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监测函〔2019〕6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环办监测[2020]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探索推动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体系,为全国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提供示范经验,逐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在2020年6月公布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年)》也提出监测手段从传统手工监测向天地一体、自动智能、科学精细、集成联动的方向发展。为有效补齐我市环境监管方面的短板,学习生态环境部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科技手段,以“卫星遥感推送疑似点位——无人机区域排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的工作模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利用卫星遥感科技手段,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应用工作,以提升技防、人防相结合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查处能力,有效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卫星遥感环境监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包括在水生态环境、大气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红线、固体废弃物、污染地块、近岸海域、环保督察应急等领域开展卫星遥感环境监管工作。各个专题的主要工作内容及需求如下:
领域 |
专题 |
监测内容及要求 |
监测范围 |
监测频次 |
精度指标 |
监测成果 |
水生态环境 |
排口底数排查及初步溯源 |
1.开展姚江及其支流重点河段入河排口底数排查,重点摸清常水位线以下排口数量及空间分布,形成“一口一档”; 2.基于排口底数信息开展初步溯源,确认是否存在雨污混排及其责任主体,形成排(污)口污染溯源信息表。 |
姚江及其支流重点河段。选取污染重、排污口分布密集的姚江干流及其支流重点河段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河段长度不小于80公里。 |
本底调查1次 |
1. 质控方案:编制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三级审核质控方案; 2. 入河排污口错误排查比例:本身不属于入河排污口的,错误排查为入河排污口的比例为0%; 3. 入河排污口遗漏排查比例:遗漏排查入河排污口比例不超过5%; 4.入河排污口初步溯源错误比例:责任主体溯源错误的比例不超过5%。 |
1.入河排污口清单; 2.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题信息图; 3.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总结报告。 |
饮用水源地监测服务 |
指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源遥感监测,提供专业水源地外业核查APP服务,并技术支撑现场核查与质量审核,完成专题图制作与专题报告编制。 |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 |
每年1次 |
各类信息提取应达到1:1万精度,针对风险源解译成果进行质量精度检查,修改边界划分不准、类型错分、漏分等情况。 |
1.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及一张图; 2.饮用水源地风险源遥感监测专题报告。 |
|
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服务 |
面向存在不达标风险或明显降类的4个重点省控断面所在主干河道和主要支流河段,基于遥感等多源数据开展总氮、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溶解氧水质参数定量反演,分析异常变化,编制专题报告。 |
4个重点断面(浮礁渡、四灶浦闸、会展中心、浒山东)所在主干河道河支流上下游河段20KM |
每年2次,重点时段按需开展 |
水质参数反演模型精度R不低于0.7。 |
水质参数空间分布图及监测报告。 |
|
黑臭水体监测服务 |
结合遥感粗筛情况和宁波市需求确定拟开展排查的县级城市,开展该县级城市和宁波市沿海纳管不完善的区域(包括城镇岸线、渔业岸线、港口码头岸线、工业岸线、矿产能源岸线)黑臭水体的遥感识别与监管,获取黑臭水体的空间分布和长度。 |
沿海纳管不完善的区域、重点关注县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千米 |
每年1次 |
黑臭水体识别精度不低于70% |
疑似黑臭水体清单及遥感监测报告。 |
|
岸线监测服务 |
开展海岸线开发、滨海湿地破坏、典型河湖生态缓冲带破坏等水生态破坏监测,获取水生态破坏问题清单,并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专题报告。 |
宁波市海岸线陆海各5公里范围内。 典型河湖岸线长度不低于200km。 |
每年2次 |
