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 项目背景
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关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的要求,提出要构建统一的全域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绍兴市公共数据目录系统是提升全市数据资源管理与服务能力的基础,是赋能市域、县域治理,推动数字化改革的重要保障,绍兴市自启动公共数据目录系统建设,已完成信息系统普查、数据目录管理、数据供需管理等模块建设,实现以目录为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绍兴市数据目录系统能力提升与运维服务项目,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四横四纵两端”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继承现有成果,实现省市县三级数字资源要素关联、过程监测和闭环管理,赋能数字化改革项目精细化管理、资源集约化管理、供需敏捷化管理,进一步夯实“一地创新,全域受益”基础。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公共数据目录系统升级、目录智能化能力提升建设、公共数据目录系统接口对接、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工作、运营运维子系统建设等服务内容。
2、 建设目标
通过绍兴市数据目录系统能力提升与运维服务项目,达到形成一体化、全域性、动态化的公共数据目录资源体系的目标,具体如下:
规范化迭代。升级完善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系统,升级专题库目录,开发回流目录(数据仓目录),集约建设区县目录专区,形成省市县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体系。
智能化提升。构建数据感知与智能检测体系,通过数据目录质量监测工具搭建与数据目录动态采集功能升级,实现目录动态化、智能化管理。
体系化架构。完成与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与市级城市大脑、数据归集系统、分类分级系统,与区(县、市)公共数据平台,以及浙政钉统一用户组织等对接。
标准化规范。开展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数据标准管理系统,配套高频特色公共数据元标准制定服务,构建起绍兴市公共数据元标准体系,充分支撑全市数据标准治理。
常态化监测。构建运营运维管理子系统,围绕全市数字资源的“六个一”建设目标,提供对全市各部门业务类应用系统进行运营运维能力分析及详情查看。
3、 建设要求
1. 升级专题库目录
(1). 开发数据血缘分析
提供专题库的血缘分析,建立专题库目录与数据目录(数源单位)的关联关系,支持手动关联已编制梳理的专题库目录。
(2). 改造数据共享审核
根据数据目录(数源单位)的共享类型,定义数据目录的审核类型(是否免审核),支持手动配置数源单位与实际审核单位。
2. 建设回流目录(数据仓目录)
(1). 提供回流目录管理
回流数据目录标记。提供回流数据目录标记功能,对需要回流区县数据进行标记,支持自动创建回流目录,实现回流目录的同步更新。
回流数据目录查询。提供回流目录的展示与检索,对应标记的省级回流数据、市级回流数据,提供同条数据目录不同层级的展示。
(2). 提供回流目录认领
回流数据目录分发。提供省级回流目录分发和市级目录下放分发功能,支持将回流目录通过选择数源单位进行分发、确认。
回流数据目录认领。提供回流目录认领功能,市级和区县部门可查看分发到本单位的数据目录,支持认领、拒绝该条回流目录。
(3). 提供回流目录共享申请
改造对回流数据的共享申请流程。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及实际需求,省已回流市级数据,实现对应认领部门审批;市已回流县级数据,实现县级对应认领部门共享审批。
提供回流目录共享申请的工单管理。支持包括共享申请工单审核情况查看、申请信息修改、进度查看等功能,实现用户实时查看数据申请工单的状态。
3. 建设区县目录专区
(1). 开发区县公共数据目录逻辑门户
提供区县信息系统普查和数据目录编制功能,根据本区域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本区域信息系统、数据目录的统一管理展示。
提供区县专区目录管理权限,对区县管理员提供目录审核、系统发布、批量数据申请审核、需求审核等区县级管理权限。
(2). 开发引用上级信息系统功能
提供各区县单位引用省级、市级单位信息系统功能,可检索对应单位信息系统直接引用至区县单位系统清单中,并可按照省级、市级、县区级搜索和展示。支持上级系统发生要素更改时,同步更新到区县单位信息系统中。
(3). 开发引用上级数据目录功能
提供各区县单位引用省级、市级单位数据目录功能,可检索对应单位数据目录直接引用至区县单位目录清单中,并可按照省级、市级、县区级搜索和展示。支持上级数据目录发生要素更改时,同步更新到区县单位数据目录中。
(4). 开发区县目录批量共享申请
提供各区县对专区数据的批量数据共享申请,提供用户按照数据购物车形式添加需申请的数据资源,支持附件上传,提供数据共享申请工单的新增、修改、提交、查看等功能。
1. 开发数据目录质量检测
(1). 制定质量检测规则
依据浙江省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围绕数据目录名称、数据项名称、数据更新频率等构建目录规范性编制评估指标。质量检测分为资源信息质量检测、数据项质量检测两方面。
(2). 提供目录质量检测结果
基于预设的数据目录质量检测规则,对全市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性进行检测,通过图形标识说明数据目录编制规范程度。
2. 开发数据目录动态采集
(1). 升级数据目录加工处理
根据采集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表情况,提供要素的统一配置与管理,支持根据数据目录的共享条件、开放条件等属性批量配置初步采集的目录属性,并一键自动形成初步的数据目录。
