年轻化中坚力量。
4. 培训地点:集中培训在县内,跟岗研修等在基础教育发达的长三角地区。
5. 需在投标时提供三年的整体规划和第一年的详细方案。方案应包括:诊断示范、集中培训、课题研究、名校跟岗、教育实践、成果展示等环节,具体要求:
专家团队灵活运用深入学员真实课堂、“一对一”访谈、专业能力诊断会等形式,与学员深度交流互动,准确掌握学员的专业成长、教育理念、教育思想、学科教学的真实状态,帮助学员厘清教育思想框架和教学模式结构,指导学员制定三年学习规划和提升计划。
采取“不间断、分阶段、多频次”的培训时间安排形式,将不同模块课程合理分配到 3 年的不同阶段,系统优化设计每个阶段的课程内容。
指导学员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主题,搭建研究框架,制定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贯穿培训过程,以课题引领学员凝练教学思想,推动学员教学创新。
每学期 1-2 次,每次 1-2 周,深入到省内外名师所在优质中小学进行交流学习、驻校研修、跟岗研修,帮助学员走近优秀教育场域,与名师名家对话,深入学习名师专业成长路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创新实践,开阔视野,积累行动研究优质素材和资源。
根据学员较为关注的问题,围绕研修主题和内容组织开展班级研讨,通过经验分享、提问答疑、交流辩论等形式,组织能有效体现培训成效的学员论坛或参加学术会议,在研讨与交流中改进教学思路与方法,反思借鉴获取知识和经验。
上述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和措施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课程资源、培训质量评估计划(含对学员的评估和对培训师的评估)等,提供具体、可测的学员结业标准和结业方式。
(二)培训者团队研修
1.培训学员及人数:
培训对象为和县初中阶段道道与法治骨干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分别为 39 人、49 人、55 人。总计 143 人。
2. 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县内,集中培训 5 天。
3. 培训目标: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专项培训能力,围绕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专业指导、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为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校本培训打造县级骨干力量。
4. 需在投标时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框架、课程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课程资源、培训质量评估计划(含对学员的评估和对培训师的评估)等,提供具体、可测的学员结业标准和结业方式。
(三)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
1. 培训学员及人数
学校信息化管理工作团队成员 16 人
2. 培训地点方式
以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规划和校本研修规划为核心任务,开展 60 学时工作坊混合式研修,其中线下 18 学时(3 天)、线上 42 学时。线下培训为信息技术 2.0 示范学校(县外)。
3. 培训目标
提升示范学校管理团队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规划设计能力,有效支持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整校推进。在能力提升工程 2.0 实施后期及完成之后,聚焦示范学校管理团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管理团队的领导实施和组织评价能力,深化巩固能力提升 2.0 实施成果。
4. 需在投标时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框架、课程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课程资源、培训质量评估计划(含对学员的评估和对培训师的评估)等,提供具体、可测的学员结业标准和结业方式。
(四)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创新提升培训
1. 培训学员及人数
为各校学科信息教学能力优秀的骨干老师 50 人。
2. 培训地点方式
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例研修、专家指导等方式,打磨优秀案例,提炼应用成果,形成可迁移、可辐射的优质案例资源。培训时间为 54 学时,其中线上 48 学时、线下 6 学时(1 天),在本县内。
3. 培训目标
深化对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应用的理解,扩大信息技术应用范围,形成常态化应用的意识, 进一步尝试和探索不同环境下信息技术支持教学创新的实践案例,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形成可持续发展局面。
4. 需在投标时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框架、课程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课程资源、培训质量评估计划(含对学员的评估和对培训师的评估)等,提供具体、可测的学员结业标准和结业方式。
(五)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
1. 培训学员及人数
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 18 人。
2. 培训地点方式:以区域能力提升工程的高成效落地为核心任务,开展工作方式混合研修。培训时间为 48 学时,其中线下 30 学时(5 天)、线上 18 学时。其中线下培训要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县外相关试点学校。
3. 培训目标:提升培训团队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培训指导能力,有效支持学校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在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实施后期,聚焦指导团队的信息化学科教学指导能力,巩固和发展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实施成果,通过学科案例打磨和信息化教学模式提取,扩大成果的辐射和影响范围。
4. 需在投标时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课程目标、课程框架、课程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课程资源、培训质量评估计划(含对学员的评估和对培训师的评估)等,提供具体、可测的学员结业标准和结业方式。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规范: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须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培训机构情况、教学形式、课程设置及授课教师的姓名、职务职称、主要教学研究方向及著述成果、教学及住宿安排等服务工作的详细说明材料。
2.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教师资源,教育培训专家中国内、省内知名专家、一线实践专家均占有一定比例;采购人有权根据培训的实际效果及受训教师的反馈意见而随时调整,且服务价格不作调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调整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更换的教师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
3. 学员异地(非和县)培训住宿标准不低于 150 元/人/天,餐饮标准不低于 100 元/人/ 天,同时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磋商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服务响应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培训课程安排,并获得采购人对培训计划及方案的认可,否则须调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5. 中青年骨干教师提升研修培训项目服务期 3 年,在服务期内,经验收合格,且省教育厅“国培计划”政策未作调整,相关预算资金落实后,可续签后两年合同。
6. 培训结束后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培训成果报告,报告中至少包含培训学员档案。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外出集中培训原则上安排在高等院校或教育部直属单位内。
8. 供应商需提供遇疫情无法安排集中培训的线上培训的应急预案。
9. 付款方式:
项目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县教育局根据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履约整体状况调查问卷》满意度结果向培训机构支付项目第一部分 80%的费用(满意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满意度达到 90%及以上,支付第一部分全部费用;达到 80%-90%之间,支付第一部分的 90%费用;低于 80%的支付第一部分的 80%费用。满意度调查应于项目结束时集中调查),第二部分 20%的费用, 全部培训项目完成后,经专家组(专家组由从事国培工作的县外专家和学员组成)验收合格, 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