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依托全省“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拓展本地化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功能,并在达州市政务云平台部署建设“一库一平台”(即全市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和信息核对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形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分站。
二、建设需求
★(一)满足“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需求
按照部、省、市有关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意见和“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的相关要求,梳理各级各部门社会救助事项按照“应纳尽纳”的要求纳入本平台进行建设管理,满足4+N项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事项的受理、办理(转办)和管理等功能需求,并根据改革完善和能力提升的相关要求,优化定制社会救助流程和材料。(包含:事项纳入、事项办理、流程梳理、事项优化)
“4+N”指: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下简称:4+N)
★(二)满足业务受理、办理、管理的功能需求
依托达州市级政务云计算中心(达州市政务云平台)软硬件资源、达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资源、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达办APP、“爱达州”城市通APP(待建)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打造延伸市、县、乡、村四级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
本平台总体架构采用“五层两体系”的设计思路,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服务层、系统接入层和用户层,同时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信息管理体系、信息安全保障和运维保障体系贯穿整个平台。本平台包括基础支撑中心、综合受理中心、全省通办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移动办公中心、监测预警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大数据应用中心等8大中心子系统,实现“一个平台优服务”。
★(三)满足平台对接的技术需求
技术设计遵循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基于得到广泛使用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架构,以开放共享、技术先进、先后兼容为总体思想,制定标准规范体系,按照标准规范来打造平台,建设全市低收入人口基本数据库和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满足当前及未来的对接需要。实现省市县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及核对部门和其他业务协同部门业务系统有效对接,确保省市县已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避免二次录入,实现业务协同数据交换共享和跨区域部门层级信息核对。拟全面对接平台(系统)包括: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四川省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天府通办”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通达办”APP、“爱达州”城市通APP(待建)、达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大平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相关系统、核对共享部门相关系统及各级各部门其他系统(参考社会救助事项指导目录)。
★(四)满足各地特色业务的个性需求
根据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各地正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路径。本平台应在总体设计上按照立足现状、略有超前的要求,对社会救助事项拓展、应用系统功能开发、数据综合应用、技术方案设计等作出适度的超前设计,实现兼容性、可扩展性、可移植性和可集成性,以满足各地本地化和改革发展需要,以适应未来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和示范性。
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构建困难指标评估体系,对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实行量化评估,并与救助政策智能匹配,系统主动发现没享受到政策的“沉默的极少数”。通过预警干预、自动推送和主动服务等技术手段,形成“大数据分析+主动干预处理+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让不知晓政策、没享受到政策的“沉默的极少数”,也能尽享民生服务,有助于未来实现“信息找人”与“政策找人”,有助力精准化服务、智能化治理,有助于织密民生保障政策网。
★(五)满足日常运行管理的应用需求
按照平台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需要,紧紧围绕平台运维服务、指导培训、管理考核、宣传推广、统计监测等方面,确保实现建设目标、发挥平台效用,避免出现“重建设、轻应用”等问题。
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运维管理体系,完成对平台运行状态的全面监控和运行问题的及时处理,以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同时,通过运维管理制度与运维管理技术支持队伍的建设,提供线上专职运维管理技术支持人员,实现运行维护工作的高效率,提高整体的运行维护水平。
★(六)满足系统高效运转的安全需求
随着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信息安全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成为新时代国家安全体系总体国家安全观之一。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是大势所趋。本平台设计充分考虑与国产自主生态环境的兼容,将从网络、设备、应用、数据信息等多层面和安全软硬件配置、应用管理、人员管理、应急预案处理、数据备份恢复、变更管理、应用控制等多维度构建统一安全体系和安全保障综合方案,采用业界成熟的安全技术,确保网络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要求,切实避免系统破坏和数据泄密,以应对今后的国产化和安全保障需求。
三、采购清单及参数(服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分站 |
套 |
1 |
2 |
售后服务(包含:日常运维、安全保障、功能优化、功能开发、接口开发、系统升级、国产化适配改造等方面) |
套 |
1 |
3 |
部署服务(包含集成服务、提供基础支撑软件、历史数据采集服务等方面) |
套 |
1 |
1、依托省级天府救助通平台拓展达州分站应用
(1)天府救助通平台(基础支撑平台)
依托省级天府救助通平台拓展应用建设达州分站,达州分站无缝集成使用省级平台基础支撑中心(包括应用管理、用户中心、基础数据中心)、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分站中心,通过省级平台功能实现用户管理、统一登录、区划管理、数据资源管理和达州应用分站入口进入达州市拓展应用平台。
(2)天府救助通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站)
依托省平台拓展应用建设天府救助通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站,拓展生长建成基础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综合受理中心,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的基础服务、综合受理、全省通办、移动办公平台等。
社会救助事项指导目录(根据后面实际需求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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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救助部门 |
救助事项 |
备注 |
1 |
民政部门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
|
2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
|
3 |
临时救助 |
|
|
4 |
慈善救助 |
|
|
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
7 |
高龄津贴 |
|
|
