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浦口区享堂、平坦、小拐子等10座水库管理养护一体化项目。
本次招标拟试点实施专业化管养的水库共有10座,分别为汤泉街道8座,江浦街道2座,均为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4座,分别为侯坝水库、大黄水库、平坦水库和享堂水库;小(2)型水库6座,分别为小拐子水库、大渔塘水库、唐冲水库、百子岭水库、付坝水库和狮子岭水库。水库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1 浦口区10座水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水库 |
流域 |
规模 |
总库容 (万m3) |
死库容 (万m3) |
兴利库容(万m3) |
集水面积(km2) |
1 |
侯坝水库 |
长江流域 |
小(1) |
106.00 |
3.00 |
76.00 |
3.7 |
2 |
大黄水库 |
长江流域 |
小(1) |
171.85 |
20.60 |
80.40 |
4.7 |
3 |
平坦水库 |
滁河流域 |
小(1) |
111.47 |
7.00 |
61.30 |
4.6 |
4 |
小拐子水库 |
长江流域 |
小(2) |
97.49 |
2.80 |
58.40 |
3.0 |
5 |
大渔塘水库 |
滁河流域 |
小(2) |
81.55 |
19.00 |
35.00 |
2.3 |
6 |
百子岭水库 |
滁河流域 |
小(2) |
71.76 |
4.50 |
45.50 |
4.5 |
7 |
付坝水库 |
滁河流域 |
小(2) |
21.23 |
2.00 |
10.80 |
1.7 |
8 |
唐冲水库 |
滁河流域 |
小(2) |
36.79 |
6.20 |
18.80 |
1.9 |
9 |
享堂水库 |
长江流域 |
小(1) |
105.43 |
5.00 |
62.70 |
4.6 |
10 |
狮子岭水库 |
长江流域 |
小(2) |
68.84 |
6.30 |
62.40 |
1.8 |
合计 |
872.41 |
|
|
32.8 |
考虑到水库管理特殊性及专业技术能力要求高等实际情况,本次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专业服务单位负责水库管理养护服务工作。
依据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以及《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本项目运维工作需结合水库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合理运维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融合管护模式。提供专业化、专职水库管理和管护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专家团队服务;建立奖惩分明、考核科学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水库管护规范的运行机制;提升水库日常管护标准化水平。从而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充分发挥。
二、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6、《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
(二)地方条例及规定
1、《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
3、《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4、《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
5、《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
6、《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
7、《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等
(三) 规范及规程
1、《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2、《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3、《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
4、《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
5、《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6、《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
7、《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8、《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9、《堤坝白蚁防治技术规程》等
(四)其它文件及资料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
2、《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办运管〔2021〕263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提升水库运行管护和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3号)
4、《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等
三、主要服务内容
1、★人员需求(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022年起,浦口区10座小型水库服务单位需每座水库派驻培训合格的水库专职管护人员1名,年龄低于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等。
经培训后,专职管护人员能够完成水库巡查、设备操作、设施保养等工作,专职管护人员同时要服从属地街道水务站的日常管理。
统筹配备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师以上职称专业管理人员(不可兼职)2名、安全管理工程师(不可兼职)1名、副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水利专家2名(可兼职)作为技术依托。
专职管护人员上岗前应完成相关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任期内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服务单位应根据《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水库的专业技术支撑、调度运用、工程维护、绿化养护、环境保洁、巡查检查等服务工作,并结合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应熟悉水库工程运行状态,掌握相关法规知识,负责组织落实水库调度运行、安全生产等全面服务工作;安全管理工程师参与水库防汛检查,结合水库运行识别安全风险源,进行分级管控,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等工作;水利专家团队作为水库管理和抢险的技术依托力量、协助区水务局、街道水务站管理水库,提供水库日常管理、调度运行、应急抢险等技术支撑服务。
2、技术服务
(1)建立和完善小水库技术档案,对水库日常巡查、维修养护、运行调度、工程检查、防汛抢险,水文及安全监测数据等进行规范化操作、记录及整编和分析,建立有效的考核管理制度。
(2)由具有水利设计资质的相关单位对试点的10座水库相关特征数据进行核查,对水库现行的水库调度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等预案方案进行修编;编制并定期提交水库专业化管养服务工作报告,以及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技术性工作等。
(3)协助做好水库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水库安全运行有关问题并及时上报。
(4)对侯坝等小型水库组织管理、运行调度、安全生产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编,编制复核验收材料,以便通过江苏省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复核验收。
(5)技术专家参与并指导水库日常维护和防汛检查,当水库出现安全风险、技术以及管理等问题时,技术专家应及时到达现场,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和相关建议;同时协助管理单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
(6)汛期当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时,根据需要,结合有关水雨情预报信息等,对水库水位进行预测预报,为防汛决策提供相应技术支撑。
3、巡查检查
(1)服务单位根据《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水库巡查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区、近坝岸坡、溢洪道、输水涵洞、倒虹吸、闸门、启闭机、观测和监测设施、管理用房、仓库、启闭机房、水体水质,防汛道路等。
(2)巡查检査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
日常检查:一般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超汛限水位运行、泄洪时应增加巡查频次,在汛期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经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主要检查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及水文设施、边坡库岸以及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其配套的电气设备、水库管理范围、大坝管理与保护范围、蚁害防治等。
定期检查:毎年汛前,汛后各进行至少1次全面检査。汛前检查着重检查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状况,养护维修和度汛应急工程完成情况,安全度汛存在问题及措施,防汛工作准备情况,汛前检查宜结合养护工作进行。汛后检查着重检查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等。
