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
缙云县石上坑、大坑口、天门、广溪等4座水库拟进行新建或除险加固,为设计提供地质勘察依据。其中天门、广溪两座水库为除险加固水库,石上坑、大坑口两座水库为新建水库,各水库概况如下:
拟建的石上坑水库工程位于缙云县双溪口乡石上坑自然村。本工程建设总库容约128.4万m3,是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防洪和生态环境的小(1)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5.18km2,主流长度3.1km。拟采用坝型为重力坝,水库最大坝高约55m,坝长约175m,下游灌溉面积3000亩。
拟建的大坑口水库工程位于缙云县东方镇横塘岸村。本工程建设总库容约105.9万m3,是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防洪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小(1)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8km2,主流长度5.0km。拟采用坝型为重力坝,水库最大坝高约46m,坝长约135m。
缙云县天门水库工程位于缙云县舒洪镇新屋村。本工程建设总库容约14.5万m3,是以灌溉为主、结合生活用水、防洪、养鱼的小(2)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20km2,主流长度0.53km。水库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280.6m,最大坝高约25m,坝顶宽4.0m,坝长约68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侧,为宽浅式,堰顶高程278.8m,宽7.0m,放水设施位于右坝头,为 20×25cm坝下条石方涵。大坝存在渗漏,坝坡偏陡,放水建筑物陈旧,漏水严重。
缙云县广溪水库工程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和睦村。本工程建设总库容约59.0万m3,是以灌溉为主、结合生活用水、防洪、养鱼的小(2)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km2,主流长度1.5km。水库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246.0m,最大坝高约21m,坝顶宽4.0m,坝长约61.36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侧,为侧堰式,堰顶高程243.73m,堰宽8.0m,放水设施位于右坝头,进口采用斜拉式插板闸门启闭机放水,闸门孔口直径为φ300,其下连30×30cm坝下条石浆砌方涵。大坝存在渗漏,溢洪道底部和坝头接触处漏水,放水建筑物启闭机损坏严重。
2、 勘察要求
新建水库:
地质勘察主要任务是在选定的坝址进行相关地质工作,为选定坝址、坝型和其他建筑物布置及地基处理进行地质论证,主要内容包括:
(1)调查工程场区地质构造和地震动参数,对工程区区域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
(2)进行库区地质调查,论证水库建库条件,并对库区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和环境地质问题作出评价;
(3)查明坝址坝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有关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选定坝线、坝型和基础处理深度、方案提供建议;
(4)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详查;
(5)施工阶段地质编录等服务。
除险加固水库:
(1)查明各水库大坝坝体心墙与坝壳分区及其填筑料质量,心墙土的压实度、渗透性、分散性等,判断大坝类型,并对坝壳土和心墙土的填筑质量和渗透性作出评价。
(2)查明各水库大坝坝基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及埋藏条件,并提供有关物理力学指标,包括松散层的级配、密度、渗透性及强度指标及基岩完整性和透水性。
(3)查明改建溢洪道及放水隧洞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4)进行大坝加固所需的防渗土料料场勘察。
采用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坑探、物探、水文地质试验及室内岩土水试验相结合的多种勘察方法。
石上坑、大坑口两座新建水库,根据现场地形条件仅存在唯一坝址,故仅进行坝型比较。具体布置如下:
重力坝方案,沿轴线分别在左右坝头各布置1只钻孔,两侧山体2只钻孔,河床布置1只钻孔,下游河床布置1只钻孔。本次实际布置钻孔6只。
面板坝方案:其中轴线钻孔利用重力坝轴线钻孔,仅面板趾板线左右斜切段及河床段各布置1只钻孔,溢洪道进口、消力池、导流(放水)洞进出口各布置1只钻孔。实际布置钻孔7个。
在料场及弃渣场各布置2只钻孔。实际布置钻孔4只。
钻孔深度:重力坝左右坝头及两侧山体钻孔深度为坝高;河床处钻孔不小于1倍坝高,两岸钻孔不小于河床标高且所有钻孔孔深进入相对不透水层(q<3Lu)不小于5m;坝脚处钻孔进入拟定建基面高程以下1/2坝高的深度。面板坝钻孔孔深进入相对不透水层(q<3Lu)不小于5m。料场钻孔孔深应揭露有用层或进入开采深度以下5m。弃渣场钻孔应进入稳定持力层1~3m。
石上坑、大坑口两座新建水库采用电法勘探、钻孔波速测试、孔内电视等物探手段辅助钻探查明大坝坝基或料场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岩体完整性、透水性、结构构造等。每座水库沿坝轴线布置电法测线2条。坝轴线钻孔5孔做孔内电视,坝轴线3孔做钻孔波速测试。
天门、广溪两座水库为除险加固水库,坝长、坝型、坝高以及存在的隐患基本一致,故布置方案一致。大坝沿大坝轴线布置纵断面,每个大坝布置3个钻孔,其中最大断面布置1个,左右坝肩各布置1个,沿最大断面处布置横断面,断面布置3个钻孔,其中利用坝顶钻孔1个,坝前后坡各布置1钻孔,坝后坡布置1个钻孔。溢洪道溢流堰布置1只钻孔,新建放水涵洞进出口各布置1只钻孔。
具体工作量见下表:
表1 石上坑水库勘探孔工作量表
位置 |
建筑物 |
建筑物 |
孔号 |
预计孔深(m) |
推荐坝线 |
重力坝 |
左坝肩 |
ZK101 |
60 |
|||||||||||||||||||||||||||||
左坝坡 |
ZK102 |
50 |
|||||||||||||||||||||||||||||||
河床 |
ZK103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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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坝坡 |
ZK10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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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坝肩 |
ZK105 |
60 |
|||||||||||||||||||||||||||||||
下游河床 |
ZK106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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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堆石坝 |
左坝肩 |
利用重力坝轴线钻孔 |
|
||||||||||||||||||||||||||||||
右坝肩 |
|
||||||||||||||||||||||||||||||||
趾板河床 |
ZK107 |
25 |
|||||||||||||||||||||||||||||||
趾板左坝段 |
ZK108 |
50 |
|||||||||||||||||||||||||||||||
趾板右坝段 |
ZK109 |
50 |
|||||||||||||||||||||||||||||||
溢洪道 |
溢流堰 |
ZK110 |
15 |
||||||||||||||||||||||||||||||
下游消力池 |
ZK111 |
15 |
|||||||||||||||||||||||||||||||
导流洞 |
进口 |
ZK112 |
25 |
||||||||||||||||||||||||||||||
出口 |
ZK113 |
25 |
|||||||||||||||||||||||||||||||
料场 |
石料场 |
|
ZK114 |
10 |
|||||||||||||||||||||||||||||
|
ZK115 |
10 |
|||||||||||||||||||||||||||||||
弃渣场 |
|
ZK116 |
8 |
||||||||||||||||||||||||||||||
|
ZK117 |
8 |
|||||||||||||||||||||||||||||||
合计 |