支持对各类采集的库表元数据可进行跨表自定义的组合、映射及加工处理,形成规范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支持根据共享、开放等属性配置目录属性,根据采集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表情况,可一键自动形成初步的数据目录。
(2). 提供数据目录导出处理
支持对初步采集或勾选的库表元数据进行导出操作,支持基于数据目录编制模版的格式进行填充导出,实现各单位数据目录的高效规范编制。
1. 与省一体化数字资源平台(IRS)对接
(1). 对接统一用户体系
目录系统登录方式改造,对接浙政钉用户体系接口对接,支持浙政钉扫码登录与浙政钉账号密码登录方式。
目录系统用户权限调整,支持普通用户数据查看权限,部门登录后只可进行查询数据,且不能进行需求提交与批量申请。
目录系统组织体系改造,调整用户登录页面组织、目录系统各个模块涉及到的数源单位筛选数据切换成浙政钉组织体系。
改造运营运维子系统涉及的单点登录,涉及市数据归集系统、市数据共享系统等。
用户体系映射比对,分别获取绍兴市活跃用户、易和体系用户、易和与浙政钉用户关联,输出全量用户、组织的映射表。
存量用户体系调整维护,与省idass对接,将部门反馈的结果表更新到关联关系接口。
(2). 获取应用数据
获取浙江省一体化资源系统(IRS)回流至地市的应用数据,新增数据目录“所属应用”字段,支持在线选择已登记在省IRS的应用。
(3). 获取应用与数据目录关联信息
获取省IRS回流至地市的应用与数据目录关联数据,支持数据目录与应用目录的自动关联功能。
(4). 对接统一数据资源编码接口
开发数据资源目录资源统一赋码,调用省IRS接口统一生成数据目录编码,涉及存量数据目录与增量数据目录,并将数据同步至IRS。完成接口的测试与调通。
(5). 对接数据资源申请表单详情
对接IRS数据资源申请表单详情页面接口,市数据目录系统通过接收到的IRS流程单编码查询申请单详细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数据资源编码、申请依据、应用场景、项目空间信息、数据范围、数据项信息等内容。完成接口的测试与调通。
2. 与区县公共数据平台对接
(1). 统一接口开发
与各区县本地目录系统对接,提供公共数据目录查询接口、公共数据目录信息项接口、信息系统查询接口(含数据目录与信息系统的关联关系)。
(2). 对接联调测试
提供市目录系统分别与区县本地目录系统对接接口联调测试。
3. 与绍兴市城市大脑对接
对接城市大脑数据驾驶舱,提供目录业务接口,包括信息系统清单、目录清单、目录重点领域等。
4. 与市数据归集系统对接
对接市归集系统,提供数据共享审核模块数据视图。
5. 与市分类分级系统对接
(1). 与数据分类系统对接
配合开展数据分类工作,支持通过数据库导入或对接的方式,获取数据目录分类。
支持建立数据目录与数据分类体系的关联关系,支撑本地特色专题库与主题库构建。
(2). 与数据分级系统对接
配合开展数据分级工作,支持通过数据库导入或对接的方式,获取数据目录分级。
支持建立数据目录与数据分级体系的关联关系,支撑本地数据目录分级管理。
1. 数据标准管理系统建设
(1). 标准数据元库
提供全市公共数据元梳理(基于浙江省公共数据元标准规范,含已发布的行业标准),规范公共数据元的标准,明确数据元的名称、定义、数据类型、数据长度、数据字段,建立全市标准数据元库,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标准数据元检索:提供标准数据元统一检索,支持按照标准分类对全市已发布的标准数据元进行统一检索、查询。
(2). 数据元分类管理
提供数据元分类信息在线管理,支持数据元分类基本信息管理、数据分类与数据元关联、分类标准导入、分类标准导出等操作,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数据元分类管理:提供数据元分类基本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查功能,包括数据元分类编码、分类名称等,支持在线构建公共数据元分类体系。
数据元关联:提供数据元分类编码关联到所属数据元的功能,建立起数据元分类与数据元的关联关系。
标准导出功能:提供数据元分类批量导出excel文件的功能。
标准导入功能:提供数据元分类excel文件批量导入的功能。
(3). 数据元管理
提供数据元信息在线管理,支持数据元要素信息管理、标准数据元导入、标准数据元导出等操作,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数据元管理:提供数据元基本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查询功能,包括数据项名称、定义、数据类型、数源单位、有无值域等信息,支持在线构建公共数据元体系。
标准导出功能:提供标准数据元批量导出excel文件的功能。
标准导入功能:提供标准数据元excel文件批量导入的功能。
(4). 数据元标注
提供对数据目录中数据项进行标准化标注功能,根据数据元可检索到对应关联过的标准数据项,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数据目录(数据项)标注。提供对数据目录中数据项进行标准化标注功能,包括权威数据、业务数据、标准数据等。
标准数据元关联。提供数据目录数据项关联到所对应的标准数据元的功能,建立起数据项与标准数据元的关联关系,支持根据数据元检索对应关联过的数据项。
2. 高频特色公共数据元标准制定
(1). 定义高频公共数据元
针对绍兴市已归集的数据,结合绍兴本地重大改革场景和特色应用,梳理个性化的公共数据元标准范围,按需提供绍兴市特色行业领域数据的梳理工作。
(2). 制定个性化数据元标准
按照省级公共数据元标准规范,结合国标与行业标准,按需对涉及的各行业领域数据目录的高频公共数据元定义、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数据值域进行标准化编制,形成绍兴市公共数据元标准规范。
(3). 发布数据元标准
对初步完成的特色领域公共数据元标准征求意见,结合数源部门的意见与建议践行标准调整。
1. 设计监测指标
设计应用系统监测指标,围绕数字资源的“六个一”目标进行指标体系细化设计,调研全市应用数据的系统支撑情况,覆盖应用系统编目情况、数据共享情况、资源使用情况等构建应用能力评价模型。
包括与各系统平台需求调研分析、产品原型设计、前端展示页面输出等环节。
2. 应用实况监测