特别检查:在遇到大洪水、大暴雨、有感地震、库水位骤变、高水位运行以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特殊情况时,应进行特别检查。检查内容根据所遭受灾害或事故特点确定,参照定期检查要求进行。
(3)检查应按要求填写记录、及时整理,对发现的问題,应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应填写检查汇总表,编写检查报告,按时提交定期检查报告。汛前、汛后检查报告应分别于4月上旬、10月上旬完成。
(4)工程巡查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的纸质文档、照片资料和电子文档等均应整理归档。
(5)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有劝阻的义务,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遇到违法事件或突发事件,服务单位须立即报告至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
4、工程及附属设施养护
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养护对象主要包括坝顶、坝端、坝坡、混凝土面板、坝基与坝区、泄输水建筑物、排水设施、闸门及启闭设备、倒虹吸、边坡、安全及水文监测设施、防汛道路、管养房、仓库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养护应坚持“经常养护、养修并重”。养护可结合汛前、汛后检查进行,设备清洁、润滑、调整等视使用情况经常进行。
每年根据相关定额,定期编制完成养护计划并上报。常规养护项目及小型维修(不超过1万元)由管护单位组织实施,编制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随时跟踪项目进展,建立管理日志,用文字及图像记录工程实施过程发生的事件和形成的各种数据,真实反映主要材料、机械、用工及经费等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工程养护具体技术标准按照《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执行。
5、工程维修
根据水库检查和监测结果,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则,结合工程特点、运用条件、技术水平、设备材料和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于约定范围外一定规模以上的工程维修项目,向街道水务站及浦口区水务局及时上报维修计划,并配合水务部门对后续处理的设计方案提供咨询服务,对工程维修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6、工程观测和监测
根据水库现有及规划建设的有关监测设施要求、配合或开展相关监测活动,结合水库巡查,保证监测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监测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精度符合要求,对监测成果进行专业化分析,相关结论与监测记录一并及时整理上报。
7、水库保洁
保洁范围为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近岸水域(水库大坝周边范围)、陆域(水面向岸坡延伸的库岸陆域、大坝路面及大坝迎、背水坡面、管理用房周边、防汛道路等)、绿化及与其功能相关的附属设施的保洁。
结合每日巡查检查进行保洁,做到水面、库岸、大坝、管理用房周边、防汛道路等清洁,无生活垃圾,枯枝枯草、建筑坟圾、工农业废弃物、动物尸体等,各类垃圾及时打扫,结合当地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和清运。
8、白蚁及其他动植物危害防治
根据相关要求,每年编制防治计划,结合水库巡查和日常检查,开展白蚁等动物危害日常检查。配合做好定期普查检查、防治和隐患处理等专项工作。
9、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的范围主要为水库坝坡草皮、管理用房周边等人工绿化区域。根据《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草皮护坡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经常修整、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保持护坡完整美观。草皮应及时洒水养护。出现雨淋沟时,应及时还原坝坡,补植草皮。
10、调度运行
汛期服务单位应根据调度运用方案和调度指令,做好水库的调度运用,每年进行水库调度总结,总结报告报街道水务站、区水务局备案。服务单位对水库水位尺(仪)、水雨情等数据进行观测记录。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编、存档,并定期形成专项报告报送街道水务站。
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上报雨情、水情和工情,准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加强工程的检查观测,随时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泄洪时,应提前通知下游,并加强对工情和水情的巡视检查,安排专人值班。对影响安全运行的险情,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上报主管部门。
11、水库规范化管理
按照江苏省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复核验收的有关要求,对侯坝、平坦、小拐子、大渔塘、百子岭等5座水库现场草坪等有关设施进行提升,对水库调度运行、维修养护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编,编制复核验收资料,以便通过省市相关部门复核验收等。
12、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等。
四、项目提交成果
(1)小型水库巡查记录;
(2)小型水库发现的问题报告;
(3)小型水库技术服务月报和年报;
(4) 验收资料及成果汇编;
(5) 培训、演练、宣传、保洁、绿化工作时的影像资料;
(6) 其它关于小型水库工作需要总结的材料;
以上成果要求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项目商务要求
招标价格及承包期:浦口区小型水库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5万元/年,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本项目为经常性履行职责的项目,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本项目合同按年为单位签订,最长承包期限为12个月。
六、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人将联合属地街道水务站定期和不定期对管护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将依据《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以及浦口区实际情况后续制定。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底进行最终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种,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
七、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合同签订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服务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级别时,支付剩余合同尾款;考核结果为“合格”时,支付剩余合同尾款的8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时,支付剩余合同尾款的50%。
八、采购人认为须说明的其他内容
(1)为保证管理服务的质量,采购方将制定专门的考核方案,对中标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予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做出处罚、核减或终止合同决定。中标方须接受采购方的量化考核结果,承担由于履行合同不完全造成的后果。考核方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结合本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2)中标人须配合和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处置所管理公共区域内第三人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
(3)中标人在南京市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管理人员随叫随到。
(4)中标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和南京市有关劳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发放工资和加班工资。
(5)本项服务中标价即为封顶价,管养费用只减不加。
(6)中标人现场管护人员的办公场所由招标人负责安排,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后备专家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员需保持居住值班场所的洁净、卫生、安全,符合南京市有关规定、要求。
(7)中标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管理,相关作业人员要严格规范安全、文明作业。
(8)关于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及结算。
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采购人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项目过程考核如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②本服务项目的投标报价投标应以一年的管养期限按年单价报价。
③合同的结算。即项目结算价=中标价格+按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核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