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 号)要求,参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十四五”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山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内容,组织编制《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
以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思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聚焦生态系统受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空间格局失衡、资源利用低效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1、摸清家底,开展烟台市国土空间山水林田湖草要素现状调查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烟台市“三调”成果,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实地调查等手段,对全市生态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和梳理,评估市域国土空间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形成市域生态本底现状底图(包含烟台所辖海域海岛本底现状底图)。
2、找准问题,开展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评价
在现状调查基础上,分析诊断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跨空间生态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主要生态问题的原因机理,评估市域国土空间生态系统恢复力水平,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研判到 2035 年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发展趋势对生态修复工作的挑战。
3、确定目标,制定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
立足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和相关规划任务安排,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提出促进实现国土空间安全优质、生态系统健康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景观风貌美丽宜人的生态修复目标和指标体系。
4、认清重点,识别烟台市生态修复重点空间
细化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安全格局;根据生态本底特征,划定修复分区, 并提出分区指引。细化落实省级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在此基础上,结合识别出的重点问题区域,确定生态修复重点空间。
5、理清任务,梳理烟台市各领域的生态修复任务
统筹分类施策,从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生态空间生态修复、农业空间生态修复、城镇空间生态修复、三类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六个方面,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修复任务,落实并细化省级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绿化等生态修复空间,确定生态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等策略措施。
6、制定计划,有序实施重大工程与行动计划
明确各区生态修复的目标、重点方向、时序、重大工程、投资估算等,策划形成烟台市生态修复项目库,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建立基于生态修复工作的基础 GIS 数据库,梳理生态修复相关工作项目数据矢量化入库。
7、保障实施,探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机制
面向保障《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有效实施的需求,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职能分工、区域协同、资金投入、绩效评价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推动形成区域协调、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效机制。
8、注重传导,联动市-区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编制
结合省出台的《山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落实省提出的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与任务要求;向各区细化分解传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与任务要求。
烟台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理海域国土空间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对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现状认识清晰、了解全面,有充分实地调研基础, 符合烟台市生态修复的实际要求
2.投标人应制定完整的编制方案,编制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及流程完善,各编制环节任务分配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调研、数据整理、报告编制等。
3.投标人应制定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完整,针对每一工作环节制定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每一节点有对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够在保证成果编制进度的基础上确保编制质量。
4.投标人应制定有效的进度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全面、完整,针对每一工作环节制定有相应的进度控制措施,每一节点进度安排紧凑、可行,能够在保证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尽快完成编制。
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准确、到位,并有针对性的实施策略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实现自然生态修复、保护生态多样性,提升城市形象。
6.投标人应制定保密措施,能够实现全流程、全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规划成果研究阶段的保密性,避免泄密风险。
7.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后续服务方案,后续服务机制完备、服务管理体系规划严谨、服务团队健全、服务流程分类明确、服务标准统一,能够满足采购人随时响应、快速处理的服务诉求。
注:1、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及商务偏离表;
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其成果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