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一) 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二) 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三)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 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六) 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七)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八)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二、 采购内容
1. 本次招标内容为2022-2023年瑞安市桥梁常规检测项目,成交供应商需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完善设施档案资料,并将基本信息及检测结果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格式以系统格式为准。
2. 常规检测: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对下列桥梁进行1次常规检测。
3. 瑞安市区和乡镇桥梁检测名单:
区域 |
序号 |
桥梁名称 |
桥址 |
道路等级 |
桥梁分类 |
建成时间 |
荷载等级 |
技术信息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座) |
||
跨径组合 |
桥宽 |
结构形式 |
|||||||||
滨海新区 |
1 |
凤锦路前林沥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1*20 |
26.9 |
简支梁桥 |
2900 |
2 |
九里大桥 |
振南路 |
支路 |
梁桥 |
2018/4/1 |
城-B级 |
7.3+8.4+14+8.4+7.3 |
7.5 |
简支梁桥 |
3750 |
|
3 |
凤锦路寨下沥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1*20 |
26.9 |
简支梁桥 |
2900 |
|
4 |
凤锦路后里河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1*10 |
34.6 |
简支梁桥 |
2250 |
|
5 |
人民路1号桥 |
人民路 |
支路 |
梁桥 |
2018/1/5 |
城-A级 |
1*16 |
19 |
简支梁桥 |
2500 |
|
6 |
凤锦路汀田浦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3*10 |
36.75 |
简支梁桥 |
4000 |
|
7 |
兴业路1号桥 |
兴业路 |
支路 |
梁桥 |
2017/1/5 |
城-A级 |
1*16 |
17 |
简支梁桥 |
2500 |
|
8 |
人民路1号桥 |
人民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1/5 |
城-A级 |
1*16 |
19 |
简支梁桥 |
2500 |
|
9 |
凤锦路大典下河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3*10 |
42.6 |
简支梁桥 |
4000 |
|
10 |
凤锦路小典下河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1*16 |
42.6 |
简支梁桥 |
2500 |
|
11 |
凤锦路小典下分河桥 |
凤锦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8/9/1 |
城-A级 |
1*16 |
34.8 |
简支梁桥 |
2500 |
|
瑞安市曹村镇 |
12 |
清泉溪1号桥 |
清泉路 |
支路 |
梁桥 |
1970/7/16 |
城-B |
1*5 |
4.6 |
简支梁桥 |
2000 |
13 |
清泉溪2号桥 |
清泉路 |
支路 |
梁桥 |
1970/7/1 |
城-B |
1*5 |
4.6 |
简支梁桥 |
2000 |
|
14 |
清泉溪4号桥 |
清泉路 |
支路 |
梁桥 |
2003/7/2 |
城-B |
1*6 |
6.6 |
简支梁桥 |
2000 |
|
15 |
清泉溪3号桥 |
清泉路 |
支路 |
梁桥 |
1970/7/9 |
城-B |
1*5 |
8.5 |
简支梁桥 |
2000 |
|
瑞安市东山街道 |
16 |
下埠村陡门河桥 |
下埠村 |
支路 |
梁桥 |
1971/7/17 |
城-B级 |
8.5+9.2+8.5 |
3.2 |
简支梁桥 |
3250 |
17 |
瑞光大道铁便桥 |
瑞光大道东山下埠 |
城市主干道 |
中桥 |
不详 |
不详 |
25 |
11.2 |
贝雷架桥 |
2900 |
|
18 |
上埠村太史桥 |
上埠村 |
支路 |
梁桥 |
2012/2/2 |
城-B级 |
1*12 |
4.1 |
钢梁桥 |
2500 |
|
瑞安市飞云街道 |
19 |
东风大桥 |
大桥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03/5/24 |
城-B级 |
3*16 |
18.6 |
简支梁桥 |
3750 |
瑞安市高楼镇 |
20 |
丰裕桥 |
丰裕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02/3/12 |
城-B级 |
5*12 |
5.5 |
简支梁桥 |
4250 |
瑞安市湖岭镇 |
21 |
繁湖桥 |
新兴路 |
支路 |
梁桥 |
1999/5/23 |
城-B级 |
5*12 |
7.6 |
简支梁桥 |
4250 |
22 |
环溪桥 |
新建路 |
支路 |
梁桥 |
1997/5/1 |
城-B级 |
6+12+12+7 |
7.5 |
简支梁桥 |
4000 |
|
瑞安市江南新区 |
23 |
上埠村河桥2号 |
瑞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15/10/19 |
城-B级 |
1*12 |
42.85 |
简支梁桥 |
2500 |
24 |
物流园区2号桥 |
物流路 |
支路 |
梁桥 |
2011/4/8 |
城-B级 |
10+16+10 |
18.1 |
简支梁桥 |
3750 |
|
25 |
江南大道2号桥 |
江南大道 |
次干道 |
拱桥 |
2009/8/13 |
城-B级 |
3*8 |
30.9 |
钢筋混凝土拱桥 |
3250 |
|
26 |
规划2路桥梁 |
规划2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6/10/12 |
城-B级 |
13+20+13 |
24.9 |
简支梁桥 |
3750 |
|
27 |
物流园区1号桥 |
物流路 |
支路 |
梁桥 |
2011/4/8 |
城-B级 |
1*20 |
18 |
简支梁桥 |
2750 |
|
28 |
江南大道1号桥 |
江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09/9/16 |
城-B级 |
1*20 |
38.5 |
简支梁桥 |
2750 |
|
29 |
飞龙桥 |
