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办法》和《浙江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完善瑞安市城市功能,提高城市防空袭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科学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
由于历史原因,瑞安市尚未编制人防专项规划,随着瑞安市城市发展提速,城市建设规模逐步扩大,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人员掩蔽、配套(物资库)工程等各类人防工程防护功能设施短板凸显。2018年11月,瑞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瑞安市人民防空规划融入城市规划的通知》,为瑞安市人防建设融入城市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将大力促进城市安全发展,但针对人防设施建设审批仍无规划可依。目前《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正在编制过程中,适时做好人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发挥规划调控空间资源分配、推动功能布局转型的作用。
二、规划目的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为以下方面:
(1)加强城市人防空间的集约利用
科学评价瑞安市人防设施建设成功经验及存在不足,加强平战结合功能的复合利用,通过立体地下开发,挖掘、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改变城市地面建设“摊大饼”扩展现状,进一步优化城市综合开发与利用模式,走土地资源集约化使用的道路。
(2)构建现代化人民防空体系
基于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为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构建“组织指挥体系、人员防护体系、目标防护体系、专业力量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相协同的现代化人民防空体系,提升瑞安市整体综合防护能力,推动人防建设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适宜,与经济社会全面融合发展,促进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
(3)增强城市的整体防灾减灾能力
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得城市遭受灾害破坏的可能性难以避免,通过开发地下空间,加强城市总体抗灾能力,抗御和减轻灾害造成的破坏,并为救灾及灾后回复创造有利条件。
(4)提高城市人防管理
通过科学规划确定人防管理和防护分区,明确各分区人民防空体系建设主要任务与人防设施的配建指标体系,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过程中人防设施落地。
三、工作内容
3.1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与《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保持一致。
1、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1)瑞安市域:为瑞安市行政辖区范围,包含12个街道、9个镇、2个乡,三调总面积1258.27平方公里。
(2)瑞安中心城区:包括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潘岱街道和云周街道12个街道以及塘下镇1个建制镇行政辖区范围,面积约448平方千米。
2、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2总体工作思路
1、分层次构建人防体系
市域层面主要任务是构建人防综合防护体系。确定组织指挥体系、人员防护体系、目标防护体系、专业力量体系以及支撑保障体系的规划建设要求,以及以人防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双主线,重点落实市域范围内组织指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口疏散设施和重点防护区域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心城区、各城镇人防工程建设策略和目标引导。
中心城区层面,结合城市详细规划管控单元,细化城市防空片区,明确总体防护、人口疏散、人防工程、防空防灾警报设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2、分析研究
(1)威胁环境研究:从世界信息化战争模式发展以及我国周边威胁情况分析起始,着重分析信息化战争精确打击背景下瑞安市的战略定位和威胁环境,重点分析常规空袭下可能遭受的打击烈度和损失。
(2)现状研究:坚持人员防护与目标防护并重、以战领规与以规领建等主要原则,分析研判瑞安市人民防空建设现状,重点审视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程建设与管理、数字信息化以及目标防护等方面的问题。
(3)理论研究:现场调研、参观,借鉴国内优秀案例,结合原规划技术路线,以基于国土空间管控的“三区三线”和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的防护需求为重点,完善本次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
(4)规划研究:结合《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结合交通、市政、人口、建设等大数据分析,形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构建瑞安市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
3、规划设计
对接《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明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明确人防总体防护规划、重要经济目标及重要区位防护规划、人口疏散体系规划、人防工程规划、人防警报设施规划、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人防设施配置规划引导、近期人防建设规划、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等内容。
4、形成研究报告:
按照不同进度举办部门讨论会、专家论证会、公众意见征求等程序。
按不同阶段分别提交中间成果,报批成果,最终成果。
四、工作重点
4.1厘清瑞安市人防设施现状
开展瑞安市人防设施普查,建立瑞安市人防设施“一张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估”,找出人防工程、人防警报、人防疏散设施等短板,分析人防设施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匹配度。
4.2构建现代化人民防空体系
科学评估瑞安市战时安全威胁,研究瑞安市域总体防护结构,确定瑞安市重要经济目标和重要区位,论证规划期内人防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项建设目标,深化细化中心城区总体防护规划、人口疏散规划、人防工程规划、防空防灾警报设施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以及近远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4.3建立精准传导的人防规划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单元,构建完善的防空单元,按照下步详细规划的要求,明确防空单元内的配建设施,人防工程建设策略、人口疏散比例、人防警报布局要求等策略,提出人防工程战时功能、规模、等级、异地建设、互联互通及普通地下空间兼顾人防的要求,确定人防警报设施的位置,落实人防疏散场所和疏散通道的空间布局等,指导下步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
五、成果要求
各阶段成果根据评审所需提供份数。
按照《浙江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最终成果由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同时提供电子版所有最终成果,含CAD格式图纸,份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六、项目进度要求
1、2022年1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
2、2022年4月底前完成送审中间成果;
3、报审成果:部门审查会议纪要下达后1个半月内完成。(后续工作视审查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其他会议视情况变化按相关程序执行)
备注:具体时间根据《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进度适当调整,并基本保持与《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进度一致。
七、报价要求
规划费实行总价包干,磋商供应商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规划编制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所需的场地费、规划编制、仪器设备费、资料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评审费等一切费用等,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磋商供应商应从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
八、最终成果
成交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的服务及成果,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费用包含在本次磋商报价中)并报市政府审批通过。
九、知识产权及其他
1. 本项目所有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追究成交供应商的一切责任。
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请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领取相关资料后签订保密协议。
十、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2、 送审稿评审通过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
3、提交正式全部成果后15日内结清余额。
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