17孔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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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坝轴线布置电法测线2条,长度360m。坝轴线钻孔5孔做孔内电视275m,坝轴线3孔做钻孔波速175m。 |
表2大坑口水库勘探孔工作量表
位置 |
建筑物 |
建筑物 |
孔号 |
预计孔深(m) |
推荐坝线 |
重力坝 |
左坝肩 |
ZK101 |
55 |
左坝坡 |
ZK102 |
45 |
||
河床 |
ZK103 |
50 |
||
右坝坡 |
ZK104 |
45 |
||
右坝肩 |
ZK105 |
55 |
||
下游河床 |
ZK106 |
25 |
||
面板堆石坝 |
左坝肩 |
利用重力坝轴线钻孔 |
|
|
右坝肩 |
|
|||
趾板河床 |
ZK107 |
25 |
||
趾板左坝段 |
ZK108 |
40 |
||
趾板右坝段 |
ZK109 |
40 |
||
溢洪道 |
溢流堰 |
ZK110 |
15 |
|
下游消力池 |
ZK111 |
15 |
||
导流洞 |
进口 |
ZK112 |
25 |
|
出口 |
ZK113 |
25 |
||
料场 |
石料场 |
|
ZK114 |
10 |
|
ZK115 |
10 |
||
弃渣场 |
|
ZK116 |
8 |
|
|
ZK117 |
8 |
||
合计 |
17孔 |
496 |
表3天门、广溪水库勘探孔工作量表
每座水库布置8只勘探孔 |
孔深15~30m |
累计孔深(m) |
320 |
注水(段) |
36 |
压水(段) |
30 |
取样(件) |
100 |
二、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测绘、勘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在各阶段需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测绘勘察的范围和技术要求。
3)制定详细可行的勘察纲要、方案和实施计划,交给业主方审查。方案要在充分分析本工程特点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和适用性。方案要给出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验、监测等勘察作业和勘察布孔情况等。勘察方案中需要特别说明对于埋深较深的隧洞的地质勘察的方法,该方法必须合理可行,且应在满足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小工作量。业主方的审查及意见并不能解除受托方的任何责任。
4)勘察工作必须确保不能与当地各有关方面发生各种摩擦,并确保按期完成。
5)受托方投入测绘、勘察的所有设备情况,都必须在方案书中说明,如设备种类、规格、数 量、新旧程度、是否自有设备等。
6)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的需要,提交满足要求的勘察报告,报告的深度和质量需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深度规定,以及咨询要求。报告至少要求包括坝址区、工程沿线等工程地质条件,了解岩土层的类型、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软土层的强度、变形性质和固结性质;查明地下水的来源,水位变化规律及其对景区泉脉、排水隧洞的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所需的必要勘察手段均需满足编制要求。
7)受托方对其提交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如因成果不准确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损失,需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勘察安全文明目标:“文明施工、安全零事故”。
2)勘察现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 执行。
3)勘察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受托方必须建全安全管理体系及应急预案。
4)钻探孔施工完成后及时清除碴土,现场清洗干净,并及时做好恢复工作。碴土或泥浆严禁倒入下水道或管线井,若出现上述情况加倍处罚。
5)看班棚必须按标准统一搭建在指定位置,严禁放在围栏内。
6)开孔挖好的坑在终孔填埋前,需有专人进行巡视,机动车道上勘探孔路面恢复前需进行有效保护(如用铁板盖上)。
7)委托方只提供目前现有的资料,但不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测量勘察单位需自行确认并避开管线,特别是定向钻施工的管线。
四、成果要求:
本工程的勘测咨询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工程勘测咨询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浙江省关于水利工程勘测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咨询单位在勘测咨询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咨询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测咨询。
编制依据主要为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例,包括(但不限于):
(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
(2)《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4)《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T291-2020);
(5)《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SL31-2003);
(6)《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2007);
(7)《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8)《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264-2001);
(9)《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05);
(10)《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326-2005);
(1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2)《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15);
(1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T299-2020);
(1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编规程》(SL567-2012);
(1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6)《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8)其他现行规范。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咨询文件的份数:如下表格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有关事宜 |
1 |
地勘成果 |
10 |
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 |
五、时间进度要求:
根据咨询总体计划安排,以不影响各阶段咨询成果编制时间为限。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20%做为预付款(提供预付款保函);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支付至已完地勘费的40%;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至已完地勘费的100%(最迟不晚于报告提交后三年内付清)。
七、其他要求
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劳保福利、五险一金等费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含交通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等采购需求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需要发生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