飞龙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4/4/9 |
城-B级 |
1*30 |
42 |
简支梁桥 |
3000 |
|
30 |
垟西桥 |
西垟线 |
次干道 |
梁桥 |
2019/12/18 |
城-B级 |
3*10 |
28.9 |
简支梁桥 |
3500 |
|
31 |
规划五路下穿杭深铁路黄垟中路 |
规划五路 |
支路 |
梁桥 |
2016/10/11 |
城-B级 |
92.23 |
10.3 |
简支梁桥 |
4000 |
|
32 |
上埠村河桥1号 |
瑞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06/10/19 |
城-B级 |
1*20 |
24.5 |
简支梁桥 |
2750 |
|
33 |
上埠村河桥3号 |
瑞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12/10/19 |
城-B级 |
1*20 |
36.7 |
简支梁桥 |
2750 |
|
34 |
上埠村河桥1号 |
瑞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15/10/19 |
城-B级 |
16+20+16+20.8+27+16+13 |
42.4 |
简支梁桥 |
5000 |
|
35 |
上埠村河桥2号 |
瑞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08/10/19 |
城-B级 |
1*12 |
42.85 |
简支梁桥 |
2500 |
|
36 |
物流园区3号桥 |
物流路 |
支路 |
梁桥 |
2011/4/8 |
城-B级 |
1*20 |
16.8 |
简支梁桥 |
2750 |
|
37 |
江南大道3号桥 |
江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09/8/8 |
城-B级 |
13+20+13 |
43.2 |
简支梁桥 |
4000 |
|
38 |
江南大道3号桥 |
江南大道 |
次干道 |
梁桥 |
2009/11/17 |
城-B级 |
8+20+8 |
47.2 |
简支梁桥 |
3750 |
|
瑞安市经济开发区 |
39 |
围海大道二号桥 |
围海大道 |
支路 |
梁桥 |
2016/6/17 |
城-B级 |
3*13 |
36.3 |
简支梁桥 |
3750 |
40 |
肖宅大桥 |
瑞八线 |
次干道 |
梁桥 |
2009/3/2 |
城-B级 |
5*20 |
42.5 |
简支梁桥 |
5000 |
|
41 |
围一路二号桥 |
围一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5/11/24 |
城B级 |
10+13+10 |
24.6 |
简支梁桥 |
3750 |
|
42 |
通达路一号桥 |
通达路 |
次干道 |
梁桥 |
2010/6/17 |
城B级 |
3*10 |
31.9 |
简支梁桥 |
3500 |
|
43 |
围五路一号桥 |
围五路 |
支路 |
梁桥 |
2014/5/20 |
城B级 |
10+13+10 |
24.8 |
简支梁桥 |
3750 |
|
44 |
围海大道三号桥 |
围海大道 |
支路 |
梁桥 |
2015/4/15 |
城B级 |
3*13 |
36.9 |
简支梁桥 |
3500 |
1. 瑞安市桥梁结构检测:
本项目暂定5座桥梁进行桥梁结构检测,具体桥梁以采购人确定为准,检测费用按综合单价报价,最终按实际检测桥梁座数*该项成交综合单价予以计取。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0000元/座,最高总限价为200000元/5座,超过该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等都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建设部第1634号令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5007
《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1998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1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D64-2015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实验方法》交通部 1982
《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1998);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06);
《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TG/T22-2008)。
1. 桥梁常规检测:
(1) 对照城市桥梁资料卡和设施量年报表现场校核城市桥梁的基本数据,并应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标准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
(2) 对桥梁(含桥头引道)的外观状态进行全面检测,记录病害状况,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
(3) 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做特殊检测的建议。
(4) 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桥梁,提出限载以及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
(5) 根据城市桥梁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测时间。
(6) 将桥梁基本信息、检测情况及处置录入温州市市政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录入)。
检测范围为:
①桥面系包括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装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栏杆或护栏;
②上部结构包括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接件等;
③下部结构包括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基础、挡土墙、护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
检测内容包括:
①桥梁的基本几何尺寸调查,包括界面尺寸、跨径等。
②桥梁实际承担的车辆荷载及交通流量分析。
③Ⅱ类~Ⅴ类养护桥梁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附录D-1至D-3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评分等级、扣分表进行评估,分别计算出桥梁的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的BCI、BSI值,划分其完好状态等级,并应符合《标准》第4.5节的有关规定。