提供业务类应用系统实时监测,按需对接市公共数据平台、市多云管控平台、省IRS系统等,获取全市各系统的目录编制、数据共享、资源使用等情况,基于预设指标进行动态监测。
3. 应用指数分析
承接集成对接系统的过程数据,通过过程数据的集合计算,产出应用运行的业务指标,用于掌握应用建设支撑的情况,按照所对接的数据进行业务指标的分析,对全市各部门的应用系统进行运营运维活力指数分析,根据得分自动判断系统运行情况情况,形成各系统动态化的星级监测。
4. 运营数据看板
提供全市应用系统运营运维管理工作参谋,支持以全市视角定位系统平台运行情况,以可视化图表形式查看系统运营与运维情况,包括资源使用、故障处理、绩效管理、工单反馈等信息。
5. 运维工作管理
提供绍兴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驻场运维人员日常管理,支持各子系统运维人员日常签到打卡管理,提供运维报表(含日报、周报等)在线编辑,提供各子系统工单处理情况实时监控。
6. 系统对接联调
(1). 对接绍兴市公共数据平台
对接绍兴市公共数据平台,获取绍兴市(含区县)数据资源信息,包括数据目录信息、数据共享情况等。
结合应用申请使用的数据量及数据使用调用情况评估数据使用的合理性,结合数据贡献量及被引用的情况评估数据贡献值。
(2). 对接绍兴市多云管控平台
对接绍兴市多云管控平台,获取绍兴市(含区县)云资源信息。
结合申请的云资源数量及云资源使用情况做综合评估,在判断无恶意进程消耗算力和存储的情况下,所申请的资源里是否被合理利用。
(3). 对接浙江省IRS系统
对接浙江省IRS系统(应用编目),获取绍兴市(含区县)应用资源信息、应用与资源的关联情况,按需获取组件申请使用情况,数据申请使用情况,以及工单处理信息。
结合结构化的应用信息、应用资源关联信息等评估建设过程的规范性,以及对应的工单执行情况。
(4). 对接专有钉钉(浙政钉)
对接专有钉钉(浙政钉),获取考勤打卡接口,实现公共数据平台各子系统运维人员打卡签到,支撑运维人员的统一管理。
4、 服务要求
(1)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约定工作,组织进行项目初验,初验通过进入试运行阶段,供应商同时对平台进行完善,试运行3个月以后,组织进行项目终验。终验后进入运行维护期,服务期限1年,免费提供系统的软件运维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系统咨询、安装、调试、与其他系统对接等技术服务。
其中建设回流目录、建设区县目录专区、对接统一用户体系、获取IRS应用数据、对接统一数据资源编码、获取应用与数据目录关联信息、对接数据资源申请表单详情等服务内容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线工作,并得到认可,不能满足该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2) 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范围,配置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充足、专业能力突出,参与的同类项目案例丰富。团队组成方案能有力支撑本项目设计工作效率,保障设计成果质量。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提供12人·月现场驻点服务,负责公共数据目录系统的日常维护,协调各部门开展数据目录相关工作。
(3) 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承诺本项目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依托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浙江省已有的标准开展,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需根据国家和全省实际情况,添加、补充或完善项目有关内容。
(4) 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采购文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指在项目建设目标达成之后开展相关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双方将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形成书面报告。
(5) 保密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项目参与人员与招标人签订保密承诺书,中标人保证在项目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涉密数据、个人隐私数据的安全;最终用户对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相关资料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中标人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用户的涉密信息,包括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未经用户批准,中标人不得持有、保存用户的各种涉密载体。如由于中标人不慎泄露涉密数据或隐私数据,由此引发的刑事、民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 知识产权要求
1.中标人承诺所有研究成果都具有完整的资料、介质和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使用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成果或项目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一旦被第三方提出有侵权行为,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软件平台包给招标人,并提交所有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部执行源代码,并按照软件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提交项目文档,项目中涉及的定制开发功能,投标人应在验收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的软件执行源代码,作为验收主要要素,备后续维护与后续开发所用为招标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申请(所申请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享有)、高新企业申请等做好软件相关的配合工作(不涉及相关费用支出)。
