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为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确保遂昌县妙高街道建成区外河道环境卫生质量,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保洁服务公司以委托服务合同形式,对总长约 49770米【宽度按河道现状为准】的河道进行清捞清理保洁。
二、 服务范围:遂昌县妙高街道建成区外河道
具体河道清捞清理保洁长度、等级、时间要求如下。
名称 |
河道名称 |
范 围 |
长度(米) |
保洁等级 |
保洁时间 (小时) |
河道 |
北溪 |
吴突头新桥至三墩桥 |
3000 |
一级 |
8 |
东峰支流 |
吴突头至东峰村委会 |
35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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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 |
源口桥至二级电站垻下 |
4000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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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亭 |
草鞋换粥至水阁高速出口(含洞口) |
40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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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阁小溪 |
草鞋换粥至东门村委会 |
40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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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东小溪 |
梅溪小学桥至井东村委会 |
37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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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树突小溪 |
上南门变电所至白麻岭脚 |
27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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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C东横小溪 |
含晖建材市场至含晖凉亭 |
20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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桠叉堰小溪 |
上江中桥至黄庄村口 |
8570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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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源 |
襟溪至苍畈高坪村口 |
64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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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坪小溪 |
外葛坪至西源头桥头 |
23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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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 |
庄山污水厂至濂溪山洞口 |
2000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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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丈小溪 |
襟溪至庄山东丈自然村 |
16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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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坑口小溪 |
下坑口至峡下村口 |
2000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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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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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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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表中所列数据为当前数据,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新增亲水休闲景观需清扫保洁时,甲方不另行增加支付费用。
三、 河道清捞清理保洁要求与说明
投标人应对上述表中河道的水面、河滩、台阶及边坡的垃圾进行清捞清理,对亲水休闲景观的清扫(洗)保洁,并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河道动物尸体的打捞及处理。每天8小时无缝隙日常保洁。配备至少5辆电动密闭垃圾清运车、人力三轮车8辆以上及河道保洁必要的打捞工具(如船只或排、筏等),以及配合采购人做好突发涉水问题的应急处置,公示牌、宣传牌等宣传张贴,河道巡逻等等日常工作。
四、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及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额外保洁时间。
2、 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缴纳合同总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说明:该保证金不计息。为保障保洁人员权益,如发生成交方保洁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未缴等投诉,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款代缴。如无其他类似纠纷,在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3、服务费支付及考核内容
合同期内,根据中标的服务总费用,对中方人发放季度清捞清理保洁经费,每个季度设置相关考核,发放四分之一总保洁经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合同期内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季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清捞清理保洁经费及。
季度清捞清理保洁经费考核内容:设置一个季度为考核周期,每月进行一次日常考核,当季度进行考核统计,根据考核扣分发放保洁经费。月度考核为扣分制,考核扣分小于5分时(含5分),不予以扣除保洁经费;考核扣分大于5分且小于10分时(含10分),扣除保洁经费=月考核分×800元;考核扣分大于10分小于15分时(含15分),扣除保洁经费:月考核分×1000元;考核总分高于15分以上时,扣除保洁经费:月考核分×1000+季度保洁经费×2%元。
采购人根据切实的河道作业情况、作业规范执行、安全管理落实、群众反馈结果等多方位因素,通过每日监察、每月抽查等考察方式,对中标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察细则根据附件《遂昌县妙高街道建成区外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考核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当季的考核结果,在下个季度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上个季度的清捞清理保洁服务费。
1、严格按《遂昌县建成区外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合理配备清捞清理保洁人员,在规定清捞清理保洁时间内,完成服务区域内的河道清捞清理保洁和环境整治等工作。
2、投标人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3、投标人在接到采购方紧急、特别事件和相关投诉案件需要处理时,应快速、准确、有效地处理事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采购方汇报。
4、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的专业清捞清理保洁队伍,并保障保洁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为保洁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为确保保洁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常缴纳,供应商雇佣的保洁人员健康状况须良好,男性保洁人员年龄必须在60周岁以下,女性保洁人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
5、投标人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驾驶清运车辆人员应按交警部门规定的准驾车型配置,投标人必须为保洁人员缴纳意外险。采购方对供应商聘请的保洁人员只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作业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事故等,采购方只予协助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6、如遇重大节日或甲方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等重大活动,投标人应按采购方要求进行作业(不另计报酬)。
7、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清捞清理保洁服务转包、变相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
8、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程金鑫 联系电话:15168029527。
9、本章和第四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