④裂缝检测。检查梁体是否有裂缝出现或裂缝的分布情况,对于预应力砼结构着重检查梁体有无裂缝出现,若存在裂缝的话则详细调查其分布情况(含位置、长度、宽度、深度、分布范围等),并详细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对于普通钢筋砼结构需掌握裂缝的分布情况绘制相应的裂缝分布图,若裂缝宽度超出规范限值要求则应进行裂缝深度、成因等调查。
⑤支座检测。检查桥梁支座是否正常工作,有无错位、断裂或脱空等情况,描述支座病害,做病害记录。
⑥伸缩装置检测。检查伸缩装置与桥面铺装是否存在高差;检查伸缩装置是否完好,结构缝宽是否存在异常,有否卡死,有否异常声响。
⑦检测中发现的桥梁病害应作记录,重要病害应在现场做出标记,超标的裂缝应该设永久裂缝观测标记、以便以后观测。
2. 桥梁结构检测
(1) 查阅历年检测报告和常规检测中提出的建议。
(2) 根据常规检测中桥梁状况评定结果,进行梁体线形、墩柱沉降及结构构建的检测。
(3) 通过材料取样试验确定材料特性、退化程度和退化性质。对桥梁的梁板、墩柱、桥台等主要构件进行无损检测,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①检测混凝土的强度、碳化深度;
②探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③根据桥梁外观检查结果对钢筋的锈蚀情况进行检测;
④检测不得对桥梁结构造成损坏,对桥梁混凝土及表面涂装必要的布局损坏,在检测结束后负责原样恢复。
(4) 对桥梁进行结构检算,包括承载力检算、稳定性检算和刚度验算,其中独柱墩(单支座)桥梁须核验其在极端运营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能力,检算主要构件能否达到设计荷载标准,根据相关规范对桥梁的承载力和耐久性进行评估。桥梁结构检算评定时,所用构件的几何尺寸、变位、材料强度值、缺损程度宜以结构实体检测结果为依据。
(5)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分析确定退化的原因,以及对结构性能的耐久性的影响。根据《标准》第4.3.14条内容,对桥梁构件进行侵蚀环境分类。
(6) 对可能影响结构正常工作的构件,评价其在下一次检测之前的可能退化情况;如构件在下一次检测前可能失效,需立即报告桥梁养护管理部门。
(7) 检测河道的淤积、冲刷等现象,记录水位。
(8) 需要时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和分析评估(具体由采购人确定)。城市桥梁的荷载试验评估按有关标准进行。
(9) 通过综合检测评定,确定具有潜在退化可能或已处于退化状况的桥梁构件,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
1. 成果验收:按国家标准,采用检测报告方式验收(对于检验报告的验收实行内部审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内完成(包括出具检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录入检测数据、资料)。
3. 工作内容分包规定:本项目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
4. 实施方案要求:
(1) 根据本项目桥梁检测的实际情况,要能满足桥梁检测技术的规范要求,并结合采购人的需要,编制检测实施方案,并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2) 项目负责人1 名,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项目技术负责人1 名,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驻现场检测组其他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须具备检测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检测工作经历。
(5) 检测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工程检测的需要,按照检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6) 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 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一经查出该项目组成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或者弄虚作假的投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承担相应的责任,报有关部门做相应的处罚。
(8) 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负责。
(9) 磋商供应商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列入实施方案中。
(10) 磋商供应商须简明扼要的列出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后续服务承诺),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磋商供应商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是投标人的投标风险。
(11) 仪器设备配置方案。
(12) 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方案。
(13) 需由采购人提供的关于试验检测相关配合工作(设计、施工及养护等资料,以及相关配合工作的政府各部门协调手续的办理如桥面交通管制、水上交通管制等),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1. 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桥梁的技术等级,并承担分析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
2. 成果提交形式及份数:
(1) 提供纸质分析检测报告,分报告4份(一桥一档),总报告10份;其中各乡镇街道分报告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邮寄给各乡镇街道,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2) 提供检测报告与所有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及原件扫描件(按乡镇各自分类扫描),以U盘或电子光盘的形式储存,份数壹份。
3. 检测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 提供桥梁常规检测成果
1 桥梁概况,含《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附录B城市桥梁资料卡(B-1)和桥梁概况(B-2);
2 检测的方法、人员投入、仪器设备等;
3 桥梁病害情况及产生原因分析,处理对策及病害照片;
4 结构裂缝情况和变化情况。应提供裂缝位置、长度、宽度和深度,并画出键入,达到下一次检测时可进行对比分析的程度;