3.后期运维中产生的所有因现场需求开发的软件执行源代码应在上线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招标人。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完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开展过程涉及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等工作的系统操作说明。
3.按照培训对象及培训内容的不同对数据目录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遵循讲授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可采用现场集中讲授、线上辅导等方式进行。
4.培训完成后,相关人员应该能够基本掌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等系统操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并能根据部门数据资源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8) 其他要求
1.在服务期内,做好相关功能的开发和数据服务工作。在上级部门考核关键期,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考核相关工作,并按需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对接工作。根据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实际需求,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应数据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平台密评、等保工作(不涉及相关费用支出),以保证数据服务能满足招标人业务使用需求。
2.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重大业务应用上线、重要保障需求期间,提供必要的24小时的活动保障和值班服务。在保障期间,对客户环境进行深度检查,发现问题并进行问题修复。
3.中标人提供的驻场人员入场前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入场。入场后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运维人员,如需调整,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若运维期常驻人员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需及时更换人员。
4.系统集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中标人必须及时提供验收规范、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检测文档、项目管理文档等有关文档。
应用系统开发应严格按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人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
①准备阶段:《实施计划》;
②需求分析阶段:《需求分析说明书》;
③设计阶段:《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④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报告》;
⑤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
⑥培训文档:《培训计划》;
⑦交付使用:《用户手册》;
⑧软件源代码光盘;
⑨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档。
5.根据项目日常运行情况,中标人按照要求定期(至少包括周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告及年报告)向招标人提供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6.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对服务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责任、侵权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保费等)。
7.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运维期间的相应工作或给招标人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负全部违约责任。
5、 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比例的30%。
第二期付款:通过初验,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出具初验报告,支付合同总额比例的40%。
第三期付款:项目正式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比例的30%。
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