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苍南县168金色海岸线基干林带保护修复(霞关段)项目位于苍南县霞关镇,长度约10公里,实施面积共计2070亩,主要通过疏林地人工造林、一般灌木林改培、马尾松残次林改造、中幼龄林抚育等工程措施,全面开展苍南县168金色海岸线基干林带保护修复(霞关段)工程,充分发挥苍南县的山海、文化、生态组合优势,提升沿海防护林防灾减灾能力,缓解环海公路生态环境压力。
二、设计要求:
选择以海岛适生的珍贵、彩色乡土树种,对疏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提高林分密度,全面恢复地带性植被;对低质、低效灌木林地进行补植、抚育、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使灌木低效林分景观得到充分改造;对台风、松材线虫病等原因引起的马尾松风倒木、病死木、濒死木、衰弱木进行清理,并补植珍贵彩色乡土用材树种,按要求使用良种,提高林分质量;对中幼龄林进行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施肥、割灌除草等,并做好后期管护培育等工作。同时,在重点地块营造景观化、园林化、精品化环海公路示范林,促进168生态海岸带沿海基干林带彩色化、阔叶化、珍贵化和景观化,形成兼具景观多样性和生态多样性的沿海防护林生态系统,为打造浙南闽东独具特色的滨海花园城市贡献生态力量。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设计方案需达到施工作业设计深度。
三、项目工作要求
1、咨询服务成果必须满足本文件对内容的约定;
2、咨询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四、项目成果内容
1、最终文本成果一式12套;包括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展示图、电子文件等,各阶段成果符合各级各类评审和报批需求。注:项目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上述成果的各阶段电子文件一式2套;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2、成交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设计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3、设计成果的所有权、著作权在采购人按合同付清相应费用后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对设计成果享有署名权及使用权。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项目的相关情况。
六、商务条件
1、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详细规划设计送审稿;(份数:暂定12份,按需提供);
(2)详细规划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份数:暂定12份,按需提供)
(3)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注:以上时间均不含评审报批时间。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将设计初稿提交采购人后7个工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成果设计文件提交采购人后7个工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10%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设计费用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收、审查评审、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注:本项目最终资金拨付时间按县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