5 对桥梁状况进行评估,I 类养护的城市桥梁按影响结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相关规定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制作评分表进行评估,并根据常规检测结果对城市桥梁进行技术状况评估分级。
6 对特殊检测、下次的常规检测时间及检测要求提出意见;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桥梁,提出限载以至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对技术状况三类及以下桥梁进行安全性能验算和评价,提出养护或加固建议。
(2) 提供桥梁结构检测成果
1 桥梁概况,含《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附录B城市桥梁资料卡(B-1)和桥梁概况(B-2);
2 检测的方法、投入人员和仪器设备等;
3 结构定期检测有现场记录,应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附录F填写结构定期检测现场记录表(F-1)、特殊构件信息表(F-2)、照片记录表(F-3)。记录所有桥梁构件的侵蚀环境情况;构件的实测损坏类型和程度;损坏状况描述应包含:损坏位置、程度、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的退化、照片编号、所有材料试验的细节和材料在结构中的部位。
4 结构裂缝情况和变化情况。应提供裂缝位置、长度、宽度和深度,并画出键入,达到下一次检测时可进行对比分析的程度;
5 采用相关技术标准或数据分析,确定桥梁承载能力、抗倾覆能力及耐久性能;
6 结构使用限制,其中包括荷载、机动车通行或车道数限制;
7 养护维修加固措施;
8 进一步检测、试验、结构分析评估及建议;
9 新老检测报告数据分析。
1. 成交供应商须按格式规范化及时录入检测数据,上传现场检测过程照片,相关影音资料存档备查。
2. 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瑞安市区和乡镇桥梁检测名单中各桥梁公示牌情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公示牌,公示牌信息是否体现桥梁基本情况、限重、限速、限流等信息,需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3. 成交供应商须借助手持终端设备,将检测轨迹及信息录入相关的APP 软件,完成电子打卡。
4. 桥梁检测时,成交供应商须提前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陪同到现场进行监督,交通及当日其他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 检测工作全部完工后须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初稿,然后内部审查小组将主要通过核查检测成果报告初稿及现场抽查进行内部审查。内部审查通过后,将进行专家评审(专家审查费及专家评审费含在合同价中,专家由采购人确认),主要对检测数据真实性、桥梁检测手段与方法、桥梁结构病害成因分析、桥梁结构验算、承载能力评定、全桥技术状况评定(评估)、检测结论及针对性的维修处理建议和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评审。在内部审查、检测桥梁现场随机抽查及专家评审中,若发现检测报告内容有明显抄袭、遗漏、错误、偏差等情况的,对该类型检测内容限期重新检测。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桥梁检测费、桥梁结构检测费采用综合单价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检测试验费、调查所需的机械、仪器、人工、安全评估和处理方案编制、会务费、专家审查费(含内部审查专家和评审专家)、差旅费、通讯费、邮寄费、交通费、材料费、相关配合工作的政府各部门协调手续的办理如桥面交通管制、水上交通管制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它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2. 履约担保:
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以合同价款的2.5%作为履约担保,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 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应当从成交供应商基本户转出;
2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检测报告经评审合格、整改完毕,并提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之日止予以无息退还。
(2)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2 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检测报告经评审合格、整改完毕,并提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之日止。
3 如果由于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
3. 付款方式:
(1) 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支付当年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期结算款开始额予以扣回。(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预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精神执行)
(2) 进度款支付: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检测报告经评审合格、整改完毕,并提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备注说明:
(1) 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资信情况,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预付款担保:
1 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
2 若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3 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2) 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100%的正式税务发票,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以拒付合同约定的报酬。
(3) 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价款。