1.海岸线要求最小直线岸段不低于10米,长直线岸段建议不超过100米; 2.岸线位置识别精度控制在10m以内,一级类岸线类型精度不低于95%,二级类岸线类型精度不低于80%。
|
1.海岸线遥感监测报告; 2.海岸线生态破坏遥感巡查报告; 3.自然岸线台账; 4.水生态破坏问题清单及监测报告。 |
|
大气生态环境 |
臭氧及前体物、 裸露地表 |
1.基于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开展宁波市臭氧及前体物(O3、NO2、HCHO)监测,筛选出VOCs、NOx等臭氧前体物污染高值区; 2.利用星地协同走航监测平台开展臭氧及其前体物VOCs、NOx走航溯源监测,精准排查识别高排放企业 开展宁波市城区裸露地表(如建筑工地等)遥感动态识别。 |
1.宁波市及周边区域(约1500平方公里)开展臭氧前体物监测,筛选宁波市高值区(约9000平方公里) 2.裸露地表识别:宁波市城区(约300平方公里) |
1.臭氧前体物污染高值区每月1次(重点关注区域、重点关注时间高值区频次按需,臭氧前体物实现上午下午星联合每日两次观测); 2.走航及裸地监测每季度1次 |
1.高值区精度优于80%(高值区能排查到问题企业);高值区内地表特征空间分辨率优于1m; 2.裸地精度优于90%,空间分辨率优于1m |
宁波市臭氧及前体物污染高值区清单及监测报告;裸露地表清单及监测报告。 |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红线 |
人类活动干扰遥感监测服务 |
监测分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的类型、规模、分布等本底情况及变化情况,变化情况包括新增人类活动面积、规模扩大人类活动面积、规模减少面积、生态修复面积,为区域生态质量进行评价、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
宁波全市生态红线(陆域)、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 |
本底监测1次; 变化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年2次,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年1次,其它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1年1次,生态红线1年3次。 |
要求解译精度90%以上,变化类型识别精度优于85%。 |
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清单和遥感监测报告。 |
固体废弃物 |
非正规堆放点遥感监测服务 |
1、识别和提取目标范围内≥100平方米(重点区域50平方米)的非正规固废堆放点,附上属性信息,包括经纬度、面积、位置描述信息、新增复核等,编制专题报告,划定宁波市固废风险防控区; 2、内业提取完成后,制作外业核查资料,包括:生成疑似固废堆放点位经纬度二维码与点位100米范围内卫星影像截图,并按行政区划划分范围,提交给属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与清理处置工作; 3、根据实地核实后的结果,更新、修正固废点位信息,存档入库。 |
1. 宁波全市,覆盖面积9816平方公里 2. 重点区域:包括工业聚集区、居民地聚集区、重点河流两岸,面积≥860平方公里 |
1年2次 |
1.宁波全市: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最小识别面积≥100平方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解译精度≥83%。 2.重点区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最小识别面积≥50平方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解译精度≥83%。 |
固体废物堆场问题点位经纬度、遥感排查清单与监测报告,固体废物堆场整治情况遥感监测报告。 |
污染地块 |
动态变化遥感监测 |
对宁波市土壤污染地块周期性开展动态变化监测,根据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遥感识别指标判断动态变化情况并形成预警信息,编制专题报告。 |
宁波市全市范围内重点地块 |
每季度监管1次 |
1.违规问题判断精度>95%; 2.预警(变化)问题监测精度>85%。 |
土壤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遥感监测报告 |
近岸海域 |
水色异常及排污口 |
开展宁波市典型排口附近水色异常监测,主要包括水色异常发生的位置、面积、分布变化等,结合掌握的排水口空间分布及附近地物的特征综合判断并筛选疑似排污口,为入海排污口排水状况监管提供支撑。 |
宁波市管辖近岸海域典型入海排污口 |
每月一次或按需 |
要求水色异常提取精度准确率大于90%。 |
宁波市典型排污口水色异常遥感监测报告。 |
环保督查应急 |
环保督查应急监测服务 |
提供全区域多频次生态环境监测所需卫星遥感影像及服务,对生态环境典型问题进行现状调查和动态监测,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案查处及整改问题、领导人重点批示环境问题和重点信访问题、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偷排等问题开展卫星遥感和走航监测。 |
宁波市全域 |
每季度1次或按需 |
1.生产生态环境高分辨率卫星一张图,且分辨率优于2米; 2.宁波市范围内整体图像清晰,纹理清楚、精度一致、色调均匀、反差适中、色彩自然过渡。 |
典型生态问题遥感动态监测季度报告 |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