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有时执行)。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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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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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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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急救医疗中心信息系统软件运维服务 |
项 |
1 |
主要用途:实现南宁急救医疗中心区域120信息系统软件的业务需求运维服务。主要运维服务内容涉及如下内容: 一、 一体化院前急救平台功能 (一). 区域120信息系统软件的业务系统,运维服务如下需求: 1.急救受理信息子系统 2.综合管理子系统 3.GPS车载终端信息子系统 4.移动急救工作站应用软件系统 5.120指挥调度系统 6.移动急救工作站系统 7.医院工作站系统 8.重大事故指挥中心监管系统 9.地理信息子系统 10.急救辅助决策系统和卫生应急指挥平台 11.短信平台系统 12.车载系统软件 13.分站接警软件 14.结构化电子病历软件 15.区域危重症“绿色通道”平台 (二). 服务内容如下需求: 1.系统日常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 2.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 3.因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或需求变动引发对本合同约定的系统的新增、完善软件功能且单次工作量小于等于2人日的开发工作的。 4.指定专人对采购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各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 5.定期指派专人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优化数据库,如建立并优化索引、优化存储过程、数据库表拆分等,提高系统运行速度。 6.指派专人驻点现场进行系统日常运维服务。 7.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8.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运维服务形式 1.现场技术服务,即约定的系统软件出现重大故障导致采购人业务中止时,中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指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与采购人技术、业务人员一起对故障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对故障进行处理和排除。 2.远程维护,即采购人出现系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的处理、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工作。 3.按月巡检,即本合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每月指定专人到现场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系统软件,同时做好系统运行情况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出解决预案及系统功能改进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现场指导。中标供应商还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在现场对采购人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使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
3981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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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运维服务时间:壹年,从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规范:、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采购文件上的服务需求,及投标人投标文件。 ▲ 五、运维服务要求: 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其他: (1)运维服务要求: ①对于采购人提出的任何运维服务,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需严格填写运维服务记录单,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②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指派经验丰富的运维工程师来具体承担运维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应保证相对固定,若有变动,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③采购人授权许可仅限于采购人120系统使用,不得将许可再授权、分发、出租、租赁、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④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要求为365天×24小时。 ⑤运维响应:运维相应分为紧急和非紧急运维;紧急运维是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导致调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院前急救指挥功能,电话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应在30分钟以内,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派出工程师持续对该事件跟踪处置;非紧急运维服务为系统现场异常,但并不影响系统主要业务,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运维服务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展运维处置工作。 (2)提供运维服务承诺书,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合同签订后确保在当地有专人实施线路的运维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人名单,列明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提供详细的系统运维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保密承诺。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售后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运输、装卸、安装、迁移、调试、培训、系统实施(含咨询)、软件开发、技术支持、项目验收、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
切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成交供应商自收到合同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3、中标供应商所履约合同期要求服务期满一年后,如采购人对其服务满意,采购人可与中标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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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