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最高限价 |
1 |
义乌市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
150万元 |
2 |
网闸 |
10万元 |
1.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1.1 项目目标
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渠道不清晰、信息不透明、流转不顺畅、企业无帮扶、监督无感知等情况,期望借助数字化改革撬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通过“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实现“群众一键维权”、“部门协同共治”、“企业精准服务”、“数据综合应用”、“监督模型全覆盖”。
1.2 项目建设要求
1.2.1投诉举报受理
为了解决群众和企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方式不清晰的问题,需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多场景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1.2.2案件程序信息查询
为了解决群众和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反馈滞后和遗漏,建立案件信息查询、案件反馈推送、群众满意度调研等功能。让当事人、代理亲属等及时获得案件关键进程和案件结果。
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模块为后期系统的业务拓展性需基于免编程表单定制系统开发。
1.2.3案件协同办理平台
为了提升跨部门协同办案效率,实现行刑衔接,建立案件协作管理系统,包括行政机关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涉及行政案件线索移送等业务场景。
案件协同办理平台为后期系统的业务拓展性需基于免编程工作流定制系统开发。
案件管理,可根据案件状态、案件编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流转时间、负责部门、案件流程、流程节点、流转时间、创建时间、紧急程度等条件筛选案件;可对案件进行回退、转派、立案监督等操作;进入案件详情可查看案件基本信息、案件程序信息、案源信息以及案件操作记录。
1.2.4法律监督模型
为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重塑系统性、全方位监督的制度体系,搭建多维度监督模型,通过监督规则的设定,监控案件数据,发现异常则通过浙政钉、短信等方式进行预警。
法律程序监督模型库,可对案件流程、案件类型、流程状态筛选,可新增模型;对已有模型进行查看、上下架、编辑、克隆、删除等操作;进入案件编辑模式,可对案件节点进行参与者设置、分配设置、表单设置、通知设置。
1.2.5案件流转通知
为解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跨部门协作案件数据不互通的问题,对接新增案件流转通知。当案件流转至承办人时,实时提醒承办人,并针对超期未处理的案件进行预警消息推送。可手动设置部分场景的消息推送,如当案件文书需推送给相关部门时,可通过系统配置完成,并通过浙政钉工作通知进行推送。
案件流转通知为后期系统的业务拓展性需对接免编程表单定制系统。
1.2.6企业合规审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企业合规的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由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消防、环保、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共同建设企业合规审查监督系统。各单位协同对知识产权涉案企业各个方面进行合规性评估,对不合规的事项督促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跟中评估。建设企业商户群管理模式,通过法律常识、典型案例的推送,增加企业维权和依法营业的意识。
1.2.7知识产权信息库
为了方便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查询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帮助案件审理,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库。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利登记备案数据。
1.2.8办案辅助工具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案件的办案效率,从高频办案事项出发,建立商标比对、知识产权案件数据库、精准量刑建议等功能。
搭建商标比对功能,与中国商标局网站对接,可以查询涉案的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信息,方便承办人开展商标信息查询及商标比对。
建立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据库,对接义乌市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信息,可以类案查询公开判决书,辅助各部门执法办案。
建立精准量刑模型,通过模型规则设定,通过机器学习提取案件内容,计算得出基准刑建议。再结合承办人判断最终得出量刑建议。
1.2.9案件提前审查
为了减少案件反复移交退回的场景,同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建立行政机关与公安局之间、公检之间的提前介入平台。处理行刑衔接相关案件,包括行政机关涉嫌犯罪的案件刑事立案的预审查,刑事拟报捕案件预审查,不认罪案件提前介入,补充案件审查合理性、有效性、积极性评判。
案件提前审查为后期系统的业务拓展性需对接免编程表单定制系统。
1.2.10数字驾驶舱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案件办理质效、法律监督、社会治理等场景搭建进行整体态势感知一张图。直观反映知识产权侵权多发的行业、领域及发展趋势,服务于社会治理决策分析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的把握。
1.2.11系统管理
1.2.11.1 组织机构管理
系统需支持义乌市检察院、义乌市监督局、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法院使用,支持对义乌市检察院、义乌市监督局、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法院等组织机构的新增、修改、删除等管理。
1.2.11.2 免编程工作流定制系统
系统需提供全业务流程可定制的工作流引擎,可提供给系统各个模块调用,各项业务的流程均可根据实际工作流进行配置,管理员无须编程即可灵活的自定义符合业务需求的流程,可适应未来需求的发展和变化。
1.2.11.3 免编程表单定制系统
系统需提供完整的表单开发环境,支持用户定制、设计、增强适合各种业务需要的表单应用,可提供给系统各个模块调用,管理员无须编程即可灵活的自定义符合业务需求的表单,可适应未来需求的发展和变化。
对表单可进行表单配置、添加表单模块、增加基础字段、增加特殊字段,同时对所添加的基础字段与特殊字段进行配置;可对已有表单进行查看、更改表单状态、编辑、克隆、删除等操作。
1.2.11.4 用户管理
系统需支持对系统内用户账号的新增、修改、删除等管理。
系统需建立统一用户体系,实现个人用户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登录管理。要求用户在登录到统一门户后,在用户身份凭证有效期内访问其他系统,无需再次进行认证。
1.2.11.5 角色管理
系统需支持对不同人员赋予不同角色的功能,支持角色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1.2.11.6 权限管理
系统需支持多级权限管理操作,可以按部门、人员等多种方式为用户分配权限。
因系统需要满足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性需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及大量的敏感数据,在处理过程中,特别是与其他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时,需要进行数据加密传输和储存。故需采购两台网闸,参数如下:
网络接口:内网:6个10/100/1000M BASE-TX接口;外网:6个10/100/1000M BASE-TX接口;并发连接数:1万;系统延时:≤1ms;
吞吐量:500Mbps。
1、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在免费质保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供免费升级服务,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维护需求后,需要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未解决则需要在12小时之内派出合格的维护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护服务,超过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人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确定其现场服务联系机构的电话和联系人姓名。提供全天候(7×24小时)的热线电话响应服务,并定期为采购人提供巡检,培训等服务。
(4)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系统提供良好的维护服务,在维护、升级、服务响应上给予最优惠待遇。项目如由采购方落实维护的,中标方应给予相应的协助。
(5)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所有相关技术文档。在验收时应提交最终版本的各类文档,包括项目计划、相关设计文档、开发过程文档、测试文档以及测试报告,此外,还需交付程序源代码,要求能够在本地不经过任何特殊设置,即可编译打包,部署后正常运行。
2、版权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3、培训
提供培训课程,培训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工期及交货地点
项目工期:系统2个月内开发、安装并集成完毕。
交货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和《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要求,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