8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
|
|
9 |
绿色惠民殡葬费用补贴 |
|
|
10 |
教育部门 |
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 |
|
11 |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
|
12 |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
|
13 |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
|
|
14 |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
|
|
15 |
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项目 |
|
|
16 |
司法部门 |
法律援助 |
|
17 |
人社部门 |
公益性岗位推荐 |
|
18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
|
|
19 |
社会保险补贴 |
|
|
20 |
住建部门 |
租赁补贴 |
|
21 |
实物配租 |
|
|
22 |
公租房租金减免 |
|
|
23 |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
|
|
24 |
卫健部门 |
卫健相关救助帮扶 |
|
25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救助 |
|
26 |
应急管理部门 |
冬春生活救助 |
|
27 |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
|
28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
|
29 |
应急救助(紧急转移安置救助) |
|
|
30 |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补助 |
|
|
31 |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
|
|
32 |
医疗保障部门 |
医疗救助 |
|
33 |
工会部门 |
困难职工生活救助 |
|
34 |
困难职工医疗救助 |
|
|
35 |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 |
|
|
36 |
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
|
|
37 |
法律援助 |
|
|
38 |
团委 |
团委相关救助帮扶 |
|
39 |
妇联 |
妇联相关救助帮扶 |
|
40 |
残联 |
残疾人相关救助帮扶 |
|
41 |
红十字会部门 |
人道救助 |
|
42 |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救助(14岁以下白血病患儿) |
|
|
43 |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救助(14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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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府救助通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达州站)
依托省平台拓展应用建设天府救助通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达州站,拓展生长建成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中心、家境入户调查中心、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和社会救助大数据应用中心,实现达州市低收入人口动态预警监测,通过在线预警、入户调查、综合研判、综合帮扶,对存在风险对象及时判断和主动救助。
(1)达州市低收入人口信息库
汇聚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群、支出型贫困人口、临时救助等的家庭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信息,建成达州市低收入人口信息库,为达州市横向部门数据对接提供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支撑。
(2)达州市信息核对系统数据交换平台
建设市级数据交换中心,通过接口或前置机等对接方式与达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进行对接,对接信息参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指导目录”,汇总本市及县/区共享单位的共享数据,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市级数据交换中心主要功能包括:基础设置管理、共享数据部门对接、核对业务档案、信息共享服务、救助业务系统对接、主题分析、日志管理。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指导目录(根据后面实际需求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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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部门 |
信息类别 |
备注 |
1 |
民政部门 |
救助信息 |
|
2 |
婚姻登记信息 |
|
|
3 |
殡葬信息 |
|
|
4 |
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
|
|
5 |
孤儿信息 |
|
|
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 |
|
|
7 |
组织部门 |
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信息 |
|
8 |
村(社区)常职干部信息 |
|
|
9 |
编办部门 |
财政供养人员信息 |
|
10 |
教育部门 |
就学信息 |
|
11 |
助学信息 |
|
|
12 |
公安部门 |
户籍信息 |
|
13 |
车辆信息 |
|
|
14 |
出入境信息 |
|
|
15 |
司法部门 |
司法援助信息 |
|
16 |
财政部门 |
惠农惠民一卡通发放信息 |
|
17 |
人社部门 |
就业失业登记信息 |
|
18 |
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 |
|
|
19 |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信息 |
|
|
20 |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工资及津补贴信息 |
|
|
21 |
就业补贴信息 |
|
|
22 |
公益性岗位信息 |
|
|
23 |
自然资源部门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
24 |
房屋产权管理信息 |
|
|
25 |
征地、拆迁、安置等补偿信息 |
|
|
26 |
住建部门 |
房屋交易信息 |
|
27 |
住房保障信息 |
|
|
28 |
交通运输部门 |
车辆营运信息 |
|
29 |
船舶营运信息 |
|
|
30 |
农业农村部门 |
土地承包信息 |
|
31 |
农机信息 |
|
|
32 |
种养殖项目补贴(补助)信息 |
|
|
33 |
卫生健康部门 |
死亡医学证明信息 |
|
34 |
应急管理部门 |
受灾救助信息 |
|
35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 |
|
36 |
扶贫开发部门 |
脱贫户信息 |
|
37 |
金融工作部门 |
有关金融信息 |
|
38 |
林业部门 |
林权交易信息 |
|
39 |
林业项目补助信息 |
|
|
40 |
医保部门 |
医疗保险缴纳和报销信息 |
|
41 |
医疗救助信息 |
|
|
42 |
公积金管理部门 |
公积金缴纳信息 |
|
43 |
公积金贷款信息 |
|
|
44 |
公积金提取信息 |
|
|
45 |
总工会 |
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信息 |
|
46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员信息 |
|
47 |
税务部门 |
个人纳税信息 |
|
48 |
个体工商户纳税信息 |
|
|
49 |
企业纳税信息 |
|
|
50 |
银行部门 |
存款信息 |
|
51 |
理财信息 |
|
|
52 |
外汇贵金属信息 |
|
|
53 |
债券信息 |
|
|
54 |
理财产品信息 |
|
|
55 |
证券部门 |
股票信息 |
|
56 |
基金信息 |
|
|
57 |
债券信息 |
|
|
58 |
商业保险机构 |
商业保险信息 |
|
59 |
期货管理机构 |
期货信息 |
|
60 |
第三方支付管理机构 |
第三方支付信息 |
|
61 |
互联网金融机构 |
互联网金融资产 |
|
62 |
水务机构 |
用水信息 |
|
63 |
电力机构 |
用电信息 |
|
64 |
燃气机构 |
用气信息 |
|
65 |
通讯机构 |
通信费用支出信息 |
|
(二)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注:本次采购对应标的所属行业划分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调研、设计、编码、测试、上线、调试、运行工作。
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方式为准。
4.验收方法: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提供完善的验收方案及计划措施,包括人员及安排计划。
5.部署要求:
对整体项目软件、硬件、网络等进行需求评估,规划各类资源的需求,完成本项目在达州市电子政务云平台上的部署实施。部署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交换(ETL)中间件等基础支撑软件,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供应商须根据系统现状和总体方案设计要求,就整合利用其现有的信息资源与需求资源,提出快速稳妥的数据采集方案,并做好技术支撑保证,确保现有数据资源能够完整采集并导入新系统。
6.实施及安全保障:
供应商提供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工期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供应商负责其服务人员服务现场的人身意外保险。成交投标供应商在合同签约后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安全。对施工期间出现的人员伤亡、地下管线损坏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服务保障: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满足本磋商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对本次建设内容实际需求调研后所产生的需求变动无条件满足。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用户现场的需求调研、开发和试点、推广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产生的投标供应商成交后食宿、办公、差旅等相关费用(不包含采购人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提供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计划 ,工期保证措施,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
8.版权及保密要求:
(1)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原已有知识产权继续归原有的提供商、在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归采购人所有。完成开发运行建设任务后,所有相关文件与计算机程序源代码、运行程序、过程文档以及最终技术文档等必须完整移交给采购人,源代码需要加注良好的注释。源代码应当以光盘等形式交付,系统更新或升级后应相应提供完整的最新版本的源代码。
(2)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如果供应商因本项目成果或其中一部分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在开发维护服务的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等予以保密,所有信息数据在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私自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9.其他实质性要求:
系统数据对接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实现与省天府救助通智慧信息平台对接(含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救助综合平台、低收入人口监测等子系统)和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承诺提供与以上平台互联互通测试报告,若不能实现对接则视为虚假响应,并承诺接口对接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及内容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 五、售后服务
供应商需给出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保证措施等方面)及承诺(售后服务相关内容须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及内容自拟),确保在建设及运维期内提供包括售后服务基本内容以及下述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并承诺成交后运维费用不得超过市财政评审最高限价(运维费最高限价为5.33万元/年)。
1.日常运维方面,提供本项目产品的问题解答和解决;提出系统配置优化建议,由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进行技术交流,解答用户日常维护的疑问,积累日常维护经验,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投标供应商必须明确承诺达到如下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安全保障方面,供应商须承诺对系统软件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维护,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解决遇到的问题;承诺确保系统网络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要求,并配合通过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
3.功能优化方面,供应商须承诺在不改变系统架构情况下,根据用户实际使用需求进行功能优化。
4.功能开发方面,供应商须承诺在不改变系统架构情况下,根据用户实际使用需求进行功能开发。
5.接口开发方面,供应商须承诺在不改变系统架构情况下,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对接其他部门系统或数据。
6.系统升级方面,供应商须承诺在不改变系统架构情况下,升级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7.国产化适配方面,满足本地化开发及国产化适配的需要,提供免费的本地化和国产化的开发、适配及升级服务要求。
8.培训服务方面,供应商需给出详细的培训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市的培训。根据本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培训计划与实施阶段同步进行。针对不同角色分别开展培训,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完成。培训效果要达到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控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目标应用软件的效果。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方面。
注:1、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中如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号标示 。
3、本项目中如有核心产品,用“△”号标示
4、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重要指标”,其他的为“一般指标”,负偏离作扣分处理。
5、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22.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23.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24.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25.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26.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27.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8.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9.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3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3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32.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33.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34.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8.